理工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調動和發揮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主動性、自覺性和創造性,充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創新研究生優秀拔尖人才的教育培養模式,根據《*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設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助理(以下簡稱“研究生思政助理”)崗位。為了加強研究生思政助理的選拔、聘用、培養、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崗位為我校研究生勤工助學崗位,不占學校編制,應從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中選拔政治素質過硬、業務優秀的骨干擔任。
第二章 選任條件和主要職責
第三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應從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在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產生,基本選任條件:
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熱愛學生工作,具備可靠的政治素質、優秀的思想品質和較強的工作能力,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進取心,學習科研成績優秀,有一定的學生工作經驗。研究生擔任思政助理須征得導師同意,原則上能夠完整履職一個任期(1學年)。
第四條 主要職責
研究生思政助理應協助做好學校、學院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1.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向學院及時反饋研究生的思想動態與相關信息,幫助研究生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服務工作。密切關注校園動態,遇到突發事件,及時主動向學校和學院匯報并協助妥善處理。
2.發揮骨干引領作用。協助做好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宣傳。定期聯系研究生黨支部和班集體,協助做好研究生黨團建設、班級建設。積極協助學校、學院搭建研究生學術交流平臺,組織開展各種學術活動、文娛體育活動等,豐富研究生的業余生活,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
3.協助學院做好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研究生工作各類信息的統計,評獎評優等工作資料的整理以及其他學校和學院交辦的工作。
第三章 崗位待遇
第五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每周工作時長約為15小時,每學年工作至少10個月。
第六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崗位津貼發放標準為:1000元/月。崗位津貼按月發放,每學期不超過5個月,由聘用單位填報當月工作考核表,確定工作量及津貼發放額,研究生工作部匯總,經費主管人批準后,由財務部發放至研究生思政助理個人賬戶。
第七條 設立獎勵津貼,獎勵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的研究生思政助理。獎勵津貼額度為年度標準崗位津貼總額度的20%,考核結果發布后,一次性發放至研究生思政助理個人賬戶。
第八條 聘任期結束后,學校將向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思政助理提供兼職工作經歷證明。
第四章 聘用程序
第九條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發布研究生思政助理招聘信息,包括崗位計劃、崗位職責、工作時間、申請要求、選聘程序、津貼標準和考核方式等。
第十條 申請學生填寫《z理工大學研究生思政助理申請表》,所在學院對申請人進行初審推薦。
第十一條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統一組織研究生思政助理的選拔考核,擇優錄取。將通過選拔產生的思政助理候選人員名單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進行試用。
第十二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候選人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結束考察合格后,正式聘任,對于試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重新補選。
第五章 管理與考核
第十三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由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和聘用單位共同管理。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研究生思政助理的設崗、選聘、培訓、校級考核、津貼發放等工作。聘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思政助理的管理、指導、考核和津貼核算等工作。
第十四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必須接受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統一安排的業務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研究生工作部及聘用單位與錄聘研究生簽訂《z理工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聘用協議書》,作為崗位管理與考核的依據。
第十五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在受聘期間必須參加研究生工作部和聘用單位組織的相關培訓和管理活動,不斷加強政治理論修養、業務知識的學習和工作能力的鍛煉。
第十六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踏實肯干,堅決杜絕工作事故。對不能勝任助理工作的學生,可以提前解聘,并需提前做好告知工作。
第十七條 研究生思政助理在聘期內不得自行退職,遇不可抗力確需中途退出時,應在計劃離崗時間的前一個月向聘任單位提交書面解聘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離崗(突發變故除外)。
第十八條 聘期結束時由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統籌,聘用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對研究生思政助理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政治素質、思想方法、敬業精神、工作紀律、工作能力、業務水平等指標,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其中“優秀”比例不得超過助理總數的20%。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核優秀者發放獎勵津貼。對年度考核優秀和合格者可以續聘,考核不合格或聘期中反映出不適宜擔任思政助理工作者,由聘用單位上報研究生工作部予以解聘。聘用單位應對研究生思政助理工作情況出具記錄證明。
第二十條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對各聘用單位研究生思政助理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對于存在問題的單位,將減少直至取消研究生思 政助理崗位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篇2:研究生會辦公室-學年第二學期工作計劃
研究生會辦公室20**-20**學年第二學期工作計劃
新春伊始,新的一年,各部門的工作即將以學生會嶄新的姿態來開展。辦公室成員作為學生會主席團的成員之一,鑒于自身的特點,為全面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協調好學生會部門間的合作關系,提高成員的綜合素質,本學期我們將以"為同學服務"為宗旨,開拓進取,為更大的進步而努力工作,特制定本學期工作計劃如下:
一、學生會檔案管理和完善學生會部門的考核制度
認真做好各種會議記錄,由辦公室干部定期進行整理存檔,為以后學生會部門活動和考核提供必要的參考和依據。
二、學生會內部的協調合作、相互監督的工作
直接對主席團負責、安排好各種會議的通知,協調好學生會各個部門的日常安排,在大型活動中做好協調組織活動。
三、部門招新
每個新學年開始,我部順應學院安排會完成新干事的招新工作。此間我部會對招新工作計劃及招新宣傳做以合理分工及重點完善,爭取為部門汲取優秀的新干事、新活力。隨后我們會對新干事進行工作培訓,讓其對部門工作有深入的了解,盡快適應并熟悉新事物新環境。
四、部門日常例會
合理安排協助研究生會的例會以及各部門之間的例會。
五、設立意見箱
在院學生工作室樓設立意見箱,廣泛收集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院里反映,爭取盡快解決,真正貫徹研究生會"服務同學的宗旨",確實成為聯系學院和同學的紐帶。
以上是本學期院研會辦公室工作計劃,作為協調部門我部定當有效完成日常的份內工作,做到盡職盡責并全力協助個部門的各種活動,群策群力,保證學生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生物機電工程研究院研究生會辦公室
20**年*月**日
篇3:大學研究生不在公寓住宿安全保證書(外住宿)
大學研究生不在公寓住宿安全保證書
原國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中已明確規定,"學生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不歸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學校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公寓外住宿。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公寓外住宿,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并自愿簽訂《EE大學研究生不在公寓住宿安全保證書》,保證如下:
一、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
二、不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的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不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因亂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并愿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保證人:___________(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院系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年級______
家 長: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