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花園住宅小區車輛管理辦法(初案)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本著業主地盤、業主當家: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河北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簡稱草案)。
第二條:本辦法由xt花園小區(以下簡稱:小區)參加計票的2/3業主計票通過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聘請的門衛行使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車輛占地實行有償使用,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占地費。(以下簡稱停車費)停車費收入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應有專人進行停車占地收費管理,公開賬目,并定期結算與公示收支情況。根據維修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停車費收入在扣除車輛管理成本和業主大會授權使用的費用后的結余部分,納入小區的維修基金賬戶。欠繳停車費或侵占停車位,是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將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位,供車輛使用人停車使用的行為關系,不含有對車輛保管的義務與責任。提供良好的停車條件,營造有序的停車環境是小區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標。小區隨機車輛占地收費:戶有面積100平米(含)以上的每月30元、戶有面積100平米以下的每月40元;地下車庫停車每月收費20元(另設專門賬戶進行成本核算。例:車庫的水、電及供電照明設備消耗;保潔勞務支付、消防器材、排水設備、門禁系統設備、監控系統逐步更新、進出口頂棚更新、維修等專項資金。)有地下車位的車主,若在地面停車,每天在18:00后,必須停在地下車庫,每發現一次加收10元臨時停車費(這筆收入歸保安支配)。有地下車位的業主,且只有一輛車的,此次暫停申請地面車位(為真實提供小區的車輛進、出、停泊情況)。
對小區無車戶的補貼:戶有面積100平米(含)以上的每月10元、戶有面積100平米(含)以下的每月5元、
對小區內長期停存無人啟用的“僵尸車”,由車主在規定時間自行處置。否則,聯系政府交管部門按無主車輛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車主自己承擔責任。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擬投資4.5萬元(暫由物業費先行墊付)在東門、南門,安裝智能化的車牌識別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小區所有車輛進出小區必須在物業公司注冊后、道閘才能自動放行,未注冊的車輛不得尾隨前車沖卡;沒有繳納停車占地費的車輛,自動識別系統將拒絕放行;請業主和承租人自覺遵守和維護。
第六條:實行來訪車輛登記制度。來訪車輛車主應登記領取臨時卡,門衛才能放行;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交卡付費。(三小時內免費、超時間收費5 元,全天封頂;過夜另加 5 元,收費歸保安。)
第七條: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120救護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八條: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未經許可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九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行駛速度每小時不準超過5公里;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條:車位的設置。小區停車位暫不具體劃定,設為隨機停車(在本辦法運行一段時間后,酌情確定泊車位)。
第十一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劃黃線的應停區域內。禁停區域嚴禁停放車輛。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二條:車輛注冊的申請。無欠費記錄的車輛使用人,小區業主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進出小區注冊登記手續;每套房產證只能暫定享有一個地面平價注冊車牌。對確需第二個車牌的業主,視小區停車占地情況,經批準后可以申請登記,按第二個車牌的停車費標準繳費。(家庭第二輛議價停車費每月 60元、第三輛議價停車費每月100 元,擁有四輛車以上的另行規定)。
第十三條:新辦法將于草案通過并在小區公示后執行;原進出小區大門的門禁卡作廢;出入地下車庫的門禁卡保留使用。
近日將組織人員上門征求廣大業主意見。
xt花園車輛整治小組
20**年9月**日
篇2:物業園小區車輛管理倡議書(2)
關于物業園小區車輛管理的倡議書(二)
尊敬的業主/住戶:
隨著小區業主入住的增多,進入小區的各種車輛也日益增多,小區內車輛行車速度過快,路面停車混亂車輛刮蹭想象時有發生,為了廣大業主能有一個秩序井然,安全寧靜、祥和的居住生活環境,避免出現車輛事故以及不必要的鄰里糾紛,體現本小區高檔品質,物業公司在征求了一些業主的意見后,起草了本倡議書。
一、 車輛出入管理。
1、對進入小區的業主車輛,請您將中海安德魯斯專用車證擺在明顯位置,以便門崗核實。未帶車證的業主,經門崗核實身份后,方可放行。
2、對進入小區的訪客車輛,確認身份、核實所到訪樓座,登記車牌號,發放臨時通行證放行。
3、對離開小區的訪客車輛要求放低車窗,收回臨時通行證后方可放行; 如若攜帶大件物品離開小區的,須與業主/住戶核實無誤,發放出門條后方能離開小區。
4、禁止非小區業主車輛通過業主/住戶辦理小區車證,發現后予以沒收,希望各位業主配合。
5、本小區謝絕出租車出入,業主預定的除外。
二、小區車輛行駛管理
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遵循安全及不影響鄰居的原則,行使限速在5公里/小時,杜絕快速行駛輛及長鳴笛等現象。
三、小區停車管理
1、業主車輛請務必按位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車庫前斜坡處),請您不要占用公共道路,禁止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處。安管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停車不當的,對業主進行提醒,業主不在的,發放提示條。
2、停車時,請您本著和睦相處的原則,停車規范到位,不要影響周圍鄰居車輛出入。
3、對外來訪客及臨時車輛原則上要求停在公共停車位上。
4、非本小區車輛,不得在小區內長時間停放。
四、小區安全管理。
1、安管員在巡邏時,應檢查車輛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2、車輛在小區內發生事故,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物業公司,聯系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監定和取證。主管部門監定后由責任方負責并賠償對方損失。
3、安管員巡邏時發現違規的車輛應及時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路邊亂停車等)
五、其它車輛的管理。
1、對進入小區的貨車應由門崗安管員帶到指定地點停放。
2、大門處的自行車、摩托車應有序停放,以免影響行車和小區外貌。
就廣大業主而言,此倡議書自律多于要求,配合多于違規,習慣將成自然;您多一份自律,小區就會多一片寧靜;您多一份自律,小區就會多一份和諧;您再多一份自律,小區品質就更上一層樓,**園小區明天更加美好是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公司共同愿望。
篇3:加強小區的車輛管理通知
關于加強小區的車輛管理通知
根據上級指示,為了進一步加強小區的車輛管理,從22(周一) 日起,將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行出入憑證管理的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當您駕駛的車輛進入小區時,請您自覺停車領取進入小區憑證,出門時將憑證交回。
2、晚上11點以后出入小區的車輛和人員,請您自覺到門衛登記。
3、凡需進入小區施工的單位請自覺到門衛進行登記。
4、為了您的車輛安全,請您妥善保存好出入小區的憑證。
5、請各住戶將車輛登記表填好后,交到小區物業辦公室以便存檔。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您給予支持配合。小區是我家安全靠大家。
小區物業管理部(西區)
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