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前臺工作人員“十不準”行為規范
一、不準冷落、刁難、訓斥、歧視服務對象;
二、不準擅自否決申辦項目;
三、不準超期辦理承諾件;
四、不準將應在中心辦理的審批事項拿回原機關辦理;
五、不準擅自脫離工作崗位;
六、不準接受服務對象的宴請和在工作日內中午飲酒;
七、不準向服務對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務對象的禮物;
八、不準對服務對象的評議、投訴、舉報實施打擊報復;
九、不準在工作地點下棋、打撲克、玩電腦游戲、聚堆聊天;
十、不準帶子女進入工作場所。
對違反上述“十不準”之一的人員,一經查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兩年內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并不得晉職晉級;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辭退。
篇2:教職工職業紀律十不準
教職工職業紀律“十不準”
針對當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存在的一些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縣教育局重新修訂《z縣教職工職業紀律“十不準”》。
一、尊重學生人格,不準體罰、變相體罰及對學生使用侮辱性語言。
二、平等對待學生,不準岐視差生和有殘疾的學生;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張榜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名次。
三、愛崗敬業,不準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到社會補習班、培訓班代課及從事其它第二職業。
四、嚴謹治學,不準隨意停課、在課堂上抽煙、使用通訊工具及接待客人。
五、為人師表,不準參與迷信、賭博、傳銷等非法活動。
六、廉潔從教,不準從事向學生、家長推銷學習資料、商品等盈利活動及利用調座位、評優秀等手段謀取個人私利。
七、遵守職業紀律,不準在家、租賃房屋內或親戚家留學生住宿、輔導。
八、遵守工作制度,不準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打麻將、玩撲克、象棋。
九、注重教師形象,不準因酗酒而影響工作。
十、嚴守道德準則,不準在教師之間、師生之間建立違背道德標準的關系。
縣教育局對教職工違反《晉中市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十條禁令》和《z縣教職工職業紀律“十不準”》的行為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視情節分別予以年度考核不稱職,工作調離或辭退。
篇3:保安人員十不準
保安人員“十不準”
(1)不準越權對各種場所(住所)進行搜查及自行上路檢查證件、檢查車輛、扣押證件、沒收財物、罰款等;
(2)不準參與拘留、關押、看守、訊問、制作筆錄等警務活動;
(3)不準故意刁難、辱罵、侮辱他人及非法搜查他人身體、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不準毆打他人、教唆毆打他人,或參與打架斗毆;
(5)不準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
(6)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保安服務;
(7)不準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
(8)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9)不準負責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的處理;
(10)不準在工作時間飲酒或酗酒鬧事。草案明確規定稱,保安人員若有違“十不準”,公安機關將視情況給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