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1)對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實施負全面責任。
2)負責管理項目監理部的目常工作,并定期向監理單位報告工作。
3)確定項目監理部人員的分工。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的調配,對不稱職人員進行調換。
5)主持編寫工程項目監理規劃和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6)主持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主持編寫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7)組織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8)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9)審定承包單位的動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10)審核簽發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
11)審查承包單位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進行預驗收,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簽署《竣工移交證書》。
12)主持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3)審批承包單位的重要申請和簽署工程費用支付證書。
1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調查。
15)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6)指定一名監理工程師負責記錄項目監理日志。
2.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職責
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力??偙O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根據工程進展進行人員調配,以及調換不稱職人員。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3)簽發工程動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文件。
4)調解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3. 監理工程師職責
1)負責編制監理規劃中本專業部分及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2)按專業分工并與其它專業相配合,對工程進行巡視、旁站、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負責本專業檢驗批、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并對本專業的分部工程驗收提出驗收意見。
3)負責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本專業部分。
4)負責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負責核查本專業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實物的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檢驗。
6)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實施并作監理日記。
7)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8)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4. 資料管理員職責
1)積極主動收集在監理項目的所有合同、信息、資料、建立臺帳,將收集的合同、信息、資料分類編號,復制、分發、立卷歸檔。
2)負責駐地監理部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所有圖紙、文件、資料、書籍、用具等。
3)負責駐地監理部的后勤服務工作、考勤工作,氣象記錄工作和物質管理工作等。
5. 監理員的職責
1)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
3)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
4)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本專業工程監理工程師報告。
6)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篇2:工程監理公司辦公室職責
> 工程監理公司辦公室崗位職責一、協助公司領導管理公司機關的工作,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工作關系;
二、負責制定公司機關各項管理制度和對外宣傳業務;
三、負責文件收發、傳閱、清理、銷毀、立卷、保管、調閱、歸檔和印章使用管理;
四、負責起草文件,編制簡報,對各業務部門草擬的文稿進行審核、送簽、打印、復印和發送工作,力求文字簡潔、規范、標準;
五、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鑒定、建檔、統計、保管、借閱、保密,對公司各部門的文檔工作進行指導;
六、負責公司年度總結,對有關會議和公司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材料進行綜合整理工作;
七、負責公司會務安排及對外接待工作;
八、負責對公司各種會議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
九、負責對公司行政經費計劃的編報和管理工作,嚴格掌握行政經費的使用,完善報批制度;
十、負責公司機關行政總務以及后勤管理工作,搞好公司財產登記管理;
十一、負責公司車輛的調度和管理,建立健全車輛使用、維修制度,抓好駕駛員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公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審核、報批工作;
十三、配合有關工作部門,搞好公司干部培訓、考核、任免、獎懲等人事工作;
十四、負責職工工資、勞保以及紀檢、監察等方面工作;
十五、負責職工戶籍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對職工開展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承擔公司安全保衛工作;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圖紙、施工規范、《通病防止技術和工序方案》。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9、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0、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3、對質量、安全的施工通病,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按規定技術和要求施工,對重點子項目或部位進行旁站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