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內業指南
第一次工地會議大綱
一、 質量方面(主要事前控制)
1. 所有材料進場前必須報我監理審查方可進場,并由監理方現場見證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次材料進場都必須通知監理方檢查。
2.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方發現的質量問題施工方必須及時整改,以免驗收時返工延誤工期。
3. 在各項工序在驗收前(不少于5小時)必須通知監理方進行驗收,并付驗收文件,經監理方驗收不合格的工序在整改完成后必須通知監理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經監理方驗收(復檢)擅自施工(隱蔽)的我監理方對該項工序不予簽認,并保留要求返工重新驗收的權利,所造成的損失由施工方承擔。
4. 拒絕整改的處理辦法和依據
5. 通知質量監督部門驗收 的基本程序
二、 進度控制
1. 施工方必須根據合同工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編制總進度計劃,并報我監理方審查,通過后嚴格按該計劃進行施工。
2. 每月應根據上月工程完成情況結合總進度完成情況編制下月月進度計劃,并報監理方審查,通過后嚴格按該計劃進行施工。
3. 在每周開例會前要編制下周周進度計劃(周計劃包括下周計劃安排,施工班組安排,施工材料安排,施工機械安排,特別是施工班組、施工材料、施工機械一定要提前準備安排好,避免出現有工作面而沒人、材料開工),在例會上匯報上周進度完成情況,如上周不能按計劃完成,施工方要分析原因,并相應在下周進度計劃作出調整,保證月進度計劃能按時完成。
4. 施工方要將每上勞動力、材料、機械設備投入情況及下周計劃情況統計報我監理方審查,將每天的施工過程,施工班組人數,施工材料等統計報我監理方。
三、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 施工方要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級安全責任人;現場必須根據想過要求配備2名持證安全員,成立現場安全管理小組,并將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報我監理方。
2. 施工方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管理;現場安全管理小組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要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每周一次小檢查,并做好記錄,安全員要天天巡查,及時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3. 安全評價要www.zonexcapitaltr.com求按20**統表執行,經過監理驗收合格后才報相關部門
4. 施工方要對所有進場的施工人員作好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施工交底,定期進行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好安全防護,對不按安全規程操作的施工人員不準該施工人員施工,多次不改清理出場。
5. 我監理方發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現場口頭要求施工方整改,對較大隱患發出書面通知,施工方必須及時按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若對監理方提出的問題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未消除安全隱患,我監理方將上報業主方,再上報安監部門處理。
6. 現場文明施工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進行施工,否則,我監理方將建議業主方扣除部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費。
四、 資料管理
1. 施工方現場必須配備一名以上的資料員,所有工程資料必須和工程進度同步,所有工程資料必須嚴格按要求一次作好,整理好,避免以后重做。
2. 資料不齊全與驗收的關系
五、 協調
1. 總包單位負責協助業主方收集、整理各分包單位的驗收資料;
2. 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
六、 工地例會制度
1. 由監理單位組織召開,業主方、施工方(分包單位)參加,施工方必須有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參加,必要時資料員、安全員也要參加,一般每周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提前通知;
2. 工地例會的主要作用是向業主方匯報上周工程完成情況、解決現場的一些難題,以及和各分包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
3. 內容大概為:先由施工方匯報上周工程情況(進度、質量、安全、資料等)以及需要業主方、監理方協調、解決的問題,再對上周提出的問題作跟蹤(是否已解決),業主方對工程的提出的一些要求、變更等,最后由監理方進行總結。
篇2:工程監理公司經營部崗位工作職責
工程監理公司經營部崗位職責
一、根據公司工作計劃,負責編制公司對外經營策略和經營目標方面的階段性實施方案;
二、負責公司業務的拓展,主動積極收集、分析市場信息,并制定可行性經營政策,代表公司洽談業務的合同條款;
三、負責業務開展過程中與合同方發生的一切爭議或糾紛的洽談和協調工作;
四、代表公司、承擔對外一切財務行為的任務;
五、協助公司其他部門的業務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第一醫院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第一醫院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凡在**市第一醫院從事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活動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三、建設單位應授權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監理合同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確;
建設單位應支持監理人員履行崗位職責;
施工單位應接受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建設工程監理活動;
五、監理單位應在工程項目現場設立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形式和規模應根據監理合同的范圍和內容確定;
六、項目監理機構一般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組成,必要時可設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偙O理工程師代表必須經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總監理工程師書面授權;
七、項目監理機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全面履行監理合同,控制建設工程質量、造價和進度,管理建設工程相關合同,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做好各類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監理工作結束后,向本監理單位或相關部門提交完整的監理檔案資料;
八、項目監理機構應采用巡視、檢測、見證取樣和平行檢驗等方式控制工程質量,對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
平行檢驗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單位檢驗數量的5%,檢驗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九、項目監理機構應依據監理合同配備滿足現場監理工作需要的檢測設備和工具;
建設單位應為項目監理機構開展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交通、通訊及生活設施;
十、在履行監理合同期間,監理單位不得隨意更換總監理工程師,確需更換時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
十一、總監理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承擔一項監理合同業務,確需同時承擔多項監理合同的,不得超過三項一等以下工程監理合同業務;
十二、總監理工程師經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書面授權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行使其部分職責和權力;
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必須常駐現場;
十三、項目法人應對監理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嚴格審核各類監理人員的任職條件,建立監理人員跟蹤管理檔案;
十四、項目法人對監理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和安全問題,應責成有關方面及時處理;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妨礙監理人員正常開展監理工作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
十五、建設單位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具備任職條件的監理人員;
十六、監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可處罰款;
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降低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等級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ㄒ唬┮虮O理人員不履行職責造成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ǘ┡c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ㄈ⒉缓细竦慕ㄔO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ㄋ模┻x派不具備條件的人員承擔監理工作的。
十七、醫院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由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ΡO理人員的工作不進行監督管理的;
?。ǘE用職權、徇私舞弊,認可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承擔監理業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