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項目在總包模式下的監理工作
在常規下,一個項目的參建單位為四家,即業主、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各家的職責分別為:業主單位是工程的主要責任者,對整個項目負責,包括工程的內外協調、資金管理、宏觀控制、其他工作;設計單位的主要職責是及時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書、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現場答疑、各階段的驗收等;監理單位主要是進行現場監督管理,包括七控制、兩管理、一協調;施工單位主要是進行合同內的工程建設,包括組織符合要求的人力、物力、設備、技術、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等,按照合同和有關要求完成計劃工程量。但在總包模式下,項目的參入單位和職責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主要責任者發生轉移,但建設的宗旨并沒有改變。項目參入單位為兩家,即業主單位和總包單位,總包單位為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聯合體組成單位包括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總包單位與業主是合同關系,又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有合同關系,是項目的核心和主要權力責任單位。與常規的建設項目相比,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經過整理現分述如下:相同之處,監理機構的職責相同,現場控制內容相同,各方所形成的資料相同,驗收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相同;不同之處為參建單位組成不同,合同對象不同,從屬關系不同,單位的責任劃分不同,雖然如此,但總的建設宗旨是不變的。在這種特殊的模式下,監理工作應注重以下幾點。
一、蹬高望遠,有大局觀念,從整體利益出發。
一個工程項目的成敗不是哪一方獨立決定的,是需要參建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如期完成的。由其是監理單位,有協調和溝通的職能,更應把各方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都發揮出來,使工程如期完成,按時發揮效益。俗話說:不能謀全局者,不能謀一隅。也就是說,不從大局出發的人,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得盡善盡美的。沒有問題是偶然的,有問題才是必然的。只有嚴于律己,寬以待人,不斷的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調,才能充分發揮各方的作用,才能各盡所能,共同把項目工作做好。由其是總包單位更是重要,應主動進行協調和溝通,以獲得他的支持和理解,同時也是通過他,獲得業主單位的理解和支持,更是通過他更能獲得施工和設計單位的理解和接受,自覺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發揮出各自的作用,為工程建設服務。在總包模式中,監理單位又是其組成人員,對業主單位而言,沒有合同關系,也沒有委托和被委托的關系,隸屬關系發生了變化,但職責沒有變,仍應嚴格要求自己,為其他參建單位作出表率,發揮出更加重要的作用。在總包這個大環境下,對監理單位來說是有很多好處的,可以說只是對內協調,很少是對外協調,相對的工作能夠寬松一些,在這種有利的環境下更應注重自身的修養和行為規范,推動和有利于各項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事前溝通,集多數人的智慧
總包項目中有兩級合同,即總包單位與業主單位的一級合同,總包單位與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二級合同,能不能滿足一級合同的要求,主要是總包單位的職責是不是到位了,是不是完成了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否則是無法結清工程費的。而一級合同的組成單位的監理單位,就要和總包單位形成一體,也有完成一級合同的義務,所以要協助總包單位完成合同,就要有情況多溝通、多總結、多改進,盡到自己的責任。
溝通的方法包括口頭溝通、書面溝通、會議溝通、網絡溝通,至于采用哪種方法,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也許是幾種方法同時使用,但最終解決問題才是根本。其內容包括質量問題的處理、工程變更、超出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進度滯后采取的措施、安全問題的處理、索賠問題等??傊幸粋€統一的理論作為指導,在沒有依據的前提下,有經過協商和溝通,形成一致意見后下達執行,才能發揮保存暢通無阻,否則將不能順利實現。
三、主動接受監督,不斷改進工作
監理的職責是公正的第三方,但有沒有盡到這個責任,是由被監理的對象來評判的。是由他們心里的那桿稱稱量出來的,能得多少分是存在他們心里的。所以要想真正的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在思想上有正確的指導,措施上主動接受監督,包括總包單位在內的各方的監督。在思想意識上有所準備,以謙虛友善的態度與各方相處,在這種情況下有關方提出意見時就不會感到太突然,容易接受和消化。工作要透明,主動和總包單位等有關單位進行溝通,定期溝通一些想法和工作內容,讓他們了解我們的工作和做法,為他們的監督創造條件。并不斷的進行總結,把不同的意見進行歸納分類,依此制定改進措施,日異完善監理工作。
四、維護程序暢通,保證工程進度
總承包模式下,參建的單位有五家,比傳統的模式多了一家,而且還不是普通的一家,而是核心單位,在某種程度上,是打亂了原有固定的建設程序,開辟了一條新的建設之路。但目前還沒有新的建設程序和管理辦法出臺,按照老模式還不能完全實施,不按照老模式又沒有新的依據,現在是即按老模式進行,又在修改老模式,但又缺少根據。在這種摸著石頭過河的施工管理階段,將以求同存異為基礎,以探索溝通為橋梁,在原有的老模式基礎上研究完善老程序,保證各項程序的暢通,推動施工進度按計劃進行。
組織程序發生了變化,由原來的業主管理變成了總包單位管理,由不同單位的關系,變成了一個單位的內部管理,由橫向管理變成了縱向管理,利益由合同關系變成了內部合同關系。在程序上,走雙重關系,一是上下級的關系,二是合同關系,前者是內部事務,后者是合同責任。不管是哪層關系,都應該按程序做,給自己找準位置,不越位、不滯位,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如果都能如此,程序將無比暢通。施工程序沒有變化的,我們應照樣執行現場監理負責制,監督施工單位執行各項施工程序,掃清程序工作中的各種障礙,維護施工程序健康有序的運行。
五、加強事前指導與檢查,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中
利用總包單位的技術優勢,結合自己的長處,共同加強對施工單位進行預控,及時對各項前期工作進行指導及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如與總包單位一起定期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環境檢查,施工過程的檢查等,發現問題及時著手解決。在周例會上探討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糾正和完善不合理的方案、確保工程按要求進行。聯合總包單位的技術人員,深入現場定時和不定時的進行檢查,發現人員、設備、現場有什么問題,從不同側面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不斷糾正施工中的不足,減少返工,增加效益。由于人員多,專業全,依據足,增加了執行的力度。
六、不斷學習,與時俱進
總包模式是新鮮事物,各方面都在總結和完善,也不斷出臺一些新的規范、規定和要求。為了適應施工環境,在實踐中不但要學習這些新知識,而且要進行研究和探討,把理論和實踐結合起來,在實踐中學,在理論中提高。不但要學習設計院總包公司的各項規定和要求,還要及時反饋各類信息,給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參考,還要學習省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不斷的學習和領會精神,不被時代而拋棄。
篇2:建設工程總包施工合同書
建設工程總包施工合同書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總包施工合同。
鑒于乙方擬承建工程(工程名稱),并通過20年 月日的中標通知書接受了甲方以合同價人民幣(大寫)萬元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組成和解釋順序:
總包施工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施工合同協議書另有規定外,其組成部分和解釋順序如下:
?、?補充協議條款和招標過程中乙方承諾(如有);
?、?施工合同協議書;
?、?施工合同文件;
?、?雙方核對完成的工程預決算書;
?、?施工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甲方招標過程來往的函件;
?、?承諾書(確認函)及外來文、冊(確認函);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現行國家、省、市及內部有關施工、設計方面的規范、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說明;
?、?合同終止前洽商、變更等和甲方簽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
?、?施工投標文件及其補充說明和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廉政管理協議書。
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或甲方選擇指定為準。本合同乙方每頁都必加蓋公章,表示其對該頁的全部內容認同。
第二條: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三條: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三條:合同份數
3.1.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各執四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加蓋印章及公章后生效。至辦理工程驗收交接備案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余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3.3.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合 同或協議。
第四條:施工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合同在雙方簽章且乙方交付履約保函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日期:日期:
篇3: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總包分包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總包與分包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口
其他專業承包口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6.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范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
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15.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回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