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機械回填土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
本技術交底內容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物、構筑物大面積平整場地、大型基坑和管溝等回填土工程。
1.材料要求
(1)碎石類土、砂土(使用細、粉砂時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層以下填料。其最大粒徑不得超過每層鋪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動輾時),含水率應符合規定。
(2)粘性土應檢驗其含水率,必須達到設計及施工規范規定要求方可使用。
(3)鹽漬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鹽晶、鹽塊或含鹽植物的根莖,并符合《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附錄一表1~8規定的可以使用。
2.主要機具
(1)裝運土方機械有:鏟土機、自卸汽車、推土機、鏟運機、翻半斗車等。
(2)輾壓機械有:手輾、羊足輾和振動輾等。
(3)一般工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鐵鍬(平頭及尖頭兩種)、2m鋼卷尺、20#鉛絲、膠皮管等。
3.作業條件
(1)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施工條件等合理確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圍、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參數;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參數應通過壓實試驗來確定。
(2)填土前,應對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進行檢查和中間驗收,合格后要作好記錄及驗收手續。
(3)施工前,應做好水平高程標志的布置。如基坑或溝邊上每10m釘上水平樁橛或在鄰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找上標準高程點。大面積場地上每隔十米左右也可釘上水平樁。
4.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基底清理→檢驗土質→ 分層鋪土→輾壓密實→找平驗收
(1)填土前,應將基底表面上的垃圾或樹根等雜物、洞穴都處理完,清理干凈。
(2)檢驗土質:檢驗各種土料的含水率是否在控制范圍內。如含水率偏高可采用翻松、涼曬等措施;如含水率偏低,可采用預先澆水潤濕等措施。
(3)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的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虬幢?—314選用。輾壓時,輪(夯)跡應互相搭接,防止漏壓、漏夯。
填土每層的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表1—314
壓實機具 | 每層鋪土厚度(mm) | 每層壓實遍數(遍) |
平輾 | 200~300 | 6~8 |
羊足輾 | 200~350 | 8~16 |
振動平輾 | 600~1500 | 6~8 |
蛀式、柴油式打夯機 | 200~250 | 3~4 |
(4)輾壓機械壓實填方時,應控制行駛速度,一般不應超過下列規定:
平輾:2km/h羊足輾3km/h
振動輾:2km/h
(5)長寬比較大時,填土應分段進行;每層接縫處應作成斜坡形,輾跡重迭0.5~1.0m。上下層錯縫距離不應小于1m。
(6)填方高于基底表面時,應保證邊緣部位的壓實質量。填土后,如設計不要求邊坡修整,宜將填方邊緣寬填0.5m;如設計要求邊坡整平拍實,寬填可為0.2m。
(7)在機械施工輾壓不到的填土,應配合人工推土,用蛙式或柴油打夯分層夯打密實(具體做法是人工回填土)。
(8)回填土每層壓實后,應按規范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干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后,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9)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應進行拉線找平,凡高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鏟平;凡低于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10)雨、冬期施工
1)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工程,應盡量在雨期前完成。
2)基坑(槽)或管溝的回填土應連續進行。盡快完成。施工時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以免邊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壞?,F場應有防雨及排水措施。
3)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須在冬期施工時,其施工方案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4)冬期填方前,應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溫材料;填方邊坡表層1米以內不得用凍土填筑;填方上層應用未凍的、不凍脹的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氣溫在-5℃以上時,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氣溫在-5℃以下時,填方高度不宜超過表1—315的規定;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表1—315
平均氣溫(℃) | 填方高度(m) |
-5~-10 | 4.5 |
-11~-15 | 3.5 |
-16~-20 | 2.5 |
注:用石塊和不含冰塊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類土填筑時,填方高度不受本表限制。
6)冬期回填土方,每層鋪土厚度應比常溫施工時減少20~25%,其中凍土塊體積不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5%;其粒徑不得大于150mm。鋪凍土塊要均勻分布,逐層壓(夯)實?;靥钔凉ぷ鲬B續進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層受凍,并應及時采取防凍措施。
5.質量標準
(1)保證項目
1)基底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范的規定。
2)回填的土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范的規定。
3)回填土必須按規定分層夯壓密實。取樣測定壓實后土的干土質量密度,其合格率不應小于90%;不合格干土質量密度的最低值與設計值的差,不應大于0.08g/m3,且不應集中。環刀法取樣的方法及數量應符合規定。
(2)允許偏差項目(表1—316)
回填土工程允許偏差表1—316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頂面標高 | +0,-50 | 用水準儀或拉線尺量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
6.成品保護
(1)施工時應注意保護定位樁、軸線樁和標高樁,防止碰撞位移。
(2)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要設有足夠的照明設施,防止鋪填超厚,嚴禁汽車直接倒入基(槽)內。
(3)基礎或管溝、擋土墻的現澆混凝土應達到一定強度,不致因填土受損壞時,方可回填土。
7.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未按要求測定的干土質量密度:回填土每層都應測定壓實后的干土質量密度,檢驗其密實度,符合設計要求后才能鋪攤上層土。試驗報告要注明土料種類、試驗日期、試驗結論及試驗人員簽字。未達到設計要求部位應有處理方法和復驗結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虛鋪土超過規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時有較大的凍土塊,或壓實不夠遍數,甚至漏壓;坑(槽)底有機物或落土等雜物清理不徹底等造成。這些問題均應在施工中認真執行規范規定,檢查發現后及時糾正。
(3)回填土夯壓不密實:應在夯壓前對干土適當灑水加以潤濕;對濕土造成的“橡皮土”要挖出換土重填。
(4)在地形、工程地質復雜地區內的填土,且對填土密實度要求較高時,應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溝、護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勻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5)填方基土為雜填土時,應按設計要求加固地基,并應妥善處理基底的軟硬點、空間、舊基、暗塘等。
(6)回填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圍填土夯實,并應從管道兩邊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m以上,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采用機械回填和壓實。
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使用細粒土料回填。
(7)填方應按設計要求預留沉降量,如設計無要求時,可根據工程性質、填方高度、填料種類、密實要求和地基情況等與建設單位共同確定(沉降量一般不超過填方高度的3%)。
技術負責人:交底人:接交人:
篇2:機械回填土工程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機械回填土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
本技術交底內容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物、構筑物大面積平整場地、大型基坑和管溝等回填土工程。
1.材料要求
(1)碎石類土、砂土(使用細、粉砂時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層以下填料。其最大粒徑不得超過每層鋪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動輾時),含水率應符合規定。
(2)粘性土應檢驗其含水率,必須達到設計及施工規范規定要求方可使用。
(3)鹽漬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鹽晶、鹽塊或含鹽植物的根莖,并符合《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附錄一表1~8規定的可以使用。
2.主要機具
(1)裝運土方機械有:鏟土機、自卸汽車、推土機、鏟運機、翻半斗車等。
(2)輾壓機械有:手輾、羊足輾和振動輾等。
(3)一般工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鐵鍬(平頭及尖頭兩種)、2m鋼卷尺、20#鉛絲、膠皮管等。
3.作業條件
(1)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施工條件等合理確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圍、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參數;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參數應通過壓實試驗來確定。
(2)填土前,應對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進行檢查和中間驗收,合格后要作好記錄及驗收手續。
(3)施工前,應做好水平高程標志的布置。如基坑或溝邊上每10m釘上水平樁橛或在鄰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找上標準高程點。大面積場地上每隔十米左右也可釘上水平樁。
4.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基底清理→檢驗土質→ 分層鋪土→輾壓密實→找平驗收
(1)填土前,應將基底表面上的垃圾或樹根等雜物、洞穴都處理完,清理干凈。
(2)檢驗土質:檢驗各種土料的含水率是否在控制范圍內。如含水率偏高可采用翻松、涼曬等措施;如含水率偏低,可采用預先澆水潤濕等措施。
(3)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的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虬幢?—314選用。輾壓時,輪(夯)跡應互相搭接,防止漏壓、漏夯。
填土每層的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表1—314
壓實機具 | 每層鋪土厚度(mm) | 每層壓實遍數(遍) |
平輾 | 200~300 | 6~8 |
羊足輾 | 200~350 | 8~16 |
振動平輾 | 600~1500 | 6~8 |
蛀式、柴油式打夯機 | 200~250 | 3~4 |
(4)輾壓機械壓實填方時,應控制行駛速度,一般不應超過下列規定:
平輾:2km/h羊足輾3km/h
振動輾:2km/h
(5)長寬比較大時,填土應分段進行;每層接縫處應作成斜坡形,輾跡重迭0.5~1.0m。上下層錯縫距離不應小于1m。
(6)填方高于基底表面時,應保證邊緣部位的壓實質量。填土后,如設計不要求邊坡修整,宜將填方邊緣寬填0.5m;如設計要求邊坡整平拍實,寬填可為0.2m。
(7)在機械施工輾壓不到的填土,應配合人工推土,用蛙式或柴油打夯分層夯打密實(具體做法是人工回填土)。
(8)回填土每層壓實后,應按規范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干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后,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9)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應進行拉線找平,凡高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鏟平;凡低于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10)雨、冬期施工
1)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工程,應盡量在雨期前完成。
2)基坑(槽)或管溝的回填土應連續進行。盡快完成。施工時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以免邊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壞?,F場應有防雨及排水措施。
3)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須在冬期施工時,其施工方案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4)冬期填方前,應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溫材料;填方邊坡表層1米以內不得用凍土填筑;填方上層應用未凍的、不凍脹的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氣溫在-5℃以上時,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氣溫在-5℃以下時,填方高度不宜超過表1—315的規定;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表1—315
平均氣溫(℃) | 填方高度(m) |
-5~-10 | 4.5 |
-11~-15 | 3.5 |
-16~-20 | 2.5 |
注:用石塊和不含冰塊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類土填筑時,填方高度不受本表限制。
6)冬期回填土方,每層鋪土厚度應比常溫施工時減少20~25%,其中凍土塊體積不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5%;其粒徑不得大于150mm。鋪凍土塊要均勻分布,逐層壓(夯)實?;靥钔凉ぷ鲬B續進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層受凍,并應及時采取防凍措施。
5.質量標準
(1)保證項目
1)基底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范的規定。
2)回填的土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范的規定。
3)回填土必須按規定分層夯壓密實。取樣測定壓實后土的干土質量密度,其合格率不應小于90%;不合格干土質量密度的最低值與設計值的差,不應大于0.08g/m3,且不應集中。環刀法取樣的方法及數量應符合規定。
(2)允許偏差項目(表1—316)
回填土工程允許偏差表1—316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頂面標高 | +0,-50 | 用水準儀或拉線尺量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
6.成品保護
(1)施工時應注意保護定位樁、軸線樁和標高樁,防止碰撞位移。
(2)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要設有足夠的照明設施,防止鋪填超厚,嚴禁汽車直接倒入基(槽)內。
(3)基礎或管溝、擋土墻的現澆混凝土應達到一定強度,不致因填土受損壞時,方可回填土。
7.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未按要求測定的干土質量密度:回填土每層都應測定壓實后的干土質量密度,檢驗其密實度,符合設計要求后才能鋪攤上層土。試驗報告要注明土料種類、試驗日期、試驗結論及試驗人員簽字。未達到設計要求部位應有處理方法和復驗結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虛鋪土超過規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時有較大的凍土塊,或壓實不夠遍數,甚至漏壓;坑(槽)底有機物或落土等雜物清理不徹底等造成。這些問題均應在施工中認真執行規范規定,檢查發現后及時糾正。
(3)回填土夯壓不密實:應在夯壓前對干土適當灑水加以潤濕;對濕土造成的“橡皮土”要挖出換土重填。
(4)在地形、工程地質復雜地區內的填土,且對填土密實度要求較高時,應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溝、護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勻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5)填方基土為雜填土時,應按設計要求加固地基,并應妥善處理基底的軟硬點、空間、舊基、暗塘等。
(6)回填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圍填土夯實,并應從管道兩邊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m以上,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采用機械回填和壓實。
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使用細粒土料回填。
(7)填方應按設計要求預留沉降量,如設計無要求時,可根據工程性質、填方高度、填料種類、密實要求和地基情況等與建設單位共同確定(沉降量一般不超過填方高度的3%)。
技術負責人:交底人:接交人:
篇3:工程項目技術交底制度(3)
技術交底制度
一總則:
1、技術交底是設計文件、規范、標準向作業面延伸的重要技術資料,為規范、嚴格控制施工技術交底工作,提高技術管理水平,根據中《建筑規范》、《煤礦安全建設規范》及有關行業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技術交底的目的:工程正式施工前,通過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的全體管理人員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擔的工程任務,以及工程的特點、施工難點、設計意圖、執行的技術標準、施工工藝和方法、施工操作要點,以及安全質量標準,做到按操作程序施工,確保施工安全、質量。
二機構、
職責:
1、技術交底實行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作業隊二層次技術交底的原則,并針對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分別進行,貫穿于工程施工全過程。
2、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工程部等相關部門,向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作業隊主要管理人員、班組長等進行總體技術交底;
3、單位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工程部分階段、分層次下達書面技術交底;當收到設計變更、冬雨季施工前、主要施工方案修訂時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后,應進行專項技術交底。
4、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由作業隊技術負責人向作業隊管理人員、工班長、全體操作者進行技術交底。
5、特殊過程和關鍵部位由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編制作業指導書,并逐級進行技術交底。
三內容、程序、時間:
1、項目部總體技術交底的內容
(1)、承擔施工的項目內容,工程概況,項目的設計意圖,項目適用的規范、標準及技術要求,設計交底和設計文件會審會議的有關情況。
(2)、工程合同和投標承諾中有關內容。
(3)、業主、監理、設計及上級管理單位情況,管理分工及主要職責,有關管理文件及要求。
(4)、項目管理組織機構設置,管理分工及主要職責。
(5)、項目安全、質量、成本、進度、環保目標,采取的主要管理措施。
(6)、施工組織設計、主要的施工方案,施工的方法與工藝,主要資源投入情況,采用的“四新”技術,安全、質量、進度、環保等方面要求。
(7)、其它需要說明的總體情況。
2、單位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1)、施工內容,工程概況,施工重點、難點,施工中的控制要點,需要注意的事項。
(2)、工程設計情況,業主、監理及上級的要求。
(3)、施工組織與施工方案,施工的方法與工藝,采用的“四新”技術,適用的規范、標準及技術要求,安全、質量、成本、進度、環保等方面要求。
(4)、主要工作量、構造、各部幾何尺寸、位置關系、限界等要求。
(5)、主要設備、材料,構件的型號、規格和質量等要求。
(6)、技術要求、操作要求、質量標準。
(7)、施工配合比,各工序的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注意事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的內容、關系、有關要求。成品及半成品保護責任者,注意事項及要求等。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1)、單位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2)、分部(項)工程的重點控制部位,標高和尺寸,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預埋件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高等。
(3)、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4)、重要部位夜間等特殊施工條件下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5)、工程測量定位,結構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6)、現澆混凝土、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7)、預制、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制作、綁扎、安裝等要求。
(8)、混凝土、砂漿、防水、特殊水泥材料等配合比及試件、試塊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9)、其它應交底的內容。
4、專項技術交底的內容
(1)、參照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2)、設計變更情況及施工要求,或冬雨季方案及各種施工保證措施,或主要施工方案修訂情況,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后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5、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
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其主要內容包括:為保證施工安全所采取的技術措施、資源投入、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施工過程安全控制要求等;
四技術交底管理要求
1、技術交底必須在交底作業內容施工5日前下達。
2、技術交底要從實際出發,語言簡練,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于用文字表述比較麻煩或難以表述清楚的內容可以用圖示或表格來表達,并注明施工工藝中的關鍵點和操作要領。交底中不能出現“宜”、“應”、“一般采用”等選擇性內容。
3、技術交底記錄采用“附件1、2”格式。
4、技術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交至所有施工管理人員及所有施工操作人員,并認真講解施工工藝中的關鍵點和操作要領,參加交(接)底人員交清聽懂后雙方簽字,并注明交(接)底日期。對班組進行的技術交底必須一式六份以上(其它各級技術交底可參照執行),一份交操作者(接底人),一份交工長,一份交質檢員,一份交安全員,一份交技術資料員存檔,一份由交底人存查。
五審批、存檔、考核
1、技術交底的全部記錄內容都必須歸檔。誰負責交底,誰負責填寫交底記錄并將記錄移交給資料員進行歸檔。
2、交底資料按照交底先后順序或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編號裝訂成冊,以便查閱。
3、公司、區域公司、直屬工程公司、項目部應在定期、不定期的質量安全檢查中對技術交底的編制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于交底后不執行以及不交底的人員應給予相應處罰,對于因交底不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應追究交底人的責任
六附則
本辦法由項目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