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深基坑支護降水施工方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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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基坑支護及降水施工方法(4)

  本工程基坑開挖深度約4.8~8.2m,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地質勘探報告》,本工程地質情況較差,地下水含量也較豐富,基坑挖方范圍的土層包括:雜填土、粉質粘土、淤泥、沖積砂層、淤泥質土,基底持力層主要位于淤泥層、沖積砂層和淤泥質土層,其中沖積細(粉)砂有易液化的特性。

  因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基坑擋土支護和隔水帷幕,并有效地將基坑內的地下水位降低到土方開挖面以下,方能確?;油练介_挖的正常進行和基坑的安全,本著"安全第一、經濟合理、施工方便、技術先進"的原則,公司決定采用水泥土樁墻錨拉支護方案。

 ?。?1) 水泥土樁墻錨拉支護方案

  1)基坑支護設計方案

  基坑周邊設計二排φ550 直徑的深層攪拌樁(相互搭接150mm),設計樁長約14.8m,攪拌樁進入粉質粘土不少于2m,作為止水帷幕和支護結構,加固材料為425#普通硅酸鹽水泥,摻入比15%,水灰比0.5,樁身抗壓強度qu≥3MPa,要求二噴四攪工藝成樁,樁身偏斜<1%,相鄰樁不留施工斷縫;

  支護設計詳見下圖。

  2)基坑支護施工方案

 ?。˙)主要施工方法及要求

  A) 深層攪拌樁施工方法

  施工工藝的原理

  水泥深層攪拌樁是將特制的攪拌鉆具(PH-7 型鉆機)鉆入地下,利用注漿泵將水泥漿體噴入地下并與地基土原位強制攪拌,經過一系列的物理化學作用形成具有整體性和一定強度的樁柱體,具有擋土及止水的雙重作用。

  工藝流程

  圖6-2 深層攪拌樁施工工藝流程

  主要工藝控制參數

  表6-1 主要工藝控制參數

  項目參數備注

  鉆進提升速度(m/min)0.47;0.8;1.47Ⅰ Ⅱ Ⅲ檔

  攪拌速度(r/min)28;47Ⅰ Ⅱ檔

  泵壓(MPa)0.40~0.60

  泵量(m/h)6.0

  試樁

  分別在不同地段試攪,檢查設計工藝參數的合理可行性,其中包括:攪拌機鉆進深度、樁底標高、樁頂或?;颐鏄烁?、灰漿的水灰比、外摻劑的配方、攪拌機的轉速和提升速度、灰漿泵的壓力、料罐和送灰管的風壓、輸漿量等。

  施工技術及操作要求

 ?。╝)技術要求

  a)深層攪拌樁樁徑為Φ550mm,樁間搭接150mm,樁長14.8m。

  b)深層攪拌樁采用水泥漿灌注,采用四攪二噴方式施工,加固材料采用425#普硅水泥,水泥摻入比15%,折合單樁水泥用量不少于60kg/m,水灰比0.5。

  c)攪拌樁的垂直偏差度不得超過1%,樁位布置偏差不得大于50mm,樁徑偏差不得大于4%。

  d)施工中用流量泵控制輸漿速度,使注漿泵出口壓力保持在0.4-0.6MPa,輸漿速度應保持常量。

  e)根據該場地勘察資料,攪拌樁穿過淤泥層及砂層進入強風化層。

 ?。╞)操作要求

  a)樁機就位由專人操作,專人負責電纜管線,專人校正鉆頭對位,鉆頭就位采用垂線量測(二個方向觀測)。

  b)鉆進前先打開漿泵送清水,檢查各種管路及鉆頭噴口通暢才可鉆進。

  c)開始下沉時即送漿。樁底噴漿應不少于30 秒,使漿液能完全到達樁端。

  d)整個制樁過程邊下沉(或提升),邊攪拌,邊噴漿的連續作業,注意觀察有關儀表和管道的脈動情況,以判斷管道是否通暢,噴漿是否正常。

  e)成樁后應立即檢查送漿量,成樁水泥漿總量不得少于設計要求。

  f)水泥漿拌制要嚴格計量,嚴格控制水灰比,漿體使用前要過篩,以防塊體、紙屑等進入管道造成堵塞。

  g)水泥不得使用過期、受潮、變質的水泥。

  h)施工記錄班報表應由樁機施工人員現場及時記錄,不允許事后作"回憶記錄"。

  i)在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當班人員應及時向工地指揮部門值班人員匯報,以便及時妥善處理解決。

  j)工程施工除按上述要求外,尚應遵守《軟土地基深層攪拌加固技術規程》(YBJ225-91)等有關規程規定。

  B)噴錨施工方案

  噴錨施工需有4m 寬的施工作業面,施工前先按設計錨桿標高將土方分層開挖至錨桿位置以下0.2m,并平整好場地,設置泥漿溝池,初噴第一層混凝土(4cm 厚),在混凝土面上定好錨桿位置,架設鉆機。

  相鄰錨桿施工方位調整平行,嚴格定向定位,鉆機安裝牢固,先以Φ130mm 開孔至1~3m,然后以Φ110mm 鉆孔到底。

  鉆孔采用回轉鉆進方式,鉆進時采用泥漿循環護孔,鉆孔達到設計深度后,繼續超鉆20~50cm。鉆孔完畢后,反復用泥漿循環清孔,清除孔內殘留物。

  錨桿鉆孔施工中若碰到樓房樁基礎,應立即停鉆,回灌水泥漿后,重新調整角度及位置施工。

  錨拉桿(鋼筋)上均勻布置定位器,定位器每1.5m 一個。鋼筋長度比錨桿設計長度長0.3m,留在錨桿孔外。

  灌漿管采用1 寸軟塑料管,置于定位器中空,其底口離錨桿尾部0.3m 與錨桿鋼筋一同下入孔中。

  沖孔用大泵量清水,務必把孔中殘留物清除,并置換出孔中泥漿。

  錨桿灌漿材料采用水灰比0.4~0.5 的純水泥漿,水泥標號為425#(普硅)。本工程采用一次灌漿工藝。

  水泥漿須攪拌均勻,連續灌漿。拔管過程中應保證灌漿管管口始終埋在水泥漿內。

  每層錨桿施工完成后,立即將已制作好的鋼筋網掛在第一層混凝土面上,并且鋪設加強筋,設置排水孔。掛網時要求鋼筋網跟混凝土面密貼,鋼筋網、加強筋與錨桿的連接采用焊接,錨頭處加焊兩條10cm 長Φ16 短鋼筋。掛網完成后,立即進行第二層噴射混凝土(厚4cm)作業。

  施工結束后,用泥漿泵將各池中水、漿抽干,整理好場地。

 ?。?2) 塔式起重機基礎方案

  1)塔式起重機基礎設計采用鉆孔灌注樁,樁徑為φ1000,樁長約為25.0m,要求樁端入中風化巖層1m。公司在詳細研究本工程的地質勘察報告和對場地周邊環境進行認真踏勘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經驗,決定采用如上方案。

  2)工程地質條件(略):詳見工程地質報告

  3)鉆孔樁施工工藝:

  鉆孔灌注樁的主要工序如下:

  測量放線定樁位→埋設鋼護筒→鉆機定位鉆孔,成孔→泥漿循環清孔→鋼筋籠制作與安放→下導管,水下混凝土澆筑→鉆機移位

  4)鉆孔灌注樁的施工方法

 ?。ˋ)測量放線定樁位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測量控制點和設計圖紙的有關數據進行測量放線,定出樁位并加以保護。樁位須經有關單位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施工。

 ?。˙)埋設鋼護筒:

  鋼護筒一般用4~8mm 厚的鋼板加工而成,高1~1.5m,內徑應比鉆頭直徑大100mm,護筒頂部開設一個溢漿口,并高出地面150~300mm。

 ?。–)鉆機成孔

  A)鉆進時應根據土層類別確定鉆進速度

  在淤泥和淤泥質土中,應根據泥漿的補給情況,嚴格控制鉆進速度,一般不宜大于1m/mim;在松散砂層中,鉆進速度不宜大于5m/h。在硬土層中或巖層中的鉆進速度以不發生跳動為準。

  B)作為護壁和排渣用的泥漿,其制作及性能要求符合下列規定

 ?。╝)在粘性土中成孔時應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漿護壁。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1~1.3。

 ?。╞)在砂土和較厚的夾砂層中成孔時,應制備泥漿或在孔中投入泥團造漿,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2~1.3。

 ?。╟)在砂卵石或易塌孔的土層中成孔時,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3~1.5。

 ?。╠)泥漿的控制指標:粘度18~22S,含砂小于8%,膠體大于90%。

  C)鉆具和鉆頭的選用依據土層而定

 ?。╝)在一般粘性土,淤泥,淤泥質粘土以及砂土中,采用籠式鉆頭。

 ?。╞)在砂卵石層,強風化層中,可用鑲焊硬質合金刀頭的籠式鉆頭。

 ?。╟)遇孤石或舊基礎時,用帶硬質合金齒的籠式鉆頭。

 ?。╠)在硬巖中用牙輪鉆頭。

 ?。╡)當鉆孔傾斜時,可往復掃孔修正,如修正無效,應在孔中回填粘土或風化巖塊,再重新鉆進。

 ?。╢)為保證鉆孔的垂直度,應在鉆機上設置導向裝置,同時要求鉆機平整。

 ?。―)清孔

  A)對以原土造漿的鉆孔,鉆到設計深度后,可使鉆頭空鉆不進尺,循環泥漿,泥漿比重控制在1.1 左右。

  B)對于土質較差的砂土和砂卵石層,清孔后泥漿比重控制在1.15~1.25 左右。

  C)清孔后的沉渣厚度,端承樁不得大于100mm。在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必須復測沉渣厚度,合格后方可灌祝水下混凝土。

  D)樁垂直度允許偏差為0.5%,樁徑允許偏差:不小于設計樁徑30mm;不大于設計樁徑50mm。

 ?。‥)鋼筋籠的制作和安放

  A)鋼筋籠制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鋼筋間距必須大于混凝土骨料料徑3 倍以上。

 ?。╞)加勁箍應在主筋外面,主筋一般不設彎鉤,鋼筋頭不得向內彎曲,以免妨礙導管工作。

 ?。╟)主筋的搭接應相互錯開,35 倍鋼筋直徑區段范圍內的接頭數量不得超過鋼筋總數的一半。

  B)鋼筋籠直徑除設計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鋼筋籠外徑應比鉆孔直徑小140mm。

 ?。╞)鋼筋籠內徑應比導管接頭的外徑大100mm 以上。

 ?。╟)鋼筋籠的主筋凈保護層不小于70mm。

  C)鋼筋籠制作的允許偏差:

 ?。╝)主筋間距:±10mm。

 ?。╞)箍筋間距或螺旋筋的螺距:±20mm。

 ?。╟)加強筋間距:±50mm。

 ?。╠)鋼筋籠直徑:±10mm。

 ?。╡)鋼筋籠長度:±100mm。

  D)為保證鋼筋保護層厚度,可設置定位鋼筋環或混凝土墊塊。

  E)鋼筋籠應在清孔后立即吊裝,用樁架安放入鉆孔中。

  F)安裝鋼筋籠時,應對準孔位,吊直扶穩,緩慢下沉,避免碰撞孔壁。鋼筋籠下沉至設計位置后,應立即固定,防止移動。

  G)鋼筋籠安裝完畢時,應會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公司對該樁進行掩蔽工程驗收,合格后應及時灌注混凝土,其間歇時間不宜超過4h。

 ?。‵)水下混凝土灌注

  A)開始灌注時,隔水栓吊放的位置應臨近泥漿面,導管底端部到孔底的距離應以能順利排出隔水栓為宜,一般為0.3~0.5m;

  B)開灌前儲料斗內必須有足以將導管的底部一次性埋入水下混凝土中0.8m 以上深度的混凝土儲量;

  C)混凝土灌注的上升速度不得小于2m/h;

  D)隨著混凝土的上升,要適時提升和拆卸導管,導管底端埋入混凝土面以下一般宜保持2~4m,不大于6m,并不得小于1m,嚴禁把導管端提出混凝土面,避免造成斷樁;

  E)水下混凝土的灌注應連續進行,不得中斷,在水下混凝土灌注過程中,應有專人測量導管埋深,填寫好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F)提升導管時應避免碰掛鋼筋籠。當混凝土面接近鋼筋籠底時,應嚴格控制導管埋深,當混凝土面上升到鋼筋籠內3~4m,再提升導管,使導管底端高于鋼筋籠底端,以防鋼筋籠上??;

  G)應控制最后一次混凝土的灌注量,不使樁頂過高或過低。一般應控制在設計樁頂標高以上約0.5m。

 ?。℅)泥漿管理和性能要求

  泥漿的作用,在于維護孔壁的穩定,懸浮巖屑和冷卻潤滑鉆頭。根據場地情況布置1 個泥漿池,尺寸為3m×6m,深1.5m。泥漿池墻身為磚墻,批蕩水泥砂漿。

 ?。℉)施工質量保證措施

  A)全面質量管理:

  從施工準備到工程竣工的各施工階段推行全面管理,嚴格按照PDCA 循環過程開展質量管理小組活動,包括:找出問題分析原因→找出主要影響因素→擬定措施→檢查措施效果→總結經驗→處理遺留問題并轉入下一循環等主要步驟。

  B)根據對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的關鍵部位設質量控制點的原則,在工程工序、鋼筋加工、混凝土澆灌及泥漿管理等設質量管理小組。

  C)在樁孔施工前,引出樁孔施工控制點,使樁孔中心與設計樁心重合。

  D)現場施工員對樁位編號,做好所有樁孔成孔記錄、水下混凝土記錄、隱蔽驗收記錄、泥漿驗收記錄等有關技術保證資料。

  E)鋼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工程所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在進場后應立即送檢,達到有關設計及規范要求后,方可使用。嚴禁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F)水下混凝土的細骨料采用中砂,粗骨料采用2-4 碎石。砂、碎石中不得含有雜物,砂中含泥量必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

  G)鋼筋加工及安裝嚴格按照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確保鋼筋焊接長度及焊接質量,錯開鋼筋接頭,同一截面的鋼筋接頭數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主筋和螺旋筋搭接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采用預制混凝土

塊或鋼筋定位 作為鋼筋保護層措施,確保鋼筋有足夠的保護層,鋼筋安裝綁扎必須牢固。

  H)按設計要求進行配合比設計,確?;炷恋墓|量。

  I)嚴格按工程質量"三檢制"(自檢、交叉檢、專職檢),層層把關,做好施工過程的質量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J)清孔后泥漿各項指標控制在規范要求內。

  K)新漿拌制應放置24h 后方可使用,如條件許可,最好放置48h。

  L)鋼筋籠制作安裝偏差應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

  M)鋼筋差的起吊、運輸、吊放應周密制訂方案,防止鋼筋籠在起吊、運輸過程中產生永久變形。

  N)鋼筋籠應在泥漿置換和清孔后及時入孔,鋼筋籠吊放入孔后應立即進行水下混凝土的澆筑工作,以確??椎壮猎淮笥谠O計及規范要求。

  O)在施工期間如發現有漏漿或跑漿現象,應及時堵漏和補漿,以保證規定的泥漿液面,防止出現孔壁坍塌。

  P)隨著混凝土面的上升,要適當提升和拆卸導管,埋管深度應保持在2-4m 之間,并不得小于1.0m,嚴禁把導管底端提出混凝土面。

  Q)注意控制最后一次的灌筑量,使其超出設計標高500mm,以確?;炷粮{層足夠的情況下,又不致于使樁頂標高超出太多,而造成浪費。

  R)灌注混凝土之前,基礎樁孔底沉渣厚度≤50mm。

  S)做好每項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邊施工邊整理資料,保證工程完工后資料齊全,及時辦理交工驗收手續。

  T)每條工程樁做一組試塊,并養護好到28 天齡期后及時送檢。

 ?。↖)施工安全措施

  A)堅持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工人安全生產意識;

  B)健全安全機構,工地設專職安全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專職安全員要掌握工地安全生產狀況,遇有隱患及時妥善處理,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C)按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工地進行施工安全檢查;

  D)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定期對施工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E)做好場地孔,洞的防護工作,避免人,物墜落事故。

  F)任何人進入工地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絕緣鞋。嚴禁赤腳及穿拖鞋戴草帽進入施工現場。

  G)施工用電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規定執行。工地用電系統采用三相五線制,并實施在總線路、分線路和設備的三級漏電保護。電箱內有接零裝置及漏電保護開關。雨天施工時,電箱頂設置遮雨棚,不得淋濕使用。

  H)電線電纜按規定架空,不隨意拖地,電纜駁接口嚴禁落地。嚴格實行'一機一閘'制,各用電設備的外殼有可靠的接地及接零保護。

  I)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工作,成立工地義務消防隊,對現場臨時設施,用電設備,易燃庫房要配備消防器材。

  J)周密制定鋼筋籠吊裝方案,鋼筋籠起吊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高度集中精力,安全員及值班管理人員必須在場參與協調工作,確保鋼筋籠安全起吊入孔中。

  K)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

 ?。?3) 基坑內承臺邊坡支護方案

  因底板底標高以下土層仍為淤泥、淤泥質土或粉沙,而CT6 承臺側集水井最大挖深達-8.2m(底板底以下3.4m),為確保承臺底板以下土方開挖的順利進行,基坑開挖到底板底標高以后,在CT6 承臺較深一側施工深層攪拌支護樁,支護平面及支護設計見圖。

 ?。?4) 基坑內降水方案

  根據工程地質報告,基坑在地質剖面上處于第四系沖積土層內。地下水類型為上層潛水,為弱透水層夾不連續的較強透水層,水位埋深為地表下0.2~0.6m。抽水試驗表明,地下水含量較為豐富。

  考慮到基坑土方工程、地下室工程及樁基工程施工的需要,基坑開挖過程中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除在基坑四周設排水溝外,還采用深井降水。

  由于基坑已將基坑外的水源切斷,而基底下的殘積土層滲透系數甚小,可視為不透水層,故降水的目的僅考慮上部土層中的基坑中的潛水,以及從基坑外滲進的部分地下水(從理論和實踐上看,支護內水總是有部分地下水滲進基坑的。)

  基坑開挖面積約2000m2,地下室一般墊層底標高為-5.700,開挖深度約為5m,最深的集水坑墊層底標高為-9.100,開挖深度約為8m。

  基坑內擬布置降水井5 口,井深15m。

  1)降水設計(根據《高層建筑施工手冊》1992 年建工出版社)

  公式(5-3-17)

  引用半徑

  取用C=43m, B=46m,查表5-3-16,η=1 . 18

  公式(5-3-20)

  潛水井群基坑涌水量:

  根據地質剖面:取H=12m , hc=2m

  地質報告推薦K=47.75m/d, R=15m

  此數值明顯偏大。分析其原因,主要是降水地層中砂層厚度不大,不能認為基坑內所有土層都是透水性良好的土層。

  若僅計算砂層,故H=4m。

  公式(5-3-23)

  每口井極限出水量:

  取rw=0.15m,L=6m,K=47.75m/d

  井數: n=Q/q

  n=3993.46/1000=3.99(口) 實際用5 口井。(水井平面布置、結構做法見圖)

  2)降水井平面布置

  井(1)井2 是考慮到筒體開挖深度達-9.000,且周邊用深層攪拌樁(或高壓旋噴樁)支護,為承臺降水而布置。

  井3 是為大面積底板布置的。

  井(4)井5 是為東西兩個較深承臺布置的,并可兼顧大面。

  3)降水井施工要點:

  機械成孔,直徑600,深15000。

  安裝已包好細鋼絲網的鋼筋籠。要求放在孔的中心,必要時可采用扶正器。

  填濾料,要求在孔的周邊均勻下料,以避免一邊下料時鋼筋籠偏向一邊,使一邊無過濾層。

  下完濾料后,立即放抽水泵抽水,選用揚程大于15m,流量10m/h 的水泵。必要時可灌入清水,置換出孔中的泥漿,洗去孔壁的泥皮,以使水路暢通。

  4)抽水

  設專人負責抽水。

  坑外設排水溝,水泵抽出的水經軟管排至排水溝,經沉淀池后排入市政網。

  定期測量井內的水位,并作好記錄,作為開泵和停泵的依據,以防止水位過高或過低,并防止燒泵。

  5)封井

  根據

設計院結施-06 圖紙說明第5)條,"地下室整個施工過程應采取降水措施,直到首層樓板澆筑混凝土后方可停止,……",因此,降水要維持至地下室施工完。

  在地下室底板施工時,在井邊預留1.0m×1.0m 的方孔,并繼續抽水,待頂板施工后,即可停止抽水并封井。

 ?。?5) 基坑監測方法及要求

  1)根據基坑支護技術規程要求,地下室施工階段必須對基坑支護系統和相鄰建筑物進行監測,采用監測信息指導施工,并及時掌握其變化和穩定情況,以確保支護系統周邊環境的安全。

  2)本工程需監測的項目有支護體系的側移、監測范圍內的建筑物、地下水位等。

 ?。ɑ又ёo位移監測點布置見圖)

  3)監測項目的測點布置、測量儀器、監測精度見下表:

  表6-2 監測項目的測點布置、測量儀器、監測精度表

  序號 監測項目 監測位置 儀 器 監測精度 測點位置

 ?、?支護體系側向位移 支護樁頂 經緯儀 1.0mm 間距10~15m

 ?、?周圍建筑物 檢測范圍內的重要建筑、道路等 經緯儀、水準儀1.0mm

 ?、?地下水位 基坑周邊 水位管 5.0mm 孔間距15~25m

  4)當水泥土擋墻位移超過0.004 h值( h為基坑深度),表明支護結構已處于安全警戒值,必須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5)在基坑開挖時間,每開挖一層必須觀測一次以上項目,當變形超過有關標準或場地條件變化較大時,應加密觀測。當有危險事故征兆時,則需加大監測頻率。每次監測工作結束后,及時提交監測報告及處理意見。

篇2:深基坑支護施工準備

  深基坑支護施工準備

  在基礎施工前,由項目經理部主持前期施工準備會議,聽取基礎施工項目經理部對整個工程及其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準備工作計劃,該計劃主要反映開工前、施工中必須做的有關工作,內容如下:

  1、技術準備:熟悉、審查施工圖紙。

  2、施工現場準備工作:地上、地下各種管線及障礙物的勘測定位;地上、地下障礙物的拆除;施工現場的平整;測量放線;臨時道路、臨時供水、供電等管線的敷設;臨時設施的搭設;現場照明設備的安裝。

  3、勞動組織準備:建立各施工部的管理組織,集結施工力量、組織勞動力進場,做好施工人員入場教育等工作。

  4、材料、機械準備:根據相關的設計圖紙和施工預算,編制詳細的材料、機械設備需要量計劃;簽定材料供應合同;確定材料運輸方案和計劃;組織材料按計劃進場和保管。

  5、施工場外協調:由基礎施工項目經理部與土方施工部共同對外協調交通、環衛、市容的關系,及擾民、民擾處理的前期準備工作。

篇3:X項目深基坑支護工程技術管理規定

  某項目深基坑支護工程技術管理規定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術難度高,風險大的特點。廈門市地質條件復雜,地面建筑和地下設施密集,若處理不當,極易釀成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為保證深基坑工程順利進行,確?;又苓吔ǎ嫞┲?、道路和市政管線不受破壞,做到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一般規定

  1.1本規定所稱“深基坑”系指開挖深度超過4米(含4米)的基坑,或開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軟土層的基坑。所稱“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開挖、基坑支護、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坑周邊環境保護等內容。

  1.2與深基坑工程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監測各個環節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設計與施工應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勘察、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

  1.3深基坑支護設計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支護設計的單位必須是經過市建

  設主管部門批準認定并允許從事巖土工程設計的特征單位。

  1.4深基坑支護工程必須由至少兩個設計單位提出支護設計方案,并由建設單位邀請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專家組名單應報市建設主管部門審定,具體支護方案由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專家組審查后確定,未經專家論證并報送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深基坑支護工程不得組織招投標。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護施工、土方開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礎工程施工應由一個施工單位統一總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結構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該施工單位承包。

  1.6深基坑工程必須納入巖土工程質量監督體系,整個施工過程均應在嚴格的監理之下進行。

  1.7深基坑工程應采用信息施工法,設計、施工、監理人員應及時了解和分析監測信息,對可能出現的險情應有充分的預見、周密的防范和應急的后備措施。

  1.8深基坑工程的支護構件和支撐構件(含錨桿等)均不得超越紅線,必須超越紅線時應征得相鄰地塊業主的同意。

  1.9建設單位應為勘察、設計單位開展工作提供相關條件,特別應提供鄰近建(構)筑物的結構特征、基礎類型、尺寸、埋深及與基坑的相關距離和高度,以及基坑周邊道路和市政管線的有關資料。

  1.10建設單位宜對深基坑工程辦理建筑工程一切保險和附加第三者責任險,以減少工程風險損失。

  二、深基坑工程勘察

  2.1建設單位應委托勘察單位進行深基坑工程的專項勘察工作,勘察單位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提出勘察方案,并提請建設、設計、監理、監督等單位共同審定。

  2.2主體結構設計單位應就深基坑工程的特點,對工程地質勘察的內容提出具體的要求,特別應強調做好基坑開挖范圍(包括離開開挖邊線3倍于基坑深度范圍內)的暗溝、暗濱、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勘察,并要求提供其準確位置及范圍。支護設計單位若認為勘察報告不能滿足設計需要,應提出補充勘察要求。

  2.3勘察報告須嚴格按國家規范及福建省標DBJ13-07-91進行編寫,特別要對基坑周邊的巖土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進行詳細分析,對土層必須準確提供各周邊分層土實際的C、Φ值,并注明其試驗方法,不能以場地勘察資料中所提供的寵統值代替。

  2.4勘察單位必須做好勘察報告提交后的服務工作,參加深基坑工程設計方案和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的討論和研究,并及時進行必要的補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設計

  3.1深基坑工程設計應根據場地條件、地質條件和施工條件進行多方案比較,選取最佳設計方案,以求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方便施工和縮短工期。

  3.2深基坑工程設計除必須保證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間的安全外,還必須保證鄰近建(構)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線的安全。支護設計必須考慮地面附加荷載、地表水、地下水和鄰近建(構)筑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

  3.3設計單位必須編制詳細完整的支護結構設計計算書,應保證支護結構有足夠的強度、穩定性及安全度,對支護結構周邊土體要進行整體穩定性驗算,并應提供不同挖土深度時支護結構的變形和頂點位移計算數值。

  3.4當采用錨桿作為支護結構的彈性支承時,宜先進行必要的現場錨桿抗拔試驗,取得可靠的數據,如條件不具備時,可根據在施工時實際張拉獲得的數據來修正原設計。

  3.5設計單位必須編制詳細、完整的支護結構設計施工圖,應包括:設計總說明、總平面布置圖、監測元件預留(埋)平面(豎向)布置圖、支護結構大樣圖(配筋圖)、支撐系統結構大樣圖(配筋圖)、連接節點大樣圖、基坑開挖剖面圖、降(止、排)水設計圖。

  3.5.1設計總說明除應有一般結構設計說明外,還應著重說明①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②監測要點;③基坑失穩預警指標(變位、沉降、隆起、傾斜、應力、裂縫);④對周圍建(構)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線的影響及保護措施;⑤基坑周邊堆載限值;⑥基坑暴露時限。

  3.5.2總平面布置圖應準確表示①地下室輪廓和開挖輪廓線;②圍護結構、支撐系統、止水帷幕、排水溝及抽水井的平面布置;③基坑周圍建(構)筑物的輪廓線和層數,基坑周邊道路和市政管線的平線位置。

  3.5.3監測元件的預留(埋)平面(豎向)布置圖應表示不同測試元件的圖例及其在平面和豎向的位置,其布置密度和間距應滿足進行數據動態分析的要求。

  3.5.4基坑開挖剖面圖應表示所剖到斷面的標高、排水溝、放坡、管線、止水帷幕、支護構件、支撐構件和離開開挖邊線3倍于基坑深度范圍內的道路、市政管線、建(構)筑物及其基礎。

  3.6設計單位要切實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并深入施工現場,當發現地質情況與勘察報告不相符時,應會同建設、勘察、施工、監理和監測單位研究解決,必要時應提出補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設計。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

  4.1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并根據勘察報告和設計圖紙的要求,預先編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

  4.2施工方案除具有常規內容外,還應特別強調①執行設計總說明中所規定的施工程序的技術措施;②土方開挖及運輸方案;③控制地面堆載、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④對鄰近建(構)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線的保護(觀測)措施;⑤應急搶險措施。

  4.3施工方案須經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會審通過后才能實施,經會審確定的施工方案不得隨意改變。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按規定程序報審,并報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4.4施工單位應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強化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和驗收。

  4.5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或觀測數據接近設計預警指標時,必須及時報告建設、監理單位,發現險情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嚴防惡性事故的發生。

  4.6深基坑開挖后應及時澆灌墊層混凝土和修建地下結構,地下結構施工完畢,應抓緊進行基坑回填,禁止基坑超期暴露。

  4.7相鄰深基坑工程同時施工時,必須統一考慮工程施工時的相互影響,確保雙方支護結構及鄰近建(構)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線的安全。

  4.8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和暴露期間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時,必須立即向市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五、監理與監測

  5.1深基坑工程應進行全過程監理,宜委托承擔主體結構工程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5.2監理單位必須認真審查勘察、設計、施工及監測單位提供的技術文件,檢查和監督設計、施工、監測方案的實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會同建設、勘察、設計、監測單位研究處理。

  5.3深基坑工程必須委托監測單位進行監測,監測單位應為具有巖土工程監測資質的單位。當支護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具有巖土工程監測資質時,宜由該單位監測。

  5.4監測單位應根據勘察報告、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前編制出安全可靠的監測方案,監測方案須經建設、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單位共同審定。

  5.5施工前監測單位必須會同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對鄰近建(構)筑物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并記錄拍照,對可能發生爭議的基坑四鄰,建設單位應預先委托房屋鑒定和公證部門進行鑒定和公證。

  5.6深基坑工程監測內容包括對①支護結構;②周邊環境;③土體狀態變化;④地下水位變化;⑤土層孔隙水壓力變化等方面的綜合監測。[HJ*2]

  5.6.1支護結構監測的主要內容有①支護結構變形及頂部位移監測;②支護結構沉降監測;③支護結構和支撐結構應力監測等。

  5.6.2周邊環境監測的主要內容有①離開開挖邊線3倍于基坑深度范圍內的建(構)筑物的沉降、傾斜和裂縫的監測;②鄰近基坑的道路和市政管線的沉降與變形監測。

  5.7深基坑工程監測應貫穿工程的全過程。支護結構監測時限與基坑暴露時限相同,周邊環境監測時限應在監測方案中確定,一般應延長至基坑回填后18個月。

  5.8在連續大雨和臺風季節及地下水位漲落較大等非常時期,監測單位應加密觀測,出現險情時應連續觀測。

  5.9監測單位應及時向建設、監理單位提交每次監測資料,在監測數據達到設計預警指標和出現險情時必須立即向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發出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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