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中三方關系
建設方、設計方、集成方是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的三個主要主體。他們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過程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是研究的主要對象。實際上,參與工程實施的單位往往多達幾十家,其承擔的工作各不相同,就目前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和實施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幾方:建設方、設計方、系統集成方(弱電系統總/分承包方)、工程總承包方、工程建設監理方。以上各方在工程實施中扮演著各自的角色。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的設計和實施與傳統的建設工程相比,對參與工程的各方而言,無論其工作程序、內容、與其它各方的協調等都有所不同。為便于分析和解決問題,根據工作的職責和界面,將貫穿工程全過程的各方歸納為:建設方、設計方和系統集成方。三方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中的工作職責和范圍包括以下幾點,見表1。
三方在工程中的職責和范圍表1
對 象
工作職責和范圍
建設方
落實施工前的有關前期工作,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的明確需求,落實建設資金,制訂工程時間目標,安排落實各項計劃,協調各種關系,組織實施直至竣工驗收,接收管理。
設計方
總體負責建筑智能化系統的設計,按照國家制定的有關設計規范和業主的需求進行系統總體設計及有關文件編制,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平衡各工種設計問題,解決施工中的設計變更及有關問題,參與竣工驗收工作。
集成方
依據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根據業主的總體工程時間目標,按照國家制定的有關施工規范,依據設計所提供的土建、結構、水、風、電設計圖及有關技術參數,制定詳細的節點計劃時間表、系統深化設計、設備供貨、組織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的實施,協調各分包的施工、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提供竣工資料、系統培訓、保修期內的維護和保修。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隨著計算機、通信、自動控制技術的發展,將有更多的系統進入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范圍,其設計、施工和安裝等也朝著系統多、技術新和管理難的方向發展。事實上,建設方、設計方、集成方這三方,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過程中,既是利益的共同體,又是互相制約、互相牽制的一個臨時組合體,他們對智能化系統工程的實施,不管是質量,還是進度,都將產生極大的影響。
三方對工程的影響和制約的有關因素見表2。
三方對工程的影響和制約表2
對 象
對工程影響和制約
建設方
資金籌措與到位情況,需求預測和項目建設的標準與定位,籌建班子、技術人員的水平,外界因素的影響。
設計方
業主需求明確與否,設計人員技術水平,土建、結構、水、風、電各工種的平衡協調,現場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響應的及時性。
集成方
設計方設計文件和系統深化設計的深度,系統有關技術參數、接口的提供與開發,前、后道工序的影響,與有關設備供應商的協調,與各其它工種的工作界面、進度和組織協調。
2 各方的職責技術界面劃分
為了保證智能建筑工程真正達到預期的目的,基于對工程實施的各階段的分析,除小型和技術要求簡單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外,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應按以下8個階段進行:
?。?)建筑智能化系統方案設計;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
?。?)建筑智能化系統深化設計;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系統調試;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驗收及試運行;
?。?)建筑智能化系統竣工驗收;
?。?)建筑智能化系統保修及維護。
以下將工程各方的職責及相關工作的界面劃分及其流程進行歸納和總結:
2.1 建筑智能化系統方案設計階段
建設方組織專家、顧問、設計方在建筑擴初設計的基礎上,進行建筑智能化系統的方案規劃設計、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和立項等。
2.2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階段(見表3)
初步設計階段的職責及主要工作表3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建筑智能化系統需求書或招標文件編制
設計方
智能建筑擴初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
2.3 建筑智能化系統深化設計階段(見表4)
在這一階段,系統深化設計工作主要由集成方來完成。集成方按照招標書的要求,根據設計方完成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進行系統深化設計。
集成方提供的深化設計,應由設計方來審定是否符合建筑擴初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的初步設計和招標書的要求。如果符合,則進入建設方和集成方的合同簽署;如果不符,集成方應對深化設計作出修正。以上工作應循環進行,直至全部相符,然后進入下一階段。
深化設計階段各方對工程的影響和制約表4
對 象
對工程影響和制約
建設方
資金籌措與到位情況,需求預測和項目建設的標準與定位,籌建班子、技術人員的水平,外界因素的影響。
設計方
業主需求明確與否,設計人員技術水平,土建、結構、水、風、電各工種的平衡協調,現場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響應的及時性。
集成方
設計方設計文件和系統深化設計的深度,系統有關技術參數,接口的提供與開發,前、后道工序的影響,與有關設備供應商的協調,與各其它工種的工作界面、進度和組織協調。
2.4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階段
2.4.1 施工前的準備
在完成上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建設方與集成方可簽訂弱電工程總包合同,并可轉入工程施工階段,為保證工程施工的如期按質完成,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極為重要。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如表5所示)。
施工前各方職責及工作內容表5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俦O督、檢查集成方工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②協調設計方和集成方的系統深化設計③認定集成方提出的工程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施工工藝流程、施工管理制度、質量保證措施和計劃;設備安裝、驗收方法;隱蔽工程驗收計劃和方法;設計更改制度、協調會議制度等④參與工程所需關鍵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和供應商或分包商選擇的談判并予以確認⑤提供和保證現場施工條件
設計方
?、賲f助建設方認定集成方所完成的
系統深化設計②協助建設方,認定集成方提出的施工有關制度,如施工計劃、施工工藝流程、設計更改制度等集成方
?、偻瓿上到y深化設計和工程施工組織②完成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施工工藝流程、施工管理制度、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和計劃等的制訂③完成設備、子系統和系統測試、驗收程序、方法
設計方和集成方的接口
弱電工程管線施工圖的設計審查和簽署
建設方和集成方的接口
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完成子系統分承包方的供應商的選擇,并完成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2.4.2 施工階段(如表6所示)
在工程施工階段,上述各方的職責表明,相關各方在施工中有許多的接口或交叉。其技術接口就是設計文件、施工文件和安裝驗收文件。因此,必須嚴格控制設計更改流程和設計更改的各方權限。
施工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6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賲f調設計方、建筑總包方、集成方和監理方在工程實施中的配合②監督和檢查工程進度計劃的執行情況③參與設備安裝環境及條件的驗收④參與設備的開箱驗收⑤參與弱電管線的安裝驗收⑥協助質監部門,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⑦參與設備的安裝驗收
集成方
?、偃娼M織和協調弱電工程的施工②組織進場設備和材料的驗收③組織對設備安裝現場環境及條件的檢查④參與弱電管線的安裝驗收⑤完成隱蔽工程的質監驗收⑥完成設備的安裝驗收
工程總包方
?、侔凑杖蹼姽こ淘O備施工圖,完成弱電管線的安裝②提供弱電大型設備的吊裝條件和工具
工程監理方
?、俦O督和檢查弱電施工質量②參與隱蔽工程的質量驗收③參與設備的開箱驗收④組織弱電管線的安裝驗收⑤參與設備安裝環境及條件的檢查⑥組織設備的安裝驗收
圖2表示了在施工過程中,工程各方的關聯。特別是涉及設計更改及其確認,應在工程施工以前就作出規定,一般來說,應由集成方進行設計修改,由設計方認可修改,由建設方和監理方批準修改。
2.5 建筑智能化系統調試階段(如表7所示)
調試階段各方的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7
對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俳M織對系統的試用②審查準備接收的各種文檔③準備接收系統的使用和維護人員,建立相應組織④組織對系統的全面測試
集成方
?、賹嵤┎⑼瓿上到y集成聯調工作②完成系統功能和性能測試③準備并完成系統驗收和移交的各種文檔④系統提交建設方進行試運行
工程監理方
?、賲⑴c系統功能和性能的測試②參與系統試運行后的全面測試
2.6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驗收及誡運行階段(如表8所示)
試運行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8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賲⑴c子系統的用戶技術培訓②組織并參與各系統的初驗③審查所有移交文檔④完成試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設計方
?、賹彶樗谐躜炍募趨⑴c子系統的初驗
集成方
?、偬峤凰谐躜炍募诮M織并完成系統的初驗③組織實施子系統的用戶技術培訓④提交系統運行和維護文件
工程監理方
?、賹彶樗谐躜炍募趨⑴c子系統的初驗
2.7 建筑智能化系統竣工驗收階段(如表9所示)
竣工驗收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9
對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俳M織并參與各系統的驗收②提交系統試運行記錄③審查所有移交文檔④提交系統運行和維護管理文件
設計方
?、賹彶樗序炇瘴募趨⑴c各系統的驗收
集成方
?、偬峤凰序炇瘴募诮M織并完成系統驗收③系統移交建設方運行
工程監理方
?、賹彶樗序炇瘴募趨⑴c各系統的驗收
2.8 建筑智能化系統維護及保修階段(如表10所示)
維護及保修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10
對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傧到y日常運行②監視系統的使用情況并進行日常的維護和管理③定期完成系統使用情況分析和系統應用效果統計④提出系統擴充、更新或升級的規劃⑤進行系統維護成本及其產生效益的分析
設計方
?、俣ㄆ诨卦L用戶,聽取用戶的意見②記錄系統運行情況,檢查設計效果
集成方
?、侔捶粘兄Z提供系統維護和故障處理的技術支持和現場服務②進行系統使用情況的分析、故障情況的分析,提出系統擴充、更新或升級的建議意見
3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互提技術文件及其深度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文件是建筑智能化系統在其生命周期即方案、設計、實施、調試、驗收和運行維護等全過程的記錄和依據,其中部分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工程管理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在全面綜合研究建筑智能化各系統的技術關鍵、實施要點以及工程實際經驗的基礎上,對工程相關各方互提技術文件的內容及其深度提出有關具體要求。
為保證各階段技術文件的質量和完整性,規范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文件編制的管理,在國家和行業現行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地方的具體情況,制定有關要求。它適用于各類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業建筑工程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
技術文件的編制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行業和工程建筑的政策和法令,應符合國家和當地現行的有關行業標準、建筑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規程)和制圖標準,遵守有關行業的工作程序。
本研究根據"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50314-2000)和"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區功能配置試點大綱"建立了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互提技術文件內容及其深度要求體系,該體系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工程各階段互提技術文件表;
?。?)各個系統深化設計階段互提文件表;
?。?)互提技術文件深度要求表。
篇2: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中三方關系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中三方關系
建設方、設計方、集成方是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的三個主要主體。他們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過程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是研究的主要對象。實際上,參與工程實施的單位往往多達幾十家,其承擔的工作各不相同,就目前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和實施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幾方:建設方、設計方、系統集成方(弱電系統總/分承包方)、工程總承包方、工程建設監理方。以上各方在工程實施中扮演著各自的角色。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的設計和實施與傳統的建設工程相比,對參與工程的各方而言,無論其工作程序、內容、與其它各方的協調等都有所不同。為便于分析和解決問題,根據工作的職責和界面,將貫穿工程全過程的各方歸納為:建設方、設計方和系統集成方。三方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中的工作職責和范圍包括以下幾點,見表1。
三方在工程中的職責和范圍表1
對 象
工作職責和范圍
建設方
落實施工前的有關前期工作,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的明確需求,落實建設資金,制訂工程時間目標,安排落實各項計劃,協調各種關系,組織實施直至竣工驗收,接收管理。
設計方
總體負責建筑智能化系統的設計,按照國家制定的有關設計規范和業主的需求進行系統總體設計及有關文件編制,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平衡各工種設計問題,解決施工中的設計變更及有關問題,參與竣工驗收工作。
集成方
依據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根據業主的總體工程時間目標,按照國家制定的有關施工規范,依據設計所提供的土建、結構、水、風、電設計圖及有關技術參數,制定詳細的節點計劃時間表、系統深化設計、設備供貨、組織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的實施,協調各分包的施工、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提供竣工資料、系統培訓、保修期內的維護和保修。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隨著計算機、通信、自動控制技術的發展,將有更多的系統進入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范圍,其設計、施工和安裝等也朝著系統多、技術新和管理難的方向發展。事實上,建設方、設計方、集成方這三方,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過程中,既是利益的共同體,又是互相制約、互相牽制的一個臨時組合體,他們對智能化系統工程的實施,不管是質量,還是進度,都將產生極大的影響。
三方對工程的影響和制約的有關因素見表2。
三方對工程的影響和制約表2
對 象
對工程影響和制約
建設方
資金籌措與到位情況,需求預測和項目建設的標準與定位,籌建班子、技術人員的水平,外界因素的影響。
設計方
業主需求明確與否,設計人員技術水平,土建、結構、水、風、電各工種的平衡協調,現場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響應的及時性。
集成方
設計方設計文件和系統深化設計的深度,系統有關技術參數、接口的提供與開發,前、后道工序的影響,與有關設備供應商的協調,與各其它工種的工作界面、進度和組織協調。
2 各方的職責技術界面劃分
為了保證智能建筑工程真正達到預期的目的,基于對工程實施的各階段的分析,除小型和技術要求簡單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外,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應按以下8個階段進行:
?。?)建筑智能化系統方案設計;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
?。?)建筑智能化系統深化設計;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系統調試;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驗收及試運行;
?。?)建筑智能化系統竣工驗收;
?。?)建筑智能化系統保修及維護。
以下將工程各方的職責及相關工作的界面劃分及其流程進行歸納和總結:
2.1 建筑智能化系統方案設計階段
建設方組織專家、顧問、設計方在建筑擴初設計的基礎上,進行建筑智能化系統的方案規劃設計、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和立項等。
2.2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階段(見表3)
初步設計階段的職責及主要工作表3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建筑智能化系統需求書或招標文件編制
設計方
智能建筑擴初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
2.3 建筑智能化系統深化設計階段(見表4)
在這一階段,系統深化設計工作主要由集成方來完成。集成方按照招標書的要求,根據設計方完成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設計進行系統深化設計。
集成方提供的深化設計,應由設計方來審定是否符合建筑擴初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的初步設計和招標書的要求。如果符合,則進入建設方和集成方的合同簽署;如果不符,集成方應對深化設計作出修正。以上工作應循環進行,直至全部相符,然后進入下一階段。
深化設計階段各方對工程的影響和制約表4
對 象
對工程影響和制約
建設方
資金籌措與到位情況,需求預測和項目建設的標準與定位,籌建班子、技術人員的水平,外界因素的影響。
設計方
業主需求明確與否,設計人員技術水平,土建、結構、水、風、電各工種的平衡協調,現場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響應的及時性。
集成方
設計方設計文件和系統深化設計的深度,系統有關技術參數,接口的提供與開發,前、后道工序的影響,與有關設備供應商的協調,與各其它工種的工作界面、進度和組織協調。
2.4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階段
2.4.1 施工前的準備
在完成上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建設方與集成方可簽訂弱電工程總包合同,并可轉入工程施工階段,為保證工程施工的如期按質完成,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極為重要。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如表5所示)。
施工前各方職責及工作內容表5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俦O督、檢查集成方工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②協調設計方和集成方的系統深化設計③認定集成方提出的工程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施工工藝流程、施工管理制度、質量保證措施和計劃;設備安裝、驗收方法;隱蔽工程驗收計劃和方法;設計更改制度、協調會議制度等④參與工程所需關鍵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和供應商或分包商選擇的談判并予以確認⑤提供和保證現場施工條件
設計方
?、賲f助建設方認定集成方所完成的
系統深化設計②協助建設方,認定集成方提出的施工有關制度,如施工計劃、施工工藝流程、設計更改制度等集成方
?、偻瓿上到y深化設計和工程施工組織②完成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施工工藝流程、施工管理制度、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和計劃等的制訂③完成設備、子系統和系統測試、驗收程序、方法
設計方和集成方的接口
弱電工程管線施工圖的設計審查和簽署
建設方和集成方的接口
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完成子系統分承包方的供應商的選擇,并完成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2.4.2 施工階段(如表6所示)
在工程施工階段,上述各方的職責表明,相關各方在施工中有許多的接口或交叉。其技術接口就是設計文件、施工文件和安裝驗收文件。因此,必須嚴格控制設計更改流程和設計更改的各方權限。
施工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6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賲f調設計方、建筑總包方、集成方和監理方在工程實施中的配合②監督和檢查工程進度計劃的執行情況③參與設備安裝環境及條件的驗收④參與設備的開箱驗收⑤參與弱電管線的安裝驗收⑥協助質監部門,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⑦參與設備的安裝驗收
集成方
?、偃娼M織和協調弱電工程的施工②組織進場設備和材料的驗收③組織對設備安裝現場環境及條件的檢查④參與弱電管線的安裝驗收⑤完成隱蔽工程的質監驗收⑥完成設備的安裝驗收
工程總包方
?、侔凑杖蹼姽こ淘O備施工圖,完成弱電管線的安裝②提供弱電大型設備的吊裝條件和工具
工程監理方
?、俦O督和檢查弱電施工質量②參與隱蔽工程的質量驗收③參與設備的開箱驗收④組織弱電管線的安裝驗收⑤參與設備安裝環境及條件的檢查⑥組織設備的安裝驗收
圖2表示了在施工過程中,工程各方的關聯。特別是涉及設計更改及其確認,應在工程施工以前就作出規定,一般來說,應由集成方進行設計修改,由設計方認可修改,由建設方和監理方批準修改。
2.5 建筑智能化系統調試階段(如表7所示)
調試階段各方的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7
對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俳M織對系統的試用②審查準備接收的各種文檔③準備接收系統的使用和維護人員,建立相應組織④組織對系統的全面測試
集成方
?、賹嵤┎⑼瓿上到y集成聯調工作②完成系統功能和性能測試③準備并完成系統驗收和移交的各種文檔④系統提交建設方進行試運行
工程監理方
?、賲⑴c系統功能和性能的測試②參與系統試運行后的全面測試
2.6 建筑智能化系統初步驗收及誡運行階段(如表8所示)
試運行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8
對 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賲⑴c子系統的用戶技術培訓②組織并參與各系統的初驗③審查所有移交文檔④完成試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設計方
?、賹彶樗谐躜炍募趨⑴c子系統的初驗
集成方
?、偬峤凰谐躜炍募诮M織并完成系統的初驗③組織實施子系統的用戶技術培訓④提交系統運行和維護文件
工程監理方
?、賹彶樗谐躜炍募趨⑴c子系統的初驗
2.7 建筑智能化系統竣工驗收階段(如表9所示)
竣工驗收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9
對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俳M織并參與各系統的驗收②提交系統試運行記錄③審查所有移交文檔④提交系統運行和維護管理文件
設計方
?、賹彶樗序炇瘴募趨⑴c各系統的驗收
集成方
?、偬峤凰序炇瘴募诮M織并完成系統驗收③系統移交建設方運行
工程監理方
?、賹彶樗序炇瘴募趨⑴c各系統的驗收
2.8 建筑智能化系統維護及保修階段(如表10所示)
維護及保修階段各方職責及主要工作內容表10
對象
職責及主要工作
建設方
?、傧到y日常運行②監視系統的使用情況并進行日常的維護和管理③定期完成系統使用情況分析和系統應用效果統計④提出系統擴充、更新或升級的規劃⑤進行系統維護成本及其產生效益的分析
設計方
?、俣ㄆ诨卦L用戶,聽取用戶的意見②記錄系統運行情況,檢查設計效果
集成方
?、侔捶粘兄Z提供系統維護和故障處理的技術支持和現場服務②進行系統使用情況的分析、故障情況的分析,提出系統擴充、更新或升級的建議意見
3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互提技術文件及其深度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文件是建筑智能化系統在其生命周期即方案、設計、實施、調試、驗收和運行維護等全過程的記錄和依據,其中部分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工程管理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在全面綜合研究建筑智能化各系統的技術關鍵、實施要點以及工程實際經驗的基礎上,對工程相關各方互提技術文件的內容及其深度提出有關具體要求。
為保證各階段技術文件的質量和完整性,規范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文件編制的管理,在國家和行業現行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地方的具體情況,制定有關要求。它適用于各類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業建筑工程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
技術文件的編制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行業和工程建筑的政策和法令,應符合國家和當地現行的有關行業標準、建筑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規程)和制圖標準,遵守有關行業的工作程序。
本研究根據"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50314-2000)和"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區功能配置試點大綱"建立了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互提技術文件內容及其深度要求體系,該體系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工程各階段互提技術文件表;
?。?)各個系統深化設計階段互提文件表;
?。?)互提技術文件深度要求表。
篇3:談業主和監理承包商三方關系
談業主和監理及承包商三方的關系
現在的建設工程,一般都通過通過合同形式和法律條文對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對業主、監理、承包商三方的權利和義務都有明確的規定。
一、業主、監理和承包商是責權分明的單元體
在整個建設工程過程中,業主、監理和承包商是三個責權分明的單元體,三方都知道自己在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主要工作責任和所盡的義務,并有一定的程序和時間限制,有質和量的界定,合同一旦生效,就得無條件按此行事。同時,有責就有權,權責相當是企業管理和完成工程項目必須遵循的普遍規律。
業主和監理及承包商究竟有哪些責權呢?簡單地概括為:業主按合同條款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和服務,委托賴以信任的監理和挑選中意的承包商,在合同的制約下完成自己期望的工程項目。承包商按合同條款獲得必要條件和服務,在接受監理程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監理認可無質量缺陷的合格工程項目,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監理監督業主按期提供必要條件和服務,并承擔相應責任;監督承包商按合同條款和既定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對工程全過程進行全方位的嚴格施工管理,使工程項目達到監理滿意或認可的程度。監理憑借合同所賦予的權力,站在公正的立場,發出指令和通知,仲裁合同爭議,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最終實現業主委托之責。
二、業主、監理和承包商是相互制約的獨立體
業主、監理和承包商均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相互不受行政控制約束,各自都有人、財、物的支配實體和法人代表,并在合同上簽字畫押,經公證機關履行公正手續而合法化。合同對三方都有較強的約束力,是相互制約的關系,當一方未按合同規定完成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給另一方造成影響或損失,就要受到制裁,賠償或補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合同要求三方各盡其責,嚴格按合同程序辦事,否則將受到懲罰。只要業主未按合同要求給承包商提供工程所需的必要條件和服務,造成施工受挫,或隨意變動合同條款,影響工程費用增加或工期延誤,就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如果業主因故無力支付工程進度款,在超過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時間期限,仍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則承包商有權宣布終止其根據合同的受雇義務,業主還應支付承包商由于該種終止造成或與該種終止有關或由其后果產生虧損的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監理以合同條款為依據,行使合同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當業主與承包商發生爭端或者一方利益受損,監理可公正地利用判斷的權力進行調解,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但無權免除合同所規定業主與承包商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作為承包商,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必須一切通過監理,必須在監理的嚴格監督下進行,必須信守合同,適應監理,才能在激烈的國內外建筑市場立于不敗之地。作為業主,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必須合理利用監理,通過監理對工程進行全方位的管理,最終實現其委托監理如期保質地完成建設目標。
三、業主、監理和承包商是共同目標的合作體
業主、監理和承包商之間通過合同條款聯系在一起,三方權力均衡,既相互制約,又互為關聯。業主想用最少的投資盡快獲得質量最優的建筑產品,承包商想以最低的成本按期交出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并賺取盡可能多的利潤,而監理的期望是早日看到符合質量標準的竣工項目,以實現自己受托之責。盡管三方受各自利益驅動,其側向目的不太一致,但早日建成合格的建筑產品卻是他們的共同目標和利益基礎,因而,他們之間又形成了共同目標的合作體。
合作體是實現共同目標的根本保證,三方都要以積極的姿態,盡可能為他方提供更多的便利條件,以促進工程的順利實施。
業主應按合同條款給承包商和監理提供必要條件和完善的服務,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主要包括提供規定的資金,完成前期占地拆遷,動員地方資源,協調社會各界通力合作,尊重和支持監理,充分信任和依靠監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讓其盡心盡責完成監理重任。切忌不要直接向承包商發布指令和直接干涉承包商的各項工作,如確有需要也應該通過監理方來進行具體操作。
監理要以向業主負責的態度,盡職盡責,對整個工程的全過程從嚴監理,指令和要求承包商按合同程序和技術規范一絲不茍地施工,按期交出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來。監理一要嚴把質量關,二要樹立服好務的思想,竭力幫助承包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難題和實際困難。承包商一方面應主動配合,樹立共同創造施工環境的觀點。另一方面要正確認識監理工作和工程質量的統一性,并主動與監理搞好伙伴關系。自覺接受監理,嚴字當頭,加強管理,才能加快工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最終交出一個各方滿意的合格工程。如果監理放手不管,質量無人把關,很容易出現質量低劣或根本就不合格的工程,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和返工,延誤了工期,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承包商不但經濟上要蒙受重大損失,而且,企業信譽也會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