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二)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2、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篇2: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樣本
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樣本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甲方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乙方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和**市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2.運用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現場所有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有培訓記錄和登記;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有火災危險的,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不接受培訓、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經審查有其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施工現場或清退出現場。
3.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落實。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現場各棟號、分包、外包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和各區域、層段等各級別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級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對重點工種人員如電氣焊人員、防水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建立檔案。
4.嚴格落實有關運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用火操作前,須對乙方電氣焊工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用火申請審批表》,由甲方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10d),并開具當天用火證。
開具用火證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專職人員擔任,其他人員代理應有書面委托;開具動火證時應嚴格把關,根據施工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必須要求乙方和有關作業人員配備接擋工具,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災、爆炸危險作業的,應停止各種明火作業。
5.負責對乙方在施工現場、生活區的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防水作業及材料存儲進行審查、批準和監督、檢查。做到工程內不設置宿舍和住人,不做倉庫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可燃材料;對違章指揮、違規操作等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負責在施工現場、生活區內,按有關規定設置、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設置消防應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標志;制定整體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7.定期召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會議,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有針對性地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溫材料使用、冷卻塔、貴重機器設備(電梯、冷水機組、空調機等)安裝以及裝修等各階段的防火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施工現場的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業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應急預案。
9.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調用乙方的相關人員及物資。
10.積極配合各級消防監督檢查機關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參與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所屬施工區域、生活區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
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組織及義務消防隊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證件復印件及有關資料,在本施工區域內,尤其是重點部位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并保證靈敏有效。
3.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用火操作前,必須到甲方用火審批部門辦理動火證,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應確保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對電氣焊割產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擋和封堵措施,并避免與防水施工、冷卻塔安裝等易燃危險性作業同時交叉進行;要清除周圍易燃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設專人看火監護。禁止非焊工進行電氣焊操作。
4.負責對本單位在施人員進行消防法規、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教育;進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知識、技能教育。對施工現場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術特性,經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5.按**市有關規定,工程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和庫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圍擋。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嚴禁使用"
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電熱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氣應經甲方批準,并辦理合格證。乙方使用或存儲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批準和登記,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準許使用和存儲。6.負責所在施工區域及所屬生活區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保證所施工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等完好無損、靈敏有效,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并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指令。
7.經常進行自我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各種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及問題,應及時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時通報甲方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消除消防隱患。
8.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機關、部門及甲方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對于查出的防火安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甲方備案。
9.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向甲方報告,并迅速組織撲救,事后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遲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10.因乙方責任造成火災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與經濟合同同時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3:裝飾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證措施
裝飾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證措施
消防管理除應嚴格遵守一般現場消防要求外,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關于消防設施
1.1現場交通道路要暢通,要使消防車有回旋余地。
2、關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2.1現場要統一設置危險品倉庫,貯存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3、關于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建立防火安全組織,義務消防隊和防火檔案,明確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各操作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專人管理;落實防火制度和措施;按施工區域劃分動火級別,動火必須具有二證一器一監護。
4、其他
4.1在樓層應劃定房間吸煙室。另外,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4.2對木料、有機化工材料、易燃材料等要加強集中管理,經常清理。嚴格消防管理制度,現場設立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
4.3宿舍內不準使用易燃保溫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