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北京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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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工作應按照《綠色施工管理規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場容衛生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標準》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等規程、標準開展。施工前應由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編制文明施工專項方案,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確認。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墻(擋)、臨時設施、場容場貌、食品衛生、環境保護及消防保衛等內容。

  (一)工地圍墻(擋)、大門及標志牌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式管理,圍擋的高度不得低于1.8米。為解決行車視距問題,距路口20米內的圍擋、快車道上轉彎處的圍擋,其距地面0.8米以上部分必須采用半通透式材料。

  2.施工現場圍擋必須堅固、美觀,可使用專用金屬定型材料或砌塊。圍擋的顏色應為淺藍色,無污染和油漆脫落。圍擋上可用白色油漆噴涂施工企業標識和項目名稱。施工企業標識和項目名稱設置標準為:"××公司承建××工程",字體為仿宋字,字體大小為0.6米*0.8米(寬*高),字體下沿距地面0.6-0.8米,字體必須正確規范、工整美觀。

  在圍擋上方設置標語、宣傳品的,應當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批準的范圍、地點、數量、規格、內容和期限設置。禁止利用施工現場圍擋設置戶外廣告。

  3.除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外,圍擋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使用砌塊砌筑的圍擋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加強垛,并確保圍擋無破損;使用金屬定型材料的圍擋應確保支撐牢固,擋板保持不變型、無破損、無銹蝕。施工現場圍擋不得用于擋土、承重,不得倚靠圍擋堆物、堆料,不得利用圍擋做墻面設置臨時工棚、食堂和廁所等。

  4.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負責施工現場圍擋的設置和管理;尚未施工的,由建設單位負責。圍檔管理單位應做好圍擋的維護、保潔工作,保持圍擋清潔,無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

  5.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大門和門柱應牢固美觀,大門上應標有企業標識。施工單位在出入口明顯處應設置公示牌,公示牌應為白底黑字,應寫明工程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及聯系電話,開、竣工日期。標牌面積不得小于0.7米×0.5米(長×高),字體為仿宋體,標牌底邊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公示牌字體正確規范、工整美觀,并保持整潔完好。

  6.施工現場大門內應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區域、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設標志牌,明確負責人。在進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區域上懸掛紅、黃、藍、綠等各種安全警示標牌;多個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有觸電危險場所的標識,應當使用絕緣材料制作。

  7.施工現場不按要求設置圍擋的,市、區城管執法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市、區建委將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逾期不改的,移送市、區城管執法部門處理。

  (二)實名制卡(平安卡)

  施工現場推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施工人員必須持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企業在完成勞動合同簽訂等用工手續后,通過互聯網與農民工實名制備案系統連接,進行農民工實名制的備案工作,提交農民工個人信息。實名制卡可用于門禁、考勤、工資支付、技能培訓等。

  企業領到實名制卡后,可以按照金融機構的規定,直接用于農民工的工資發放。郵政儲蓄系統可將農民工工資發放結果返回實名制管理系統,金融機構同時也為農民工提供各方面金融服務。農民工可以通過遍及全國的郵政儲蓄匯兌網點方便安全地異地支取現金,并利用其IC管理功能為自己的正當維權行為提供證據。

  建設、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等部門應利用農民工的數據庫,進行相應的管理服務工作。市、區建委監督人員或協管員在檢查中發現施工人員違章作業時,可暫扣其平安卡,并責成施工單位對其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由市、區建委再將平安卡返還給本人。

  (三)臨時設施

  1.宿舍

  (1)宿舍所用建筑材料必須符合環保、消防要求,宜采用整體盒子房、復合材料板房類輕體結構活動房,宜具備防火、隔熱、保溫功能,禁止使用水泥板活動房。宿舍內必須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寬度不小于0.9米,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5人。

  (2)宿舍內必須設置單人鋪,床鋪高于地面0.3米,面積不小于1.9米×0.9米,床鋪間距不得小于0.6米,床鋪的搭設不得超過2層。床頭應設有姓名卡

  (3)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品專柜,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保持室內通風。

  (4)宿舍夏季應有防暑降溫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取暖措施,嚴禁使用煤爐等明火設備和電褥子取暖。

  2.食堂

  (1)施工現場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食堂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帽。

  (2)裝修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須符合環保、消防要求。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裝修食堂;食堂必須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必須設置隔油池,應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消毒設施;必須設置密閉式泔水桶。

  (3)制作間灶臺及其周邊應貼瓷磚,地面硬化,保持墻面、地面干凈,下水管線應與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制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廚。

  (4)食堂操作間和倉庫不得兼作宿舍使用;嚴禁購買無證、無照商販食品,嚴禁食用變質食物。庫房內應有存放各種佐料和副食的密閉器皿,應有距墻距地面大于20厘米的糧食存放臺。

  3.廁所

  (1)生活區內必須設置水沖式廁所或移動式廁所。廁所墻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采用水泥地面,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2)廁所大小應根據生活區人員數量要求設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按每30-50人設一個蹲位,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4.盥洗設施和盛水容器

  (1)必須設置滿足施工人員使用的水池和水龍頭。盥洗設施的下水管線應與污水管線連接,必須保證排水通暢。

  (2)施工現場應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5.淋浴間

  (1)淋浴間必須設置冷熱水管和淋浴噴頭,原則上每20人設一個噴頭,保證施工人員定期洗熱水澡。

  (2)淋浴間內必須設置儲衣柜或掛衣架,用電設施必須滿足用電安全。照明燈必須安裝防爆燈具和防水開關。

  (3)淋浴間內的下水管線應與污水管線連接,必須保證排水通暢

。

  6.辦公室

  (1)施工現場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繃帶、止血帶等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生活區內為施工人員設置必要的通訊設施,有條件的施工現場可設置醫療站。

  (2)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定期滅蠅,及時清運;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四)現場料具

  1.現場內各種材料應按照施工平面圖統一布置,分類碼放整齊,材料標識要清晰準確。材料的存放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

  2.施工現場的材料保管應根據材料特點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妥善存放。施工垃圾應集中分揀、回收利用并及時清運。

  3.施工現場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

  (五)衛生防疫

  1.施工現場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2.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半成品必須有遮蓋。

  3.加強食品、原料的進貨管理,做好進貨登記。嚴禁購買無照、無證商販食品和原料。

  4.嚴禁食用變質食物。剩余飯菜應倒入密閉泔水桶中,并及時清運。

  5.庫房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庫房不得兼做它用。

  (六)環境保護

  1.在工地沙土覆蓋、路面硬化、出工地車輛沖洗車輪、拆除房屋灑水壓塵、暫不開發空地綠化方面實現"五個100%"的管理標準。

  2.施工現場大門口應設置沖洗車輛設施。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應根據用途進行硬化處理,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辦公區和生活區的裸露場地應進行綠化、美化。材料存放區、加工區及大模板存放場地應平整堅實。

  3.遇有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時應采取有效的降塵措施。

  4.施工現場易飛揚、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密閉存放。施工現場應建立封閉式垃圾站。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必須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

  5.規劃市區范圍內的施工現場,混凝土澆注量超過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應采用預拌砂漿。

  6.施工現場進行機械剔鑿作業時,作業面局部應遮擋、掩蓋或采取水淋等降塵措施。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7.施工現場應根據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場地噪聲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對施工現場場界噪聲進行檢測和記錄,噪聲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準。

  8.施工場地的強噪聲設備宜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可采取對強噪聲設備進行封閉等降低噪聲措施。運輸材料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未經批準不得進行夜間施工。

  (七)消防保衛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進門刷卡制度,現場門衛要佩帶值勤標志,進出人員要佩帶平安卡并刷卡,門衛要認真對平安卡、安全帽等進行檢查。重點工程、重要工程要實行區域劃分的平安卡刷卡制度。

  2.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要建立預警制度,對于有可能發生的事件要定期進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發生時,必須報各上級主管部門,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態擴大。

  3.加強對財務、庫房、宿舍、食堂等易發案件區域的管理,要明確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各類治安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4.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要害部門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并指定專人負責重點管理。

  5.做好成品保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6.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F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7.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徑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

  8.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9.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10.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11.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2.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經保衛部門批準后可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4.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

篇2:大連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2012)

  大連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20**)

  大連市人民政府令

  第121號

  《大連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業經20**年9月4日市政府十四屆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市長 李萬才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大連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市容環境整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是指在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建筑工程等施工中,按照規定采取措施,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保護施工現場作業環境,保持市容環境和保障施工人員身心健康,并有效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的活動。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建筑工程的施工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市及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具體工作委托其所屬的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市政府派出機構,負責管理范圍內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

  市及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與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有關的工作。

  第五條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由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簡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未實行總承包的,由各施工單位按照承包范圍分別負責,施工單位工程項目經理為文明施工責任人。

  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建筑工程監理單位(分別簡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別負責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協調、督促指導工作。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施工單位應當將安全文明措施費??顚S?。

  第七條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文明施工目標管理工作方案,并將其納入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予以實施。

  第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的醒目位置設立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應急救援保障體系等施工標牌和現場總平面圖、工程鳥瞰效果圖,并將作業區、辦公區與生活區分開設置,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在各區間設立導向標識牌。

  第九條 建筑工程施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诜墙煌ㄖ鞲傻酪粋仍O立門樓和采用可封閉門扇的大門,門樓上方橫向標明施工單位名稱,并對出入口采取照明措施;

 ?。ǘ┌凑找幎ㄔO立連續、封閉的圍擋,并保證其穩固、安全、美觀、整潔;

 ?。ㄈ┰谑┕がF場入口設立門衛,公示門衛制度,施工現場人員佩戴胸卡;

 ?。ㄋ模┰谑┕がF場出口配備車輛沖洗設施,安排保潔人員,對駛出施工現場的車輛進行沖洗;

 ?。ㄎ澹┦┕がF場設有排水溝和沉淀池,確保排水暢通和排放的泥漿水經過沉淀,不得使廢水、泥漿流到施工現場外;

 ?。┚G化美化環境,對地面及道路進行硬化處理;

 ?。ㄆ撸┦褂梅蠂覙藴实乃{色或者藍黃色相間的密目式安全網對在建建筑物實行全封閉,并定期清洗、更換安全網,保持其清潔完整;

 ?。ò耍└鞣N機械設備或者建筑材料和構、配件等按照現場總平面圖劃定的位置或者種類、規格有序放置,并掛設標識牌;

 ?。ň牛┦┕ぶ挟a生的渣土、垃圾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排放,外運時按照規定苫蓋;

 ?。ㄊ┦褂们鍧嵞茉?,不得焚燒垃圾及其他廢棄物;

 ?。ㄊ唬┎鸪ㄖこ滩扇》缐m、降塵措施,風力五級以上時停止作業;

 ?。ㄊ┮桩a生噪聲的設備放置在施工現場中遠離居民區的位置,并設有隔音的臨時操作房(棚);夜間不得進行捶打、敲擊、鋸割和混凝土振搗等作業;

 ?。ㄊ┙⑾腊踩芾砗臀kU品保管制度,確定責任人,配備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器材,并保持完好,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ㄊ模┓?、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規定。

  第十條 在施工現場設置職工生活區,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O立職工暫舍使用阻燃、保暖、具有產品合格證的輕型鋼活動板房,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衛生、等要求;

 ?。ǘ┰O立職工暫舍不得超過二層,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十二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小于二點五平方米,不得使用通鋪、地鋪;

 ?。ㄈ┎坏萌我饫与娋€,不得明火取暖和使用額定功率超過二百瓦以上的電器,室內照明燈具低于二點五米的使用三十六伏安全電壓;

 ?。ㄋ模┞毠な程靡婪ㄞk理餐飲服務許可手續,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

 ?。ㄎ澹┡鋫浞闲l生要求的飲用水設施;

 ?。┰O立獨立的吸煙室、淋浴室和面積不小于五十平方米的職工學習娛樂室(職工學校);

 ?。ㄆ撸┌凑找幎ㄔO立水沖或者移動式廁所,并有專人負責沖洗和消毒;

 ?。ò耍┡渲梅弦幎ǖ纳罾占O施,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ň牛┓?、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 建筑工程施工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照明等產生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配備符合規定的急救人員、保健醫藥箱和急救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治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不得留有渣土、剩料;對設置的臨時設施應當及時拆除,不得改作它用;對在施工中損壞的道路等公共設施,應當按規定修復。

  建筑工程停工或者緩建的,其工程現場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工程現場環境整潔,不得影響城市市容。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其施工單位應當安裝施工現場遠程監控管理系統:

 ?。ㄒ唬┦藢右陨匣蛘呶迨滓陨细邔咏ㄖ?、構筑物;

 ?。ǘ﹩误w建筑面積一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群體建筑面積五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業廠房;

 ?。ㄈ┧淼拦こ?、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安裝施工現場遠程監控管理系統的具體辦法,由市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制定。

  第十五條 監理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納入監理范圍,對施工單位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理。

  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文明施工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施工單位逾期未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第十六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公開投訴、舉報電話以及通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等,接到投訴、舉報后,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答復投訴人或者舉報人。

  第十七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納入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由建設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ㄒ唬┙ㄔO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萬元罰款;

 ?。ǘ┦┕挝贿`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至第九項,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以及違反第九條規定未設排水溝和沉淀池、未使用清潔能源、風力五級以上組織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ㄈ┍O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未按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安裝施工現場遠程監控管理系統的,其所建工程不得參與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的評比。

  第二十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ㄒ唬┪窗凑找幎ㄟM行監督管理,發現不文明施工行為不及時依法查處的;

 ?。ǘ┪唇⑼对V、舉報處理制度,未公開投訴、舉報電話、通訊地址和電子郵件信箱,以及未及時答復、處理投訴、舉報造成安全事故的;

 ?。ㄈ┪窗雌趯ㄔO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文明施工行為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未向社會公布的;

 ?。ㄋ模┢渌麨E用權力、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權限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年11月1日施行。

篇3: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2010修正)

  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20**修正)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遼寧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市建委重新修訂完善了《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同時原《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大建安發[20**]238號)文件廢止。20**年1月1日起,凡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承攬建設工程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開設本單位安措費專用賬戶,并開通網上銀行業務。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20**修正本)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投入,提高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斷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遼寧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條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簡稱安措費)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安措費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206號)中的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及安全施工費組成。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建筑工程造價計價時,應依據本年度執行的《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計取安措費。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措費。

  安措費為不可競爭性費用,不得刪減,在計價中單列并計入總價。

  第五條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項目,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

  投標方應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單獨報價。

  第六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定施工合同中應依據中標通知書明確安措費額度、預付計劃、調整方式、??顚S眉斑`約賠款等內容。非招標項目,應依照本細則或《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478號)將安措費單獨列出。合同解除或變更,建設單位應及時書面告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條 安措費是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的重要具體措施。建設單位應在辦理施工項目安全監督受理書前將安措費一次性全額存入施工單位安措費專用帳戶,存入時應在單據摘要欄或備注欄注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在辦理安全監督受理書、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安措費存入憑證。

  第八條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為安措費監管業務承辦行,凡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承攬建設工程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在該行開設安措費專用賬戶,并開通網上銀行業務,專戶資金不可提取現金。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列出安措費使用計劃,確保??顚S?。安措費使用情況應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按單位工程專戶核算,單列備查。

  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措費事項,并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分包單位應制定專項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方案??偝邪鼏挝粦皶r向分包單位撥付安措費。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按《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大連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保證每項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所需資金的有效投入,確保安措費的專項使用。施工現場必須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地標準。

  第十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施工單位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及時審查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責令其暫停施工。

  第十一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應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對建設單位繳存和施工單位申請、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情況進行監督,按照現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提出整改意見。對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的現場,應以書面形式告知該現場為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地。對單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按強制性標準進行綜合評定,記入安全監督檔案。

  第十二條安措費專項資金采用??顚S?、階段申請的方式管理。

 ?。ㄒ唬┕こ涕_工時,經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合格,建筑施工企業可申請使用安措費總額的50%。

 ?。ǘ┊敼こ讨黧w結構施工(包括裝飾裝修、機電設備安裝等施工工程)完成其工程量的50%時,經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合理使用第一次撥付的安措費,施工現場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標準的,建筑施工企業可申請使用安措費總額的40%,未達到的責令限期整改,合格后可申請使用。

 ?。ㄈ┕こ炭⒐ず?,經檢查核實施工現場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筑施工企業可申請使用安措費總額的10%。

 ?。ㄋ模┕こ探ㄔO過程中,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標準的不予解付,工程竣工后,剩余安措費將撥回建設單位。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在向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區、市、縣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申請使用建筑工程安措費用時應分別提供以下資料:

 ?。ㄒ唬┕こ涕_工時,提供安措費使用申請表;安措費上繳報告單;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項存款憑證復印件;施工單位工程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ǘ┑诙紊暾垥r,提供安措費使用申請表;施工現場檢查表;施工單位已購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及憑證;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審查意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地書面告知書。

 ?。ㄈ┑谌紊暾垥r,提供安措費使用申請表;竣工項目安全生產評價申請表;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辦理安措費解付時,需按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挝辉谏暾埵褂冒泊胭M時,應于當月10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區、市、縣建筑安全監督機構遞交相應申請階段的有關材料。

 ?。ǘ└鲄^、市、縣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應在當月15日前將審查合格的申請材料簽字蓋章報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

 ?。ㄈ┦薪ㄖ踩O督管理站經審查合格,當月25日前簽字蓋章將申請材料轉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

 ?。ㄋ模┲袊ど蹄y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在接到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轉送的申請材料后,經審查合格,應在當月30日前將各項目本次申請使用的安措費解除監管,并發送短信通知施工企業。

  第十五條 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未單獨列出安措費項目清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中標無效,由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責令重新招標。

  投標人未單列安措費或單列但刪減的,以及對建設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其他要求的費用未一并計入安措費的,評標時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作廢標處理。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未提供安措費,對施工單位提出施工要求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五十五條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挪用安措費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處罰,并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的, 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六十四、六十五條或《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一條規定處罰,并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總承包單位未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措費,造成分包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第十九條 監理單位未履行本細則的安全監理責任,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或《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二十、二十一條規定處罰,并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批準減免、緩存、緩支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費。

  第二十一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ξ窗幢巨k法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工程受理安全施工措施審查或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ǘφ型稑宋磫为毩谐霭踩雷o、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及安全文明施工費未單獨列項、單獨計取或刪減不予糾正的;

 ?。ㄈ┌l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ㄋ模┎灰婪男斜O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二條 各專戶資金在未解付前所產生的利息,統一作為全市建筑安全發展和獎勵基金,用于表彰先進、提升監管能力和發展全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使用。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原《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大建安發〔20**〕238號)文件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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