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裝飾裝修質量通病主要技術措施(五)
1、輕鋼龍骨吊頂質量通病的防治
1.1、輕鋼龍骨吊頂不平
現象:吊頂出現不規則的波浪形。原因分析:任意起拱,形成拱度不均勻。吊頂周邊擱柵或四角不平。吊桿或吊筋間距過大,龍骨受力后產生不規則撓度。用鋼筋作吊桿時未拉緊,受力后龍骨下墜;吊桿吊在其他管道或設備的支架上,由于振動或支架等下墜,造成吊頂不平。受力節點結合不嚴,受力后產生位移變形。預防措施:吊頂的龍骨等用料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吊頂施工應按設計標局在四周墻上彈線找平,中間起拱高度為房間短向跨度的1/200,縱橫拱度應吊勻。受力接點應裝釘嚴密、牢固,確保龍骨的整體剛度。以鋼筋作吊筋時應拉緊,并應有防銹措施。
1.2、紙面石膏板吊頂板縫開裂
現象:紙面石膏板吊頂竣工后約半年左右,板接縫開始出現裂縫,隨著時間的延續,有的裂縫可達1~2mm。原因分析:板縫節點構造不合理。板脹縮變形,剛度差。嵌縫膩子質量差。施工操作不當。預防措施:板縫要選擇合理的節點構造,嚴禁緊縫,縫內雜物要清除。選擇質量好的紙面石膏板,龍骨及緊固螺絲間距要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以減少板的變形和增加剛度。必須使用質量好的膩子填塞板縫,須待膩子初凝時(約30~40min),再刮一層lmm厚較稀的膩子,并隨即貼穿孔紙帶,待水份蒸發后,在紙帶上再刮一層膩子,將紙帶壓住,同時用大刮板分批刮平板面,頭縫的嵌縫膩子更應注意。面層應盡量采用墻紙粘貼,以減少板縫的出現。
2、裝配式龍骨吊頂質量通病的防治
現象:輕質板塊吊頂縫格橫豎不直,分格塊不均。原因分析:吊頂龍骨分格不均。裝板塊或打水壓條前未彈線。吊頂板塊裁得不方正,致使明拼縫的板塊吊頂格縫不直。鋁合金龍骨或板條安裝前已變形又未糾正。走道或房間的墻面抹灰在吊頂處不平,形成明露邊龍骨或壓條彎曲不直。預防措施:吊頂龍骨要按房間凈尺寸(扣除兩邊抹灰厚度)均勻分格。安裝吊頂板塊或針木壓條應先彈線后操作,確保吊頂分格橫子豎直。吊頂板塊要按預定尺寸裁割方正。輕鋼龍骨或鋁合金龍骨、板條、在安裝前先檢查,發現有變形的應在下面校正后再安裝。在抹灰階段要控制墻面抹灰在吊頂處的平整度,吊頂施工時應用2m直尺檢查,若不符要求,應先糾正抹灰平直度后再作吊頂,確保吊頂沿墻邊平直一條線。吊頂的吊點不允許吊在設備支架或管道上,要吊在結構上,間距要符合設計要求,當吊點與設備相碰時,可用角鐵作水平橫梁轉移吊點位置。
3、輕鋼龍骨分隔墻紙面石膏板質量通病的防治
現象:板墻完工后,在門的兩上角出現垂直裂縫。原因分析:用復合石膏板時,板縫預留縫隙較大,107膠水泥砂漿填得不嚴實,且收縮較大,再加上門扇在使用時產生的振動,逐漸在門口上出現裂縫。用工字龍骨的石膏板墻,在接縫處嵌入以石膏為主的脆性材料,在門扇的反復撞擊作用下,由于嵌縫材料與墻體不能協同工作,也會導致門口上角裂縫的出現。預防措施:在安裝面板時要注意,應把面板接縫與門口立縫錯開半塊板的尺寸。在安裝復合板時,可在現場把復合板局部切鋸。
4、室內涂料質量通病的防治
現象:常發生在聚乙烯醇類涂料的內墻或頂棚上,涂膜表面呈粉狀易脫落。原因分析:基層養護時間短,含水率高。涂料使用時未攪拌均勻或加水稀釋,稀薄處易起粉。涂料本身耐水性不合格。施工環境溫度低于涂料最低要求的成膜溫度。預防措施:基層養護時間應符合要求,表面須干燥、干凈。按涂料出廠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稀釋,不得隨意加水。使用時應及時攪拌均勻,防止沉淀。選擇質量好的涂料。施工溫度應在10℃以上。
5、木飾面質量通病的防治
現象:面層板的木紋(花紋)不協調,色澤不勻,棱角不齊,表面局部不平;壓條線接縫及割角不嚴,起線處粗糙;釘帽有外露,針孔明顯。原因分析:對面層材料的選材不夠認真,施工時也未按板的色澤、木紋等先行排列;木線條制作加工粗糙、規格不一,木材含水率偏高;釘帽未作處理,釘的細部位置不當。預防措施:對面層板的選擇,是確保木墻裙、筒子板質量的重要一環,如木材面采用清漆時,更應嚴格選擇好面層板,為整體觀感嚴格把好材料這一環;在同一房間內,首先按設計要求的樹種和色澤、材料等級等要求進行選料,應挑選色澤、花紋基本一致的面層板;當設計要求面層板采用木板時,其板厚應大于10mm,如要求木材拼花時,其厚度應加厚、一般不小于15mm,并在板背面起淺槽防止木板變形。木材的含水率應嚴格控制,一般應控制在12%以內。當選用膠合板時,其厚度應不小于5mm;當采用木板作墻裙或筒子板時,為防止木板可能因干縮變形,應將木板的年輪凸面向內放置,同時作豎向分格拉縫,每格之間留縫寬度一般為8mm左右為宜,也可留縫后加針壓縫條,以增強感觀效果;當使用切片膠合板時,應盡力將木紋拼得自然、勻稱,一般將木花紋大的使用在下部位,花紋小的使用在上部,特別是在主要立面處,應精心選用色澤一致、木紋勻稱的面板;釘面層板時,應按設計分塊要求,宜自下而上進行,達到接縫嚴密,相鄰間面層板的顏色盡可能協調一致。筒子板采用膠合板時,在板長度范圍內盡量不設接縫,必須設接縫時,接縫處應避開視線敏感范圍,板背面與龍骨接觸處應涂膠。
6、木飾面油漆質量通病的防治
6.1、油漆流墜
現象:在物體垂直表面上的漆膜不平、下垂。原因分析:配制的油漆太稀,附著力差,部分油漆在重力作用下產生流淌。涂刷或噴漆太厚,漆膜過重下墜。施工環境溫度過低,漆膜干得慢。油漆中含重質顏料過多,部分油漆下垂。稀釋劑揮發太快或太慢,漆膜干燥速度不同,有部分油漆流墜。物體表面不平,涂油漆太多,厚薄不均勻,干燥速度不同,漆膜過厚的部位容易流墜。物體表面有油、水等污物與油漆木相容,影響粘結,造成漆膜下垂。預防措施:選擇質量好的油漆和揮發速度適當的稀釋劑,并控制其摻量。物體表面應處理平整、光潔,清除表面油、水等污物。施工環境溫度應符合油漆種類的標準要求(如清漆宜在20~27℃、3h涂刷完)。涂漆時按工藝程序進行:先豎向、橫向、斜向,最后再豎向將涂漆理平,使之油漆的涂膜厚度均勻一致。噴漆時的噴槍移動速度及距離物體的遠近要控制均勻,按規定工藝程序進行,先豎向噴、繞環向噴,再橫向噴,使漆膜形成均勻、厚薄一致。
6.2、漆膜表面粗糙
現象:漆膜表面不平,有砂粒狀凸起或小氣泡。原因分析:漆料內顏料過多或顆粒太粗。漆料本身不干凈,混有雜物,沒過篩就使用。調配油漆時的環境氣溫低,漆內的氣泡沒有完全散開排出。物體表面未清理干凈,有砂粒等雜物,涂劇時混入漆膜內。使用的盛具(刷子、漆桶、噴槍等)不潔凈,有殘留雜物帶人油漆中。施工環境清理及防護不夠,涂刷中有灰塵、風砂等雜物粘到刷子上或落在漆膜上。預防措施:選擇質量好的漆料,使用前必須過細篩,調和均勻,無氣泡后再使用。物體表面應清理干凈,保持其平整、光潔、干燥。合理安排各工種施工順序,保證涂漆的施工環境無雜物,無灰塵。不準重復使用盛過不同型號、不同性能漆料的
盛具,需要時應將其殘留物清除干凈后再用。6.3、漆膜起皺
現象:漆膜表面呈條紋或龜紋狀。原因分析:漆料質量不好,催干劑過多,溶劑揮發得太快。油漆調配的不均勻或太稠。漆股涂刷過厚,不均勻。在高溫或烈日曝曬環境下施工。預防措施:選用質量好的漆料,不得隨意加入催干劑,嚴格控制漆料稠度。使用較硬的毛刷,涂刷應均勻,厚薄一致。避免在高溫或烈日下施工。
6.4、油漆透底
現象:漆膜薄厚不勻,薄的地方沒有覆蓋住底層物體表面。原因分析:漆料中加入的稀釋劑太多,稠度小。漆料沒有調均勻,有沉淀物。預防措施:嚴格控制油漆的稠度,不要隨意在油漆中加稀釋劑。要將油漆調均勻。
6.5、倒光
現象:漆膜干后無光且表面呈霧狀膜。原因分析:油漆質量不好或加入的稀釋劑太多,稠度大,使漆膜的光澤不持久。涂刷的時間掌握不好,底漆沒干透就涂刷油漆,使底漆回軟失去光澤。物體表面不平整,粗糙或表面吸油不一致,使漆膜失去光澤。施工環境不好,溫度太低或受過煙熏使漆膜失去光澤。施工環境濕度過大(相對濕度80%以上)揮發性漆膜吸收水分后泛白,失去光澤。預防措施:選擇質量好的油漆,不得任意加人稀釋劑?;鶎颖砻鎽佔?,磨平磨光滑。必須在前遍油漆干透后再涂劇下遍油漆。選擇良好的施工環境,潮濕及煙霧大的條件下不宜施工。涂刷揮發性油漆時,宜在相對濕度60%~70%環境下進行。
6.6、涂刷的木紋顯露不清
現象:木紋色澤深淺不一,木紋模糊。原因分析:油漆存放時間太長,操作時沒有攪拌均勻,顏色沉淀.上部淺,下部深。木材的材質不同,著色深淺也不同,硬質木材不容易著色,軟質木材容易著色。使用的油漆刷毛太硬或太軟,重復涂刷處顏色深。預防措施:使用油漆時要經常攪拌,防止沉淀產生色澤不均勻。按材質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涂刷方法,對深色木材表胡要進行漂白,對淺色部分染色,使其色調統一、均勻。使用合適的油漆劇進行涂劇,操作要準確迅速。
7、地面地磚質量通病的防治
現象:粘結不牢,當用錘擊檢查時發出象鼓一樣的聲音。原因分析:基層處理不好,基層表面的灰巴及不牢的砂漿。掃漿不均也是影響粘結的因素,因為素漿稠度不均、厚度不均,易在凝結過程中收縮不均,從而影響粘結。預防措施:所以在鋪砌過程中,應加強施工管理。特別是在多工種交叉作業情況下,對行人出入的必經部位,應采取妥善的措施。注意鋪放的辦法,使板塊避免局部接觸。
8、地毯質量通病的防治
現象:地毯鋪設后有色差現象。原因分析:卷材地毯鋪設時,地毯鋪設方向相反,特別是長絨地毯,由于絨毛倒順不一致產生色差。板塊地毯鋪設時,未根據地毯編織方向,或不同批產品有色差未經挑色防意鋪設。地毯鋪設后受到污染,清洗不當,產生色差。燙地毯接縫時,因局部時間過長,造成色差。預防措施:根據地毯的織紋,同向鋪設地毯。對有色差的地毯,應經挑選顏色后,在同一室內采用同種顏色的地毯。受污染地毯,經處理后有明顯色差的,應予調換。
篇2:裝飾裝修工程成品保護措施方案
裝飾裝修工程成品保護措施方案
1、玻璃幕墻、鋁合金窗成品保護措施
(1)幕墻、窗框四周嵌防水密封膠時,操作應仔細,不得污染幕墻、窗框。
(2)拆搭腳手架、跳板其材料對鋁框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否則不許在門窗框上拖拽,安裝管線,設備應防止撞壞幕墻。
(3)不許在幕墻、窗框上撞擊,釘釘或刻劃,幕墻、窗玻璃安裝后立即貼上"小心玻璃"標志。
2.電信通成品保護
面板、模塊、配線架、機柜、控制箱、控制柜、攝像頭和報警器的安裝在內裝基本完成后進行。其他安裝與相關工序配合進行。 3、門業成品保護措施
(1)木門扇、框及貼臉線和筒子板等進入場地后,必須將材料放置在通風良好,防雨防潮的地方并設專人管理。
(2)油漆和膠等一些易燃材料必須放置在遠離火種和易燃產品處,并設專用房間加以保管。
(3)產品在油漆和安裝完后,將產品用塑料布將油漆好的產品全部遮蓋起來,以免其它雜質對本產品的污染。
(4)嚴禁撞擊門框扇及貼臉。
4、地面、墻面成品保護措施
(1)地面抹好后,進行灑水養護七天內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操作。
(2)運輸通道處的地面,養護完畢后鋪設保護層保護地面。
(3)做好的地面,不允許有污染物落灑在地面上如:機油、油漆、油污、膠或粘結劑,更不能在水泥地面上拌合砂漿。
(4)其他工種的操作工具如高凳、梯子及小車腿等都要用膠皮包好,以防磕碰地面。
(5)在水泥地面上堆放金屬或其他重物時,應墊木板以免劃傷地面。
(6)鋪好的地磚4-5天后方可上人。
(7)新鋪的花崗巖地面房間應臨時進行封閉,操作人員和檢查人員進入房間踩踏時,一定要穿軟底鞋,并要輕踏在一塊木板上。
(8)花崗巖地面完工后,房間應封閉,粘貼完達到強度后,其它工種插入作業時,應在表面加覆蓋保護措施。
(9)墻面剔鑿應在抹水泥墻面之前進行,以防剔鑿造成墻面空鼓,輕質墻體必須經理部同意后,方可用切割機,切割、剔改。
(10)磁磚貼完后應加強保護和養護,墻角門窗口處應加木板防護以防碰撞。
(11)墻面貼好后,嚴禁在墻上或附近剔鑿,防止破壞磁磚與墻面的粘結。
(12)磁磚貼好后應進行養護嚴禁用色筆在墻上亂畫或用硬質物品敲擊。
(13)其它工種插入施工時,任何人都不得污染和損壞磁磚,特別是磁磚的陽角,不得有金屬物體和其它材料堆積壓在屋面磁磚上。
(14)刮白涂料墻面不得雨淋、水泡,其它工種施工時不得碰撞,陽角和墻面。
(15)嚴禁有一切污染物污染涂料墻面,嚴禁在刮白的涂料墻面上亂寫亂畫。
5、水電成口保護
(1)管道保溫、燈具、面板、風口防污染。
閥門不得隨意開啟。
(2)導線、母線銅管防丟失。
(3)設備防止損壞及受潮。
6、消防設備成品保護措施
(1)消防水系統所有帶壓管,在打壓試驗完成后,如與其它專業管道打架,非消防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消防管,應通知有關專業人員協商解決。
?。?)消防聯動、報警線纜敷設完成后,都有一定的余量,非消防專業人員不得擅自剪短、抽走,挪作它用。
?。?)消防噴淋頭上好后,禁止用明火燒,禁止用理物敲擊,禁止隨意挪動噴頭。
?。?)消防報警探頭、喇叭、手報按鈕、聲光報警器、報警電話插座、消火栓箱安裝完畢后,禁止非本專業人員隨意拆、搬弄。
?。?)消防中控室自移交消防專業施工隊之日起禁止其它人員入內,如必須進入時應有審批手續方可進入。
7、通風專業成品保護
?。?)在與其它專業管道打架時,應協商解決,不允許隨意拆除或改變風管標高、位置。
?。?)不允許將超限風管擠壓變形,不允許隨意破壞風管。
?。?)不允許隨便拆除或破壞支架、橫擔。
8、吊頂成品保護
?。?)吊頂所需材料,如板材、龍骨等,不可在其上面坐、踩、行走、個息和堆放其他物品。
?。?)已安裝好主龍骨架的大廳、走道、衛生間、電梯廳、如其他項目需調整、交叉作業時,應提前通知我方,由我方派人員進行配合施工,其他項目施工人員應戴好潔凈手套,并注意不能弄彎吊桿、主龍骨架。
?。?)在我吊頂作業安裝封面板前,其他項目應將各自該干的活干完,封完面板后,不可再揭開施工,如確需施工,由此造成材料損壞、損壞、損耗、返修人員工資將由其負責。
9、石材成品保護措施
?。?)整個立面的板材安裝安畢后,及時清理石材表面污染,避免腐蝕性咬傷。
?。?)易于污染或磨損石材的木材或其它膠結材料嚴禁與石材表面直接接觸。
?。?)對于不合格的石材更換工作完成后,要立刻清洗干凈。
?。?)對于易破損的陽角部位,用交合板中以臨時保護。
?。?)墻面石材安裝完畢后,及時清理石材表面污染。
?。?)對于門窗洞口、施工通道易破損的陽角部位,用膠合板加以臨時保護。
?。?)石材地面派專人養護,養護期內(不少于7d)嚴禁在其上面行走、施工。
?。?)進入施工現場的小推車,車腿、車把要包裹好,防止碰壞地面石材。
?。?)所有的的非專業人員不得挪用、搬運石材。
篇3:株洲市公共場所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株政辦發〔20**〕20號
二○○八年九月三日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場所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場所裝飾裝修市場秩序,保證公共場所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裝飾裝修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從事公共場所的裝飾裝修活動,實施對公共場所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共場所是指用于經營、辦公、生產、教學、醫療、娛樂等非家庭住宅的公眾活動場所。
本辦法所稱的裝飾裝修活動是指,為保護裝飾裝修物的主體結構,完善裝飾裝修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裝飾裝修物,采用裝飾裝修材料或飾物,對裝飾裝修物的內外表面及空間進行的各種處理過程。(含與裝飾裝修活動相關的墻體改造和水、電、通風、空調、消防設施的改造)。
第三條裝飾裝修活動應當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標準。
第四條從事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本市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裝飾裝修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株洲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公共場所的裝飾裝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具體實施機構為市裝飾業管理機構。
規劃、消防、城管、房產、招投標、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裝飾裝修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與白蟻防治單位簽訂白蟻預防合同。
第七條申請領取施工 許可證,應當具備有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條件。
第八條投資額在30萬(含30萬)以上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進行招標。
第九條從事裝飾裝修活動的裝飾裝修施工企業(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裝飾裝修活動。
第十條從事裝飾裝修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裝飾裝修活動。
第十一條裝飾裝修工程必須進行設計,并且出具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設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設計單位。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裝飾裝修強制性標準,降低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交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備案的,不得使用。
第十五條涉及建筑主體、承重結構以及消防設施變動的裝飾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涉及外墻變動的裝飾裝修工程,其裝修效果必須與城市規劃的空間以及四周的城市景觀相協調,其裝修設計方案須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審查。
第十六條推行裝飾裝修工程監理制度,學校、醫院、影劇院、賓館、酒店、體育場等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實行監理,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飾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承重結構和消防設施。
第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市裝飾業管理機構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對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將裝飾裝修材料、建筑構配件送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其有害物質的含量、強度以及燃燒性能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市裝飾業管理機構進行檢查,未經檢查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 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裝飾裝修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施工單位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參加意外傷害險的人員范圍是指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的所有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包括在施工現場從事監理工作和需要到施工現場履行視察監督檢查的人員),意外傷害險以裝飾裝修工程項目進行投保,投保人為裝飾裝修施工單位,已在施工單位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施工單位仍應為其投保裝飾裝修意外傷害險。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第二十四條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營業場所不得邊營業邊裝修;施工企業和個人不得在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以及高考、中考期間進行產生噪音的施工作業。
在城市市區內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圍擋,對裝修垃圾應及時清理,以確保城市衛生。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保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十九條施 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垂直運輸機構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腳手架搭拆人員、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市裝飾業管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情況進行督促。
第三十一條裝飾裝修工程驗收時,建設單位必須委托有資質的環境污染濃度檢測機構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室內環境質量驗收不合格的裝飾裝修工程,禁止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條裝飾裝修工程驗收時,建設單位必須委托有資質的電氣線路檢測機構進行裝修工程的電氣線路檢測。電氣線路質量驗收不合格的裝飾裝修工程,禁止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條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辦理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和消防驗收手續。建設單位收到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通知市裝飾業管理機構派人到場監督。
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裝飾裝修材料和裝飾裝修構配件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六)有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白蟻預防證》。
裝飾裝修工程消防驗收適用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應辦理施工許可而未辦理的裝飾裝修工程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手續。裝飾裝修工程須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自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公安消防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市裝飾業管理機構備案。
市裝飾業管理機構發現裝飾裝修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三十五條裝飾裝修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裝飾裝修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第三十六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與裝飾裝修工程相關的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供冷、供熱系統為2個采冷期、采暖期。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 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
裝飾裝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國家實行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市裝飾業管理機構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第三十八條市裝飾業管理機構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依法應當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四)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采取措施暫時停止施工。
第三十九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市裝飾業管理機構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礙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對拒絕或者阻礙市裝飾業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條違反裝飾裝修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罰。
第四十一條營業場所進行裝飾裝修,經市裝飾業管理機構確認存在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隱患,該場所不得開張營業。
第四十二條公共場所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本辦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裝飾裝修質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計算三十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