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手架:
腳手架工程既作為一個獨立的分項工程,又為其他分項工程施工提供安全操作的場所,根據施工部位分為外腳手架和內腳手架,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和具體情況,采取的方案如下:
(一)內腳手架:
(1)模板支架:
采用滿堂鋼管排架,見模板部分;
(2)內墻砌筑、內粉、吊頂、吊筋、施工腳手架采用門式腳手架和活動腳手架。
(二)外腳手架:
(2)外腳手架搭設方案的確定:
①搭設方法: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采用封閉式落地式雙排鋼管腳手架,從室外地坪開始搭設至屋面頂,腳手架外用竹笆片及細目網封閉。
②桿件的布置:
立桿間距 | 操作層小橫桿間距 (M) | 大橫桿步距(M) | 內桿離墻邊 距離(M) | |
縱向(M) | 橫向(M) | |||
1.8-2.0 | 1.0 | 1.0 | 1.8-2.0 | 0.30-0.40 |
(3)鋼管腳手架的材料要求:
①腳手架搭設材料選用Ф48*3.5鋼管,對銹蝕、彎曲壓扁,損傷和裂紋者均要一一剔除。
②對各類鑄鐵制成的扣件,如有脆裂、變形、滑絲等現象要清查并修理。
③各種型鋼、鋼管要有出廠證明和合格證書。
④各種材料要求規格統一,材質優良,搭設腳手架所用構件和零配件需進行認真檢查,由技監部門嚴格驗收,簽出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腳手架搭設要求:
①腳手架搭設時應按立桿'大橫桿'擱柵'剪刀撐'腳手架'欄桿的順序進行。
②鋼管直徑不一,嚴禁混合使用,每個節點附件的螺栓要擰緊,腳手架搭設應橫平、豎直,立桿、大橫桿::的接頭分別錯開,錯開距離應符合規定,不得在同一水平面內。開始搭設立柱時,應每隔5跨設置一根拋撐,直至連墻件安裝穩定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③落地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搭設前,對回填土方,要認真夯實,上鋪60厚碎石上澆筑60厚C15砼。
④剪刀撐必須自下而上循序連續設置,撐桿與地需成45°-60°,腳手架必須設置避雷裝置。
⑤當搭至需設連墻桿的構造層時,搭設完該處的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后,應立即設置連墻桿。
⑥封閉型腳手架的同步縱向水平桿必須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與內外角柱固定。
⑦竹笆片鋪設:
竹笆板主筋應置于縱向水平桿方向,采用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直徑1.2MM的鍍鋅鐵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5)腳手架使用、拆除:
腳手架搭設完均須經安全員、施工員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①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撐、泵送砼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
b.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雷天氣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c.應設專人負責對腳手架進行經常檢查和保修。
②腳手架的拆除:
a.拆除前的準備工作:
(a)所有參加腳手架拆除的人員、管理人員、監護人員必須參加本施工方案安全、質量和外裝飾保護措施的交底會。
(b)準備拆除段的腳手架范圍內的外墻面及其他裝飾已完成最后修整和清潔工作,其質量已符合要求并經驗收同意后,由現場項目經理簽發拆除令。
(c)安全監督人員對拆除段腳手架進行安全檢查,確認腳手架不存在嚴重隱患,如存在影響拆除腳手架安全的隱患,應先對腳手架進行修整和加固,以保證腳手架安全的拆除過程中不發生危險。
(d)場地除要有"上空拆除腳手架,嚴禁行人通過"的警告牌并設專人監護外,還須做防護欄。
(e)合理安排各班組勞動力,外腳手架拆除嚴禁在垂直方向同時作業,決不允許下部在腳手架上做墻面的整修清潔工作,上面就進行腳手架拆除,更不允許下部做外飾面和上部拆除腳手架同時進行。
(f)腳手竹片上所有垃圾雜物必須清除,且保證袋裝化(水泥蛇皮袋裝好并扎好后)由人工運下,嚴禁高空向下拋擲,細屑無法用掃帚集中袋裝的,可從腳手架內側向下傾倒。
b.腳手架拆除:
(a)本工程腳手架拆除除采用分高度拆除方案,即每完成二層外飾面后進行該二層高度的外腳手架拆除。
(b)隨著腳手架的向下拆除,對外墻涂料、門及窗要及時做好清潔和保護工作,每組派二位責任性強的同志參加,腳手架連接處修補與腳手架拆除同步進行,飾面修補經認定合格,并做好清潔和保護工作后方可繼續向下拆除腳手架。
(c)為盡量減少外墻腳手架飾面修補的工作量,在拆完上一段腳手架后,應在下一段貼面開始前調整腳手架的斜撐桿及連接桿數量,做到該段每層連接點每立面不少于3只,且保證兩端點連接點,斜撐桿在原設斜撐的樓層亦調整至每立面不少于3根(與該層連接桿同位置)。
(d)腳手架的拆除與搭設順序正好相反,即后搭先拆,先搭后拆,其順序為:安全網'竹片'欄桿'剪刀撐(隨每步腳手架拆除)'中間擱柵鋼管'大橫桿'小橫桿'立柱。
(e)剪刀撐拆除時應先中間扣件,再拆兩端扣件,所有拆下的扣件應由專人袋裝(裝袋應在窗內樓面上進行),竹片亦從窗洞口傳至樓層,于晚上加班由各層運下整齊堆放,扣件擦油保養入庫,小橫桿及長度短于3.5M的鋼管均由井架運下,長度長于3.5M的鋼管統一由外附塔吊吊下,隨即由汽車運至基地堆放。
(f)在拆除腳手架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時,需氣割金屬時,應嚴格按照現場消防的有關規定,要防止火星、溶渣和割下的金屬物體下落,特別是要防止燒焦外墻飾面層,必須用白鐵皮做成專用料斗防護。
(g)每日拆除腳手架告一段落時,都要對尚未拆除的腳手架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確認一切安全后方可離崗,對扣件已松動的步架未拆完的,則不得中途停止,留下隱患。
c.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
(a)參加腳手架拆除的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
(b)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及年老體弱者不得參加腳手架拆除。
(c)生病未愈及酒后不得參加腳手架拆除。
(d)拆除腳手架時應將袖口扎緊,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及其它易滑鞋。
(e)參加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帶要注意高掛低用,工具及小零件,必須放在工具袋內。
(f)拆除腳手架時,人員不要過分集中,嚴禁打鬧跑跳。
(g)五級以上的大風、大霧、暴雨、雷擊天氣嚴禁上架操作。
(h)拆除過程中,扣件已松開時,嚴禁中途停止作業。
(i)在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現場專職安全員全天侯監督,全權負責,處理腳手架拆除過程中有關事宜。
二、安全防護措施:
(一)基礎施工階段防護:
1.基坑周邊:
a)沿基坑周圍搭設防護欄桿。
b)所有欄桿均設安全色。
c)進入基坑搭設鋼爬梯。
2.加強邊坡監測:
設專人對土方邊坡進行監測。
3.安全警示:
沿防護欄桿周邊設置安全警示牌,夜間設安全警示引燈。
(二)室外防護:
1.人行通道防護:
a)進入樓內進出口,均搭設雙層防護棚。
b)人行通道安全。
2.臨時設施防護:
配電房、鋼筋、木工房、攪拌臺棚等均搭設雙層防護棚,確保搭設美觀,采用膠合板支模式搭設,所有防護棚均采用Ф48鋼管搭設,并進行安全分色。
3.外腳手架防護:
a)腳手架內滿鋪竹笆片,嚴禁出現缺口。
b)腳手架與樓層間空隙(馬槽)采用50CM安全網封閉。
c)腳手架外側滿掛細目綠網。
(三)室內防護:
1.樓梯均采用Ф48鋼管搭設樓梯欄桿或采用Ф18鋼筋利用預埋焊鋼筋網。
2.樓層平臺面≥400洞均采用膠合板(18MM)背式覆蓋下拉8#鉛絲拉連固定。
3.樓層拆模后,外墻未砌前沿框架周邊與腳手架間加設雙層安全網。
4.樓層支模、拆模、外墻砌筑時沿框架周邊與腳手架間加設雙層等網。
篇2:腳手架臨邊安全防護
腳手架及臨邊安全防護
一、腳手架搭設施工安全要求
施工項目部施工員或技術負責人必須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并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腳手架搭設施工安全要求:
1、外墻鋼管腳手架的搭設采用雙排鋼管腳手架搭設,根據施工要求,搭設高度以外墻各立面高度為準,其腳手架外立桿距墻1.15米,內立桿距墻0.25米,立桿橫距0.9米,縱距1.5米,步距1.8米,二步二跨設置一道。剪刀撐、斜桿等應隨墻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時設置。
2、按支撐高度截取適長立桿,也可用適長短鋼管對接接高(使用直接扣件)。當采用搭接桿接高時,其搭接長度不小于1.0米,連接扣件(旋轉扣)不少于3道,搭接部位必須再增設一道水平連接桿件。
3、每根立桿的底部要設置底座或墊板,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毫米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4、外架施工層滿鋪腳手板,腳手板外側設防護攔桿一道(扶手桿高1.2-1.5米和護腰桿高0.65米)擋腳板一道(擋腳板高0.18米),腳手板采用藍竹跳板,外圍攔桿上滿掛密目安全網。
5、嚴禁將外徑48毫米與51毫米的鋼管混合使用。搭設時,必須按照構造方案和尺寸進行搭設,注意桿件的搭設順序。
6、腳手架每層要及時與結構連接牢固。
7、隨時校正桿件垂直和水平偏差,適當擰緊扣件。立桿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四周大橫桿的縱向水平高差不超過50毫米,同一排大橫桿的水平高差不得大于1/300。
8、搭架工人必須佩掛好安全帶。沒有完成的腳手架,在每日收工時,一定要確保架子和架料的穩定,以免發生意外。
9、腳手板采用搭設鋪放,其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0毫米,在搭接段中增設一根小橫桿。鋪板時嚴禁出現端頭超過支承橫桿250毫米以上未作固定的探頭板。
10、腳手架的外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須連續設置交叉成十字形的剪刀撐,每道剪刀撐跨越6根立桿,斜桿與地面的傾角為45-60°。剪刀撐的接頭除頂層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頭均采用對接,連接方法同立桿。
11、對腳手架要采用可靠的安全接地、避雷措施,進行有效的防護。
12、所有的架子,經過大風、大雨后,要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及時修理。
二、腳手架拆除施工安全要求
1、拆除腳手架時,在地面劃出工作范圍,設置圍攔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2、嚴格遵守拆除順序,逐層由上而下進行,后綁者先拆,先綁者后拆,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3、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應告知對方,以防墜落。
4、拆下的桿配件應以安全的方式傳遞,嚴禁隨意拋擲。
三、腳手架驗收、使用及管理安全措施
1、把好驗收關。搭設過程中的腳手架,每搭設一個施工層高度必須由項目經理組織技術、安全、與搭設班組、工長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使用。腳手架未經檢查、驗收,除架子工外,嚴禁其他人員攀登。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時,要經負責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2、腳手架搭好后要派專人管理,未經安全員同意,不得改動。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腳手架主節點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和連墻件等的桿件。
3、腳手架上不準有任何活動材料,如扣件、活動鋼管、小鋼模等,一旦發現要及時清除。
4、在大風、大雨后或停工超過一個月時,復工前必須對腳手架整體結構和作業層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方準上架作業。
5、實行外掛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外掛安全網要與架子拉平,網邊系牢,兩網接頭嚴密,不準隨風飄。施工過程中發現有破損的安全網,要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
6、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泵送混凝土運輸管等支撐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四、四口、五臨邊的防護
1、樓梯踏步及休息平臺處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扶手桿高度不低于1.1米、護腰桿高0.6米)或隨層安裝固定防護欄桿。
2、建筑物樓層臨邊四周,無維護結構時,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或立掛安全網(如框架梁邊加設防護、結構柱邊加設施工作業層防護、洞口邊加設防護欄桿、井架通道側邊加設防護欄桿等等)。電梯井門洞口采用鋼筋網片焊接,高度不小于1.1M。
篇3:腳手架作業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腳手架作業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1 基本要求
1.1 建筑登高作業人員(架子工)必須經專業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1.2 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其他不適合登高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登高架設工作。
1.3 高處作業(2m以上)必須佩戴安全帶,且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
1.4 大風、雨、雪后,要對腳手架進行例行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
1.5 鋼管腳手架所使用的材料應是合格品。腳手架搭設前,應對架設材料及部件進行檢查。有裂紋及變形的卡子、架管不得使用。
2 搭設腳手架(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1 腳手架必須設縱橫掃地桿,立桿必須用連墻桿與建筑物進行可靠的連接。
2.2 本工程地上3層,最高點為49.527m,最低點為34.463m;外圍搭設雙排腳手架作為操作架和防護架,剪刀撐采用桿與地面的60 0夾角4跨立桿設置的方式沿架體整個高度和寬度連續搭設,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3個旋轉扣件搭接,接頭長度不小于1m。結構西側和北側的腳手架立桿架設在地下室頂板上;東側和南側大部分架設在肥槽的回填土上。 架體水平安全網及架體與結構拉結點及卸荷點的設置詳見腳手架安拆方案。
2.3 外腳手架馬道做法:
a.1.1.48人行馬道寬度不小于1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拐彎處應設平臺,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防滑條間距不大于300mm。
2.4 腳手架必須與建筑物做好可靠拉結,拉結點采用兩步三跨的形式設置,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
2.5 腳手架搭設要結合工程進度,未搭設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桿件和不安全的隱患,確保架子穩定。
2.6 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檐口0.4m~0.5m;外排立桿要高出檐口1m~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2.7 腳手架的底座、墊板應準確置于定位線上。每搭完一步應矯正步距、縱距、橫距以及立桿的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75mm)。
2.8 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
2.9 腳手架每搭設完成一層后由項目技術部、項目生產部門、安全部門、分包單位等共同對已搭設完的架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并填寫相關驗收表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滿堂紅腳手架(不包括支模腳手架)
3.1 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間距不得大于1.5m??v向水平桿步距不得大于1.4m。站人施工處的小橫桿間距不得超過0.75m。腳手板應鋪滿、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墊通長木跳板。
3.2 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繅Φ牧U應距墻面0.5~0.6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檁桿間距不得大于1m。 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的間距不大于0.2m,板端頭必須固定牢固。搭設6m以上高度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3.3 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一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3.4 挑腳手架的斜支桿可支在下層窗臺上(墊木板),斜桿上部與上層窗口的內側應有橫、豎別杠。別杠兩端必須長于所別窗口0.25m以上,每窗口至少兩根。
3.5 縱向水平桿至少搭設三道,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應鋪嚴鋪平。
3.6 挑腳手架縱向必須設剪刀撐或正反斜支撐。施工層搭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下角鎖牢。護身欄必須高出檐口1.5m。
3.7 挑腳手架一般只用于裝修,作業時應嚴格控制荷載不得超過100kg/m2。作業面下方應按規定搭設水平安全網。
3.8 對結構施工需采用挑腳手架時,必須經嚴格的受力計算,經項目總工批準后,方可搭設。搭設完畢后,必須經項目技術部、安全部、監理工程師聯合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移動式操作平臺
4.1 移動式操作平臺的搭設,應遵循專業技術人員按相應技術規范編制并經批準的技術方案。該方案應進行穩定計算,并采取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4.2 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
4.3 裝設滾輪的移動式操作平臺,其輪子與架體的聯結應牢固可靠。并且車輪應裝有可靠的制動措施,架體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4.4 操作平臺的次梁(桿)的間距不應大于0.4m,臺面應滿鋪50mm厚度以上的木板,并固定牢固。
4.5 操作平臺的臨邊應設防護欄桿兩道,高度不低于1.2m ,立桿間距不大于1m,并設180mm高的擋腳板。
5 攀登設施及攀登作業
5.1 現場登高除借助建筑結構及腳手架設置的登高設施(如馬道)外,也可使用梯子或其他攀登設施。
5.2 攀登設施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梯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 kg。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其荷載超過上述荷載時,項目責任技術人員應據實驗算。
5.3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
5.4 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時與地面的夾角以75°± 5°為宜。梯子踏板間距以300mm為宜,不得有缺檔。
5.5 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接長措施,且接頭只能有一處。
5.6 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 45°為宜,連接鉸鏈必須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5.7 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嚴禁從腳手架外沿等非規定通道處進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車臂桿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6 拆除腳手架
6.1 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架上的材料、工具、雜物,但不應向下拋擲。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和掛警戒標志,并安排專人監護。
6.2 應由上而下、按層按步地拆除。先拆護身欄、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桿,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和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支撐,預防架子傾倒。
6.3 拆除作業,必須由2-3人協同操作。拆縱向水平桿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向下傳遞,不得向下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