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大型機具安全措施
A. 塔式起重機
※ 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于C35;
?。?)基礎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1/1000;
?。?)埋設件的位置、標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藝符合出廠說明書要求。
※ 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應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起重機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 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頌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 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
※ 起重機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升降作業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縱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并應按規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下一動作;
?。?)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 起重機的附著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1000;
?。?)在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不得超過100;
?。?)附著框架宜設置在塔身標準節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應加固;
?。?)塔身頂升接高到規定錨固間距時,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應加固;
?。?)起重機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
?。?)拆卸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或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先拆錨固裝置;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或拆卸錨固裝置;
?。?)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并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
?。?0)軌道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應提高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機構的電源,并應設置阻擋行走輪移動的支座。
※ 每月或連續大雨后,應及時對混凝土基礎,應檢查其是否有不均勻的沉降。
※ 應保持起重機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現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 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電源電路子應裝設錯相及斷相保護裝置及緊急斷電開關,電纜卷筒應靈活有效,不得拖纜。
※ 與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得小于2m。
※ 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
?。?)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
?。?)供電電纜無破損。
※ 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 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 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
※ 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 提升重物,嚴格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 對于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 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 采用渦流制動高速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位速度作業。
※ 作業中如遇六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下交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 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 作業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午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 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 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 在寒冷季節,對停用起重機的電
動機、電器柜、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 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B、鋼筋切斷機
a. 接送料的工作臺面應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臺的長度可根據加工材料長度確定。
b. 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切刀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用手轉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嚙合間隙,調整切刀間隙。
c. 啟動后,應先空運轉,檢查各傳動部分及軸承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
d. 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不得切料。切料時,應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緊握鋼筋對準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應站在固定刀片一側用力壓住鋼筋,應防止鋼筋末端彈出傷人。嚴禁用兩手分在刀片兩邊握住鋼筋俯身送料。
e. 不得剪切直徑及強度超過機械銘牌規定的鋼筋和燒紅的鋼筋。一次切斷多根鋼筋時,其總截面積應在規定范圍內。
f. 剪切低合金鋼時,應更換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徑應符合機械銘牌規定。
g. 切斷短料時,手和切刀之間的距離應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短端小于400mm時,應采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牢。
h. 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鋼筋擺動周圍和切刀周圍,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員。
i. 當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有異常響聲或切刀歪斜時,應立即停機檢修。
j. 作業后,應切斷電源,用鋼刷清除切刀間的雜物,進行整機清潔潤滑。
C、鋼筋彎曲機
a. 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應保持水平,作業前應準備好各種芯軸及工具。
b. 應按加工鋼筋的直徑和彎曲半徑的要法語,裝好相應規格的芯軸和成型軸、擋鐵軸。芯軸直徑應為鋼筋直徑的2.5倍。擋鐵軸應有軸套。
c. 擋鐵軸的直徑和強度不得小于被彎鋼筋的直徑和強度。不直的鋼筋,不得在彎曲機上彎曲。
d. 應檢查并確認芯軸、擋鐵軸、轉盤等無裂紋和損傷,防護罩堅固可靠,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
e. 作業時,應將鋼筋需彎一端插入在轉盤固定銷聲匿跡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并用手壓緊;應檢查機身固定銷并確認安放在擋住鋼筋的一側,方可開動。
f. 作業中,嚴禁更換軸芯、銷子和變換角度以及調速,也不得進行清掃和加油。
g. 對超過機械銘牌規定直徑的鋼筋嚴禁進行彎曲。在彎曲未經冷拉或帶有銹皮的鋼筋時,應戴防護鏡。
h. 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定換算最大允許直徑并應調換相應的芯軸。
i. 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嚴禁站人。彎曲好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j. 轉盤換向時,應待停穩后進行。
k. 作業后,應及時清除轉盤及插入座孔內的鐵銹、雜物等。
D、套絲切管機
a. 套絲切管機應安放在穩固的基礎上。
b. 應先空載運轉,進行檢查、調整,確認運轉正常,方可作業。
c. 應按加工管徑選用板牙頭和板牙,板牙應按順序放入,作業時應采用潤滑油潤滑板牙。
d. 當工件伸出卡盤端面的長度過長時,后部應加裝輔助托架,并調整好高度。
e. 切斷作業時,不得在旋轉手柄上加長力臂;切平管端時,不得進刀過快。
f. 當加工件的管徑或橢圓度較大時,應兩次進刀。
g. 作業中應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E、交流電焊機
a. 使用前,應檢查關確認初、次級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定。接通電源后,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
b. 次級抽頭聯接銅板應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合閘前,應詳細檢查接線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并確認完好齊全、無松動或損壞。
c. 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當焊接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F、對焊機
a. 對焊機應安置在室內,并應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導線的截面不應小于35mm2。
b. 焊接前,應檢查并確認對焊機的壓力機構靈活,夾具牢固,氣壓、液壓系統無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c.焊接前,應根據所焊接鋼筋斷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d.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應定期光磨,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應定期緊固。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C;排水量根據溫度調節。
e.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配合搬運鋼筋的操作人員,在焊接時應防止火花燙傷。
f. 閃光區應設擋板,與焊接無關的人員不得入內。
g.冬季施焊時,室內溫度不應低于8°C。作業后,應放盡機內冷卻水。
篇2:學校建筑工程施工機具安全措施
學校建筑工程施工機具安全措施
一、卷揚機
1)安裝時,基座應平穩牢固、周圍排水暢通、地錨設置可靠,并應搭設工作棚。操作人員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
2)作業前,應檢查卷揚機與地面的固定,彈性聯軸不得松曠。并應檢查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電氣線路、按零或接地線、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帶或開式齒輪傳動的部分,均應設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4)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方向應與操縱開關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線垂直,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6°。
6)鋼絲繩應與卷筒及吊籠連接牢固,不得與機架或地面摩擦,通過道路時,應設過路保護裝置。
7)在卷揚機制動操作桿的行程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或阻卡現象。
8)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9)作業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物件或吊籠下面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休息時應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0)作業中如發現異響、制動不靈、制動帶或軸承等溫度劇烈上升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業中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2)作業完畢,應將提升吊籠或物件降至地面,并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二、鋼筋機具
1)鋼筋加工機械中的電動機、液壓裝置、卷揚機的使用,應符合《建筑機械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的規定。
2)機械的安裝應堅實穩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時應楔緊行走輪。
3)室外作業應設置機棚,機旁應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4)加工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并聽從操作人員指揮,不得任意推拉。
5)作業后,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做好潤滑工作。
三、砼輸送泵
?、僖簤合到y卸荷閥起動壓力必須按使用說明書調正至規定值。
?、谶M料斗上必須裝有完整的防護棚欄。
?、鄹髦甘緝x表必須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茈S機須配備金屬網籃,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
?、荼密嚵隙纷⒘献畹臀恢脩跀嚢栎S以上,否則因空氣渦流會將砼從集中料斗中吹出傷人。
?、薇盟捅脵C出口處壓力較大,管道易磨損,故易發生管道爆裂事故,除應經常檢查外,一般在補充新管時,應首先裝在泵機出口處。
四、電焊機
1)根據施工需要,電焊機宜集中設置,并應編號。電焊機采用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采用防觸電裝置。
2)布置在室外的電焊機應設置在干燥場所,并應棚遮蔽。
3)電焊機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不得多臺串聯接地。
4)電焊機各線卷對電焊機外殼的熱態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0.4MQ。
5)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和轉動部分應安裝保護罩。直流電焊機的調節器被拆下后,機殼上露出的孔洞應加設保護罩。
6)電焊機一側的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隨地拖拉,其長度不宜大于5米。
7)電焊機的電源線開關應單獨設置。直流電焊機的電源應采用啟動器控制。
8)電焊把鉗絕緣必須良好。
9)電焊機二側引出線宜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米。
篇3:工程施工機具安全措施
工程施工機具的安全措施
1、機具由公司機械站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然后安裝,經驗收后交付班組使用。
2、所有電氣機具必須有三級漏電保護,保證部件齊全,防護可靠,接零及接地完善,有防雨措施,機具邊無雜物,不積水。
3、電工操作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電氣機具絕緣應良好,發生故障時立即停機搶修。
4、使用的木工平刨和小圓鋸配有專用的安全防護裝置。手持電動機具的電源線路搭接必須符合規定,機把柄須有電源開關和接零保護,操作時要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