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大樓室內裝飾工程消防保衛措施
1、安全責任
1.1、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現場的人員的安全,并采取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1.2、為了保護工程、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提供并保證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
2、現場保衛:
整個履約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工人勞動保護、身心健康、預防傳染病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等等?,F場提供24h 的保安保衛服務,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和保安設備,防止未經批準的任何人進入現場,防止現場材料、設備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盜竊,禁止任何現場內的打架和斗毆事件。實施嚴格的現場出入制度并報監理工程師審批;車輛的出入須有出入審批證件,由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人員進出現場設有出入證,出入證須以經過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格式印制,出入證加蓋印章和塑封,防止偽造;臨時圍墻和出入大門考慮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統滿足現場安全保衛和美觀的要求。
3、消防措施:
3.1、成立由項目負責人為組長的消防小組,宣傳消防基本知識和基本操作培訓,消防管理制度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消防管理機構的要求;
3.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消防管理機構的要求,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臨時工程提供必的臨時消防和緊急疏散設施,包括提供臨時消火栓、滅火器、水龍帶、滅火桶、滅火斧、消防水管、閥門、檢查井、臨時消防水箱、泵房;
3.4、制定并實施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現場儲有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庫,明火施工實行嚴格的“用火證”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和設施;
3.4、嚴格遵守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規、配備專職消防保衛人員,制定有關消防保衛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設施,消除事故隱患;
3.5 堅持現場用火審批制度,在操作崗位上禁止吸煙,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按規定執行,指定專人設專用庫房分類管理;
3.6、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符合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3.7、施工人員進場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值勤人員晝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3.8、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000m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000mm。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3.9、施工現場的有害材料不準在現場隨意焚燒,集中起來及時處理。
4、爆炸及火災隱患的控制
4.1、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規章及防火管理制度。
4.2、對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消防培訓,增強消防意識。
4.3、按消防方案中的要求進行消防器材的配備。
4.4、對油漆、稀料,氧氣、乙炔等在材料存放區分庫放置。
4.5、對于鋼結構焊接作業量大,立體交叉作業,制定專門的消防方案防止發生火災。
篇2:學校保衛處消防管理崗位職責
> 學校(學院)保衛處消防管理崗位職責1負責全院消防工作(負責學院消防知識培訓工作、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2負責校內各類培訓班的管理工作、協助處領導做好學院內各種考試安排及安全保衛方案制定工作;
3協助處領導做好與消防、城管、交警部門及友鄰單位的業務聯系工作;
4負責保衛處人員考勤及上報管理工作、保衛處常規和節假日的值班安排管理工作;
5協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6協助處領導做好學院武裝部的管理工作;
7負責體育學院安全保衛對口聯系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3:學校保衛處治安消防辦公室職責
學校(學院)保衛處治安消防辦公室職責
1、在處長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安保工作方針。
2、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和防盜、防詐騙、防流氓滋擾、防治安災害事故等教育,增強廣大師生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識,勇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3、深入基層,調查分析治安形勢,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4、負責處置發生在校園內的打架斗毆、流氓滋擾等突發事件或案件,調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5、負責學院“四大部位”(要害部位、重點部位、機密機要部位及易發案部位)的安全檢查,建立檔案;掌握管理人員基本情況,建立完善各項安全防范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漏洞,及時進行整改。
6、負責做好基層基礎防范工作。
(1)負責治保會的組建、整頓和治保人員培訓工作。
(2)負責“三放”人員(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監改和幫教工作。
(3)負責“三工三隊”及臨時培訓人員的管理,作到底數清、情況明。
(4)負責對列管的重點、刑嫌人員建檔監控等基礎工作。
7、做好敏感期的安全保衛工作,參與學院舉辦的各類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
8、負責做好押送款的有關保衛工作以及學院集中性收款、臨時存款的安全守護工作。
9、負責電視監控室的技防管理工作。
10、負責開展專項治理,積極查處刑事、治安案(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協助上級公安機關查處重大案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11、負責武裝部工作。做好學生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做好征兵、預備役登記和國防動員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工程設施管理工作。
12、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級治安保衛組織,配合地方綜合治理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3、完成領導和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