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高層住宅主要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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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層住宅主要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基坑與土方

  土方作業現場要有專人指揮,各土方施工區要密切配合、統一指揮。施工現場安排專職交通指揮人員,進出施工現場的作業車輛,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保持車距不小于5m,車速不得超過5km/h。

  基坑內施工時,邊坡上部應安排專人將雜物清理干凈,防止墜物傷人。

  基坑邊設置防護欄桿,并懸掛危險標志,夜間施工掛紅色標志燈,要有足夠的照明,任何人不得在基坑邊和陡坡下休息。施工人員上下基坑必須走施工馬道。

  基坑及土方邊坡邊1m范圍內不得堆料和停放機具,1m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

  2防水工程

  防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防水作業審批手續,現場設專職防火監督人員,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進行防水作業時,應根據施工計劃限額領料,禁止在現場進行分裝與調配料。

  防水作業期間,現場以及周圍20m內嚴禁明火作業和可能產生的火花的作業,杜絕與明火交叉作業,施工人員不能攜帶火柴、打火機及火種進入施工場所,操作人員不得穿化纖衣服,應使用不產生靜電及不易打火花的工具,非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防水作業現場必須保持良好通風,地下室或封閉的房間內進行防水作業施工時,必須采取強制排風措施。

  防水作業施工現場應盡量不安裝電器設備和照明,確需安裝時,必須采取與現場相適應的防爆電器設備和照明燈,場所內不允許有電源接頭,禁止在操作過程中關開照明燈。電器設備必須由電工負責安裝。

  防水作業時,禁止與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上下左右交叉進行。

  防水施工作業量不易過大,應分散進行操作,作業結束后,必須經過3~6小時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用噴燈烤防水卷材時,火焰不應調得過大,火焰距防水卷材應不小于25cm。

  3鋼筋工程

  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制作場地要平整,工作臺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應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盤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凳。

  綁扎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高度在3m以上,應搭設工作臺,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和馬凳。

  綁扎離地面高度超過2m的圈梁、挑檐、外墻、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掛架或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4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拆卸過程中,必須有臨時固定措施,嚴防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臺、上下梯道、防護欄桿、支撐等作業系統必須齊全有效。禁止在不掛鉤的情況下拆除大模板的最后一處固定點和未停放穩固而摘掉掛鉤。

  支模應接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支模中如需中間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封板等釘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墜落造成事故。

  模板拆除應按區域逐塊進行,并設警戒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拆模的順序應按自上而下,從里到外,先拆掉支撐的水平和斜支撐,后拆模板支撐,梁應先拆側模后拆底模,拆模人應站一側,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幾人同時拆模應注意相互間安全距離,保證安全操作。

  設置模板存放區必須設1.2 m高圍欄進行圍擋。模板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模板必須對面碼放整齊,保證70~80度的自穩角。長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須用拉桿連接綁牢等可靠的防傾倒措施。沒有支撐大模板應存放在專門設計的插放架內。

  清理模板和刷隔離劑時必須將模板支撐牢固,防止傾覆,并應保證兩模板間不小于60cm。

  5混凝土工程

  澆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邊上操作。

  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使用震動器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電線要架空,開關要有人監護。

  振搗器軟軸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2個彎,操作時振搗棒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鋼筋加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用完的振搗棒先斷電,再盤好纜線,電機放在干燥處防止受潮造成電機燒毀現象。

  6腳手架工程

  從爬架的結構設計到現場的組裝使用、拆除必須始終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通過各種檢查、驗收手段達到在施工中的使用安全。

  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的《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嚴格執行《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用以保證升降腳手架在使用中各個環節的安全性。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設計計算均嚴格執行《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9-20**)、《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范》(GB50018-20**)、《編制建筑施工腳于架安全技術標準的統一規定》(修訂稿)以及其它有關標準。

  在升降腳手架的組裝、使用中,按照本方案執行,有針對性的實行各級、各階段的檢查、驗收制度。

  在架體結構下述部位應重點檢查

  (1)與附著支撐結構的連接處;

  (2)架體上升降機構的設置處;

  (3)架體上防傾、防墜裝置的設置處;

  (4)架體吊拉點設置處;

  (5)架體平面的轉角處;

  (6)架體因碰到塔吊、施工電梯、物料平臺等設施而需要斷開或開洞處。

  防墜裝置與提升設備均設置在兩套附著支撐結構上,若有一套失效,另外一套仍能夠獨立承擔全部墜落荷載。防墜裝置應經常檢查加強管理,保證工作可靠、有效。

  爬架升降作業時,隨提升進度,將防墜銷及時插在距離支座導向架最近的主框架銷孔內,確保墜落距離最短;在升降操作距離的頂部設置防墜銷;升降作業前調整防墜器,使其靈敏可靠。采用上述三種措施確保升降安全。

  爬架使用時,穿好承重銷,緊固調節頂撐,鎖緊防墜器,穿好防墜銷四種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架體外側

用密目安全網(≥800目/100cm2)圍擋,底層鋪設嚴密腳手板,且采用平網及密目安全網兜底。底層腳手板采用在升降時可折起的翻版構造,保持架體底層腳手板與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間隙,杜絕了物料墜落。

  在作業層架體外側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上桿高度1.2m,下桿高度0.6m)和擋腳板(高度180mm)。在架體斷開處,處于使用工況下時,其斷開處必須封閉并架設欄桿,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

  在爬架的現場管理中實行合同責任制,制訂具體的獎懲制度,簽訂合同,責任落實到人。做到有章可循、有合同可依,具體內容采用檢查評分的形式進行。

篇2:冶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規范,程序更嚴格,確保安全措施從設計到審批都嚴格把關,責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的實際情況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體要求,將安全技術措施分為三個類型,并針對各類型制定相應的審批制度。

  一、工程項目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工程項目設計必須按照“三同時”的原則進行。

 ?。?、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項目設計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部門經理審批。

  二、施工作業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安全問題,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時,要向主管部門匯報。

 ?。?、施工主管部門要對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排查,并協同相關技術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部門主管經理審批。

  三、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審批制度:

  根據隱患級別分類,不同級別的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審批規定如下:

 ?。?、A級隱患:

  公司生產技術部門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門經理審批、報安全經理。

 ?。?、B級隱患:

  分公司生產技術部門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生產副經理審核,報經理審批。

 ?。?、C級隱患:

  生產單位現場班、隊長制定隱患整改措施,當班安全員現場監護整改。

篇3: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1.1每個工程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其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否則不得開工。

  1.2編制人員(技術員、施工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現場調查,在確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再研究經濟效益和施工進度等因素。

  1.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切實可行,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口號化。

  1.4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應針對下述特點:

  1.4.1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造成的施工安全危害。

  1.4.2針對不同工序特點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

  1.4.3針對選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

  1.4.4針對采用有害施工人員健康的特殊材料的特點。

  1.4.5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的環境給施工人員或周圍居民帶來的危害,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因難和危害等,從技術上采取防護措施,保護施工人員安全,保證工程安全施工。

  1.5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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