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季節施工安全須知
1、暴雨、臺風前后,要重點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施工機械設備、臨時用電線路和基坑工程的安全。安全防護不足的,應及時整改。臺風過后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物料提升機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施工用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應根據季節變化加強檢查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高溫工作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5、冬季施工應加強防火、防凍、防滑和防中毒等工作。使用煤炭取暖的,應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篇2: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1、凡作業規程規定必須使用點柱作迎頭臨時支護的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設臨時支付的,每次罰款200-500元。
2、井巷開挖基礎、擴幫、挑頂過程中,未按規定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的,每次罰款100-500元。
3、巷道開門及巷道貫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強支護的,每次罰施工單位200-1000元,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當班指揮施工的班長罰50元、當班參加作業的工人每人罰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規定支設撐木或拉桿、空幫空頂,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工人每人罰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況的,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
5、錨噴巷道不按規定正確布置錨桿的密度、角度、深度錨噴、噴漿厚度不夠,頂板破碎帶未鋪網護頂者,對施工單位處以30元/m罰款,每差一根錨桿罰款20元,連接不好的網每塊20元(以規程、措施規定為準)。凡將錨桿鋸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根,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工作籍。
6、溜子機頭機尾必須打上穩固可靠的壓柱,否則缺一處罰溜子司機及當班班長各50元。
7、使用扒裝機作業的掘進工作面,有下列情況時處以罰款:
(1)扒裝機無專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時,罰司機和當班班長各30元/次,罰負責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裝機鋼絲繩打結而繼續使用時,按每個結20元累加處罰責任者。
(3)扒裝機距迎頭的距離超過規程規定的,對當班班長、跟班隊長各罰款30元,對該區負責人罰款50元/天。
(4)扒裝機運行過程中,扒斗行走區間有人逗留或工作時,罰當班班長100元。并對耙裝機司機及逗留人員分別罰款150元。
(5)耙裝機導向輪拴在幫頂支護錨桿上使用的,對責任者罰款100元/次。
8、錨桿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罰責任人200元。
9、 掘進工作面炮后不灑水降塵就出貨的,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次,對參加作業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瓦檢員監督停止施工。
篇3:施工安全例會制度
施工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施工,強化安全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1.2每次例會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
1.3會議內容
1.3.1由項目經理主持會議。
1.3.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1.3.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1.3.4各單位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1.3.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1.4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工程施工安全技術、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