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十一)
1、安全保證措施
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方針
以人為本,防治結合,依法管理,持續改進,確保員工職業健康安全
A、 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目標
● 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 控制人身重傷、輕傷及職業傷害事故;
● 杜絕重大火災及爆炸事故;
● 杜絕重大施工機械及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 不發生群體性傳染病及突發性中毒事件;
● 不發生負主要責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 培訓教育持續,人員遵章守紀;
● 現場規范整潔,環境安全文明。
2、職業健康安全保證組織機構
2.1 、 組織機構
2.2、 安全管理職責
2.2.1 、項目經理
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安全目標全面負責。
2.2.2、 項目副經理
對本工程的安全施工員直接領導責任。
2.2.3、項目總工程師
對本工程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2.4、安監員
參加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制止違章行為;參加項目部及業主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安全隱患監督整改;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協助項目經理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和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組織安全學習,考試取證工作,監督實施持證上崗。
2.2.5、施工隊專職安全員
負責日常施工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組織班前安全會;記錄安全臺帳。
3、 安全保證制度
3.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工作的管理是全員、全社會、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保障安全施工的基礎。
各級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深刻理解并時刻牢記自己的安全職責,要各負其責,層層落實。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一絲不茍嚴謹的工作作風。要轉變觀念,正確處理安全與質量,安全與進度的關系,扎扎實實地把自己的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工作中去,在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技術水平。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部與公司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承包書,項目部與各作業班組、施工隊,各作業班組、施工隊與個人,層層簽訂安全承包合同,使安全管理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目標責任明確。
3.2、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是保障安全施工重要前提,各級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我公司的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一般施工項目,現場臨時設施,一般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交叉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公司總工程師審查批準。
重大起重、運輸作業等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須經公司工程部、公司安監部等部門審查、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交底后執行。
經有關部門審查,總工程師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嚴格執行,未經審批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發現,應予以嚴肅查處。
3.3、 安全檢查制度
● 安全檢查要堅持經常檢查及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通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重點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活動記錄,查事故隱患,查違章作業情況等,及時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
● 定期檢查:本單位安監部門定期每月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檢查,項目部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 經常性檢查:班組班前、班后進行崗位安全檢查、自查自糾。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時也要檢查安全生產。
● 專業檢查:施工機械與運輸車輛使用的安全檢查;施工用電及電動機械設備檢查;防火檢查等。
● 季節性、節假日安全生產檢查:冬雨季施工安全檢查;節假日加班及節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檢查。
● 工程項目堅持項目經理部領導日安全值班制度和項目安監部安監員日巡查制度,并有記錄。
4、安全教育、安全會議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4.1、安全生產教育
● 新進場工人或變換工種的工人都應及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同時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表)及臺帳,教育者及受教育者雙方履行簽字手續,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對已上崗的技術人員每年也應進行定期學習、崗位培訓和考核。
● 項目部各專業隊、班組每周進行一次班前安全活動?;顒觾热莅ǎ菏┕ぷ鳂I面的基本情況、注意事項、操作方法、安全防護要求、勞保用品的使用及維護保養、勞動紀律等,同時做好活動記錄。
4.2、安全會議
● 項目部定期舉行安全會議,并指定有關管理人員、工長和安全員參加。
● 各作業班組在班前后均應對該班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檢查和總結,并及時處理全作業存在問題。
● 對于危險作業,項目部要加強安全檢查,建立專門監督崗,并在危險作業區附近設置醒目的標志,以引起工作人員的注意。
4.3、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 項目部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帳。臺帳中登記清楚特種作業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年齡、上崗證號及上崗證復印件等。
5、安全保證技術措施
5.1、廠外循環水系統工程重要危險源
序號 施 工 工 序 發生部位 主要危險因素
1 土石方開挖、高邊坡支護、人工挖孔樁 基坑、管線基槽 土方坍塌、機械傷害、
2 土石方爆破 基坑、隧道石方開挖 放炮
3 土方開挖、回填工程、砼攪拌 基坑及管線基槽開挖、回填;基礎及主體等砼施工 機械傷害
4 土方運輸 基坑、管線基槽開挖、回填 車輛傷害
5 磚石砌筑、抹灰、腳手架搭設 主體及裝飾工程 物體打擊
6 磚石砌筑、鋼筋、砼、抹灰、腳手架搭設 主體及裝飾工程 高處墜落、觸電
7 隧道施工 隧道石方開挖 土方坍塌、機械傷害
8 DN2400砼管、DN1800鋼管、鋼結構吊裝 鋼屋架吊裝、管線系統安裝 物體打擊、機械傷害
9 隧道施工 水下鋼管法蘭對接 淹溺、機械傷害
10 施工全過程 施工現場 其他傷害
5.2、土方開挖、高邊坡支護及人工挖孔樁的安全技術措施
5.2.1 、土石方開挖要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實行審批手續。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
5.2.2、挖土方應從上而下分層進行,兩人操作間距應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開挖坑(槽)、溝深度超過1.5m時,根據所挖的深度按規定進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5.2.3、坑(槽)、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機具。1m以外需堆土時,其高度不宜超過1.5m??樱ú郏?、溝與附近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必要時采取加固措施。
5.2.4、施工人員上下深坑(槽)應預先搭設穩固安全的階梯,避免上下時發生墜落;坑(槽)開挖深度超過2m后、溝邊沿處設兩道1.2m高牢固的欄桿和懸掛危險標志,并在夜間掛紅色標志燈。任何人嚴禁在深坑(槽)、陡坡下面休息。
5.2.5、在雨季挖土方時,必須排水通暢,隨時關注邊坡的穩定。下大雨時應暫停土方施工。
5.2.6、土方開挖嚴格按設計及施工現場土質情況按《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相關要求在坡頂上設置引水溝。
5.2.7、基坑開挖過程,派專人對基坑的穩定進行觀察,以便異常情況及時發現處理。開挖完成后及時對高邊坡進行抹砂漿進行邊坡保護。
5.2.8、如出現邊坡土方土質比較差的情況,應設置錨桿進行邊坡加固。
5.2.9、人工挖孔樁內施工時應做好孔洞口的封閉,并做好周邊排水溝以免雨水或施工用水流進孔內浸泡護壁,引起塌方。
5.2.10、人工挖孔樁的開挖必須在上一層護壁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施工。
5.2.11、進行水下土方開挖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穿救生衣。
5.2.12、進行水下土方開挖作業時并應保證施工機械有足夠強度的立足點。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5.3、土方回填
5.3.1、打夯機應用單項開關,手把應有絕緣保護;所有臨時用電必須由電工接至作業面,其他人員禁止亂接電線。
5.3.2、必須設分級保護,蛙式打夯機必須選用橡套電纜,長度不得超
過50米。5.4、防物體打擊及高空墜落的防護措施
5.4.1、技術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高處作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4.2、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5.4.3、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時,應立即修理完善。
5.4.4、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5.5、安全用電和機械設備管理措施
5.5.1、遵照《JGJ46—88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建立對現場線路設施定期檢查制;配電線路必須按有關規定架設整齊,一切施工電氣設備其外殼必須進行可靠接地,設備電源端設置漏電保護裝置,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鎖制度。
5.5.2、生活用電設立獨立電源,并設立分級漏電保護器;電工作業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持證上崗,線路維修必須有專人看守。
5.5.3、雨季施工必須做好防雷、防電、防漏等工作。機電設備要避蓋防雨并接零線和漏電保護設備;施工機械的操作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
5.5.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在崗持證人員不得操作特種施工機械。
5.6、腳手架安全措施
5.6.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經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合格的架子工承擔,并經常進行體格檢查;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帶,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內,穿防滑鞋,袖口、褲口要扎緊。施工區域周圍設圍欄或警告標志,并由專人進行監護,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5.6.2、鋼管腳手架全部采用ф48×3.5鋼管材料,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鑄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和其他材料綁扎;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鋪滿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采用50mm厚的杉木板,木板兩頭用8#鐵絲扎牢,用10#鐵絲固定在腳手架上,臨空面高度超過4米的底部必須拉設兜底安全網,外側拉設兩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m。行走頻繁處拉設安全繩,嚴禁用竹芭作腳手板。
5.6.3、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及小橫桿的間距不得大于下表規定。
立桿、大橫桿及小橫桿的間距標準
腳手架類型 立桿(m) 大橫桿(m) 小橫桿(m)
鋼管腳手架 1.8-2 1.2-1.5 1.5-1.8
5.6.4、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搭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有惡劣天氣(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不得進行高空腳手架搭、拆工作。
5.6.5、拆除腳手架,應設置警戒區,并有專人負責警戒。拆除前,應將腳手架上的存留材料、雜物等清除干凈,按自上而下,按先裝者后拆,后裝者先拆的順序進行,并且一次拆除完畢。拆下的桿件與零配件,用吊繩或吊車吊下,嚴禁高空拋擲。
5.7、現場安全保衛及防火、安全行車措施
5.7.1、施工現場必須遵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分區、分片落實責任人;建立防火安全組織,明確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各操作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制定并實施現場安全,防火、防爆保衛制度;現場建立門衛巡邏保衛制度,保衛值班人員佩帶執勤標志;現場的料場、生產生活臨建設置要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有關防范設施,并落實專人管理及防火、防爆制度和措施。向職工宣傳消防知識,萬一發生火警要立即報警,同時采取積極措施進行撲救。
5.7.2、在施工現場各主要位置均要持有各種安全標志及安全標牌、安全操作規程等;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通道,凡進入工地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六大紀律”,“五要十不準”;嚴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設置專門倉庫存放;施工現場的臨建設施布置必須符合國家防火、工業衛生等有關規定要求,施工現場制定安全防火制度而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組織學習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章守法,確保行車安全。
5.8、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
5.8.1、施工現場使用的所有機電設備均應按安全用電的要求做好接地裝置,接地地極應進行測試,并能滿足有關規定,以防雷擊;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排水設施,以確保排水系統的暢通,同時配備抽水設備和組織人員在遇暴雨時,及時把機電設備、材料等搬運至不受水淹的地方,現場的集水用抽水機及時抽排。
5.8.2、設專人負責收聽天氣預報,并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圍堰。對雨天有可能影響圍堰安全和施工時及時作出預警。
5.9、施工事故的應急措施
5.9.1、應急組織及設施
項目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由項目安監員、工程技術員等有關人員組成。應急領導小組制定項目的各種應急方案,配備如擔架、急救藥品、急救器械等必要的急救設施。保證與當地消防部門、醫療單位以及公司相關職能部門保持有效聯系。
5.9.2、應急救援響應
● 發生事故時,現場施工或周圍施工的人員在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針對事故特點即時開展搶救工作,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
●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及時向項目部匯報,由項目部根據事故等級進一步向上級報告,項目負責人組織急救人員(含義務消防員)參加事故搶救。相關人員要從安全通道撤離危險場所。
● 現場醫務人員對傷員及時救治和轉移,其他管理人員參與協助現場救護、通訊和車輛的使用調度等工作。
● 對事故現場采取保護措施,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按公司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 必須及時編制預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5.10、管線安裝及鋼結構吊裝起重作業安全措施
5.10.1、起重作業嚴格按照《特殊作業安全控制程序》進行;所有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每月由大型機具專業安全檢查組對起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安全裝置性能檢查,不定期地對安全裝置進行隨機抽查,以保證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始終處于良好的狀態;起重作業及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均需持國家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5.10.2、在進行起重作業時,起重指揮人員要嚴格執行GB5082-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在進行起重作業時,必須保證吊臂、吊物與架空線路間的安全距離,1-10KV不得小于2m,110KV時不得小于5.0 m ,220KV時不得小于6.0 m。當無法滿足以上安全距離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
5.10.3、起重作業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停留或通過,在起重作業時吊臂及吊物的下方嚴禁任何人員通過或逗留;當工作地點風力>5級時,停止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6級時,停止起吊作業;遇有大霧、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或夜間照明不足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起重指揮信號時,停止起重作業;密切與當地氣象臺保持聯系,提前做好防風、防雨措施;起重操作人員在起重機開動及起吊過程中的每個動作前均發出預備信號。起吊重物時,首先檢查吊臂及吊物上是否有人或浮置物。
5.10.4、合理選擇起吊作業中的鋼絲繩,千斤繩確保夾角不大于90度。
5.10.5、 電焊皮線須在施工現場有序的排列,接頭處用絕緣膠帶綁好,防止電弧擊傷鋼絲繩;物件吊裝過程中,鋼絲繩懸掛點必須設可靠包角或墊層,以避開棱角和快口部位,保證安全繩的安全使用; 起吊大件要對鋼絲繩進行檢查,若鋼絲繩有扭曲、擠扁、斷絲及嚴重銹蝕及時更換;每月對所用的起重工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性能試驗并做好檢驗標識。
5.11、擋土墻、護坡砌石及磚墻施工安全措施
5.11.1、砌墻時,人應站在沿墻身鋪設的腳手板上,禁止站在墻身上砌墻、溝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嚴禁在墻身上行走。不得用磚垛或灰斗搭設臨時腳手;采用里腳手砌磚時,必須安設外散防護墻板(或安全網)墻身每砌高4米,防護擋板(或安全網)即應隨墻身提高;用里腳手架砌筑突出墻面30厘米以上的屋檐時,必須架設挑出墻面的腳手架進行施工;腳手板上堆放
的磚石材料距墻身不得少于50厘米,每平方米荷重不得超過270公斤。磚測放不得超過三層。5.11.2、輕型腳手(吊腳手、挑腳手)上一般不得堆磚石;使用簡易滑輪起吊灰、磚時,應檢查其穩固性,吊升時不得碰撞腳手架?;?、磚吊上后應用鐵鉤向里拉至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用手牽引吊繩;施工人員嚴禁乘坐吊送材料的起重設備升降;在高處砍磚時,應注意下方是否有人。禁止向墻外砍磚。工作完畢應將搬運石料的繩索工具要牢固。倆人抬運片石料時,應互相配合,動作一致。用筐或車運送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防止滾落傷人;往坑槽運石料,不得亂丟,應用溜槽或吊運。卸料時下方不得有人。在腳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錘。修整石塊時,要戴防護鏡,且不得兩人對面操作。
5.12、石方爆破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12.1、爆破施工前應編制爆破施工技術方案,并經公司技術部和總工審批。進行爆破作業前必須經當地公安部門同意;未經專業培訓的人員不得參加爆炸物的運輸、保管、和爆破工作。爆破工應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爆破區內的電線、管線、器材、機械設備等在爆破前應予遠離或隔離;放炮專人指揮,事先設立警戒范圍及信號標志,警戒范圍須符合規范規定。規定警戒時間,并派出警戒人員。起爆前應進行檢查,必須待所有人員、車輛避入安全地點后方可起爆。警報解除后方可放行人員、車輛。炮工的掩蔽所必須堅固,掩蔽所至起爆點的道路必須暢通無阻。
5.12.2、連接導火線和雷管必須在專用加工房內進行,房內不得有電氣設施和金屬設備,無關人員不得入內;切割導火線用鋒利小刀,嚴禁用剪刀或用石器、鐵器敲斷。導火線的長度應能保證點火人員脫離危險區,但不得小于1000㎜;爆破前必須把隧道內的電氣設備搬走、停掉電源;瞎炮的處理應按有關規定進行。
5.13、引水隧道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13.1、引水隧洞開挖施工同時要及時噴錨支護;高壓空氣槍、空壓機及高壓管路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5.13.2、引水隧道內安裝通風除塵設施,確保洞內空氣符合國家衛生標準;采用濕式鑿巖法施工,以減少粉塵;引水隧洞管道施工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有洞眼、裂縫等有可能產生涌水、突水的預兆時,要暫停施工,落實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作業;如發生涌水、突水應根據情況采取措施,以人為本,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堵水。隧洞內要配置淹溺應急救生物品;水下鋼管對接時要保證水下人員的供氧及應急救生物品。
篇2:裝修公司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通知
裝修公司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通知
一、以冬季施工“五防”,即防凍、防滑、防風、防火、防煤氣中毒為重點,制訂冬季安全施工工作計劃,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組成的冬季施工安全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保障施工安全、人員安全。
二、根據冬季施工特點,自查自檢安全隱患和漏洞,樹立超前防范意識,采取有效“五防措施”,加大安全投入,避免事故發生。
三、是要根據氣候變化,靈活安排不同工種工作,在遇到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立即停止室外作業,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積水、積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凍、防滑措施后方可進行正常施工。消除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隱患。
四、企業要加強作業人員生活區的管理,嚴禁將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為住宿場所,工人宿舍取暖設施應設專人管理,嚴禁明火取暖和亂拉、亂接電器,嚴防煙氣中毒、火災和觸電事故。
五、是要加強對室內防水工程、裝飾裝修工程中進行焊接等明火作業的管理,對各類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嚴防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對于不執行冬季施工各項安全措施或者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實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篇3:高層建筑裝修階段冬期施工安全消防措施
高層建筑裝修階段冬期施工安全、消防措施
入冬前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清理,做好道路平整,保證道路暢通。施工用房在冬期施工前進行檢查,及時做好防寒及加固工作。項目部應在進入冬期施工前應逐級對有關人員進行冬期施工技術、安全技術交底,務必使全體冬期施工人員了解冬期施工技術安全要求,并認真貫徹執行。
在施工現場所有工作人員不得用棉帽代替安全帽。
冬期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瓶應設專用倉庫分類隔離存放;草簾被、聚苯等保溫物品要在安全地點碼放,應保持干燥通風,有防風雪措施,堆放地要符合防火要求。冬期施工所有保溫材料應滿足相關阻燃規定,阻燃稻草被必須按消防局指定的廠家進貨,阻燃系數要符合要求,要有檢測報告。所有易燃保溫材料應按生產需要控制進場,專人調配防止積壓。
冬期施工外加劑應派專人管理,以防民工誤用或誤食,施工期間不單獨使用和存放亞硝酸鈉,需要時只能使用經過配制的混凝土冬期施工附加劑。
冬期施工期間必須定期檢查各類消防器材,保持靈敏有效。同時,要對消防管道和其它消防設備做好保溫防凍,消防水管要埋入冰凍線以下。地面上消防管道要有保溫措施,消火栓要進行保溫。電、氣焊操作必須經申請同意,并設專人看火,配備好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冬期施工中加熱使用的熱源要按安全人員指定的地點設置并有防火措施,所用材料必須是非易燃材料。嚴禁用燈泡取暖,亂拉電線和使用電爐。
冬期施工期間,上人坡道要釘防滑條,作業人員要隨時注意防滑,項目經理部要派專人打掃,清除現場和通道內的積雪等,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衣著靈便,上班前要派專人打掃腳手板和施工環境的積雪霜等,否則不準施工。
大風及雪后要對腳手板架、室外馬道平臺、暫設供電線路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并認真清掃,及時消除隱患。
冬期施工期間所有的機器、設備必須做好防凍保溫處理。各種機械要有專人管理,上機操作者要有考試合格證,并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禁止違章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