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和范圍
為了確保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和安全設備保持最佳狀態,充分發揮作用,延長使用期,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企業安全委員會與維護部負責所有生產設備和安全設備的統一管理,并制定相應的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2.生產技術部、維修負責設備的正常維護工作。
三、要求
1.對所有設備都要登記入《設備臺帳》,包括設備名稱、型號、進公司日期并編號。
2.每臺設備都要分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明確工藝要求,并對操作人員現場培訓,說明注意事項,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3.設備操作人員應經常對設備進行正常的維護,包括清掃、清潔等,并應在操作過程中善于去發現奇聲異響、漏油、漏電等現象,爭取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立即關閉其電源并及時報告主管或通知設備維修人員進行處理。設備維修人員應第一時間對設備進行維修,并將維修結果詳細記錄在《設備維修記錄》上。
5.設備維修人員應不定期經常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巡檢情況記錄在《設備巡檢記錄上》。
6.設備管理人員應對公司的設備定期進行保養,并制定詳細的保養計劃,計劃以3~6個月為周期較為適宜,需對設備進行保養時,應提前一個星期告知其設備使用人員,以便其好保養前的準備工作,并清理周邊危險物質,確保檢維修工作安全進行。
7.對設備的易損配件,需有適當的備貨。當檢維修時需更換時,就不會影響生產。
8.對安全設備企業安全委員會應安排值班人員進行巡視,并將結果記錄在巡檢記錄上,對異常情況或有報警聲響時應立即通知企業安全委員會。
9.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后應重新安裝好。
四、相關記錄
《生產設備保養記錄》AQ-BZH24《設備臺帳》AQ-BZH25
《設備巡檢記錄》AQ-BZH26《生產設備維修記錄》AQ-BZH27
《設備維修申請單》AQ-BZH28《生產設備保養計劃》AQ-BZH29
《安全設施臺帳》AQ-BZH54《安全設施保養記錄》AQ-BZH55
《安全設施保養計劃》AQ-BZH56《安全設施維修記錄》AQ-BZH57
篇2:公司員工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生產安全:
第一款 干員必須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第二款 新進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款 機器設備管理人員須加強車間巡回檢查,如出現故障,應及時修理,并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發生。
第四款 公司員工發現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主管。
第五款 發生緊急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并離開危險場所。
第六款 新設備使用前,應進行系統檢查,熟悉其性能。
第七款 高空作業時,應有高空防護安全措施。
第八款 電工帶電作業時,應站在絕緣物上進行,嚴禁帶負荷工作。
第九款 所有機器設備須定期保養。
第十款 貨梯作業時嚴禁載人。
第十一款 裝卸和搬運易爆物或有機溶劑物品時,應輕搬輕放,防止容器破裂或液體裁滲漏。
第十二款 生產現場、宿舍等各通道必須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第十三款 實行人離機停制度,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十四款 倉庫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管人員勤巡查,杜絕火種火源,并注意通風透氣。
第十五款 嚴格執行安全用電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第十六款 生產作業時,精神振作,注意力集中,不準趴于工作臺或流水線上。
第十七款 未經許可,不準亂開關電源,不可亂動機器。
第十八款 非專業人員不可近身于電梯內。
第十九款 物料必須堆放整齊穩固,以免發生倒塌。
第二十款 嚴禁從樓上向下拋丟任何物品。
第二十一款 敞開通風門窗,以便空氣對流。
第二十二款 嚴禁穿著容易被機器卷入或鉤掛住之寬松衣服、裙子等進入車間,長發必須盤起來。
第二十三款 正確使用化學藥品,生產車間照明度要適當。
第二十四款 從事非生產操作或施工時,應掛警示牌。
第二十五款 易燃易爆品嚴禁放置于電源和高溫處。
第二條 違反上述規定者按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送到政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3:分廠生產車間安全管理規定
分廠生產車間安全管理規定
1.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 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 新員工入廠需經相關安全及崗位技能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
4. 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嚴禁超負荷和帶病運行,杜絕不安全因素。
5. 車間生產設備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
6. 各工序及維修人員在工作時須佩帶適當的勞保用品。
7. 沖壓人員在生產時設備有防噪聲裝置的要把門關好,注射、印字人員在生產時需開啟通風裝置。
8. 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關掉風源、水源、電源才可以進行其他操作。
9. 維修人員維修設備時,應在現場安放指示牌“維修中”。設備沒有修復前,不允許非維修人員擅自使用設備。
10.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設備。
11. 起重搬運設備應由專人使用,定期保養,更換液壓油及時充電。
12. 關于工位器具:塑料周轉箱灰色箱堆放不允許超過五層,周轉車藍(白)箱堆放不允許超過六層,鐵周轉箱灰箱綠箱堆放不允許超過五層。
13. 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車間批準,由設備維修人員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14. 離廠前,班長督促員工關閉設備及照明電源,關好門窗。
15. 車間內盡可能減少酒精等易燃物品的放置,用后及時將瓶蓋擰緊。
16. 生產場地嚴禁吸煙,吸煙者必須到指定地點吸煙。
17. 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18. 不得隨意挪動損壞消防器材, 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19.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安保部報告。
20.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向領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