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廠職工培訓中心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監督檢查制度。
二、負責本礦按照培訓計劃對每個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三、負責班組長培訓,每月對班組長進行培訓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經考核合格者擔任班組長。
五、負責一般職工的培訓,每周五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業務知識學習。
六、負責新職工教育,新職工在上崗前進行72學時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持證上崗作業,每年再培訓20學時。
七、負責變換工種教育,工種變換前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試合格,方準在新的崗位上作業,未經培訓不得上崗。
八、負責建立規范培訓記錄,并將培訓與工資獎金掛鉤。
篇2:縣干部培訓中心工作職責
干部培訓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研究擬訂實施全縣干部教育的政策、規劃,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對全縣干部培訓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統一管理,協調、指導、檢查全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制定干部培訓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好縣管干部和農村干部的各類培訓。
四、做好中央、省、市有關部門舉辦的干部培訓班的人員選調工作。
五、整合全縣培訓資源,積極探索陵川特色培訓的有效途徑。
六、做好縣委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