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管理程序(三)
1.目的:
為了確保產品的環境管理物質發生變更有所依據,制定此管理程序。
2.范圍:
與本公司環境管理物質體系所涉及到的對產品產生物質影響的相關事務包括:材料變更、設備變更、加工工序變更、人員變更、作業場所變更(4M1E)以及設計變更。
3.定義:
設計變更:指產品的部件、設計、規格或性能發生變更
4M1E變更:對產品的物質產生影響的4M1E變更
4.程序權責:
本程序主導部門:ISO事務局、資材部、制造部
相關部門:體系活動有關的各部門
5.管理內容:
5.1供應商的管制物料發生變更:
5.1.1供應商的變更管控包括:變更環保物料的供應商、供應商物料成份的變更、工藝流程、更改產品的生產地及產品的包裝等,對物料成份產生影響的變更。
5.1.2供應商發生工程變更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公司環保物質管理機構同意
后,方可打樣并提供相關的資料或檢測數據,經公司承認后納入《****-RoHS適合物料·副資材一覽表》中才可以量產交貨。產品上注明相關的標識。
5.2本公司的環保管制產品的變更:
5.2.1本公司的變更包括:產品物料及副資材的變更、工藝流程變更、產品的生產地變更及產品成份追加等對產品的環境物質管控產生影響的變更。
5.2.2本公司直接生產、加工的環保管制產品,為了利于公司的利益和為了滿足客戶要求的需要變更時,事先打樣并提出《變更依賴書》,經客戶承認后,公司內部發放《工程變更通知》ECN聯絡相關部門,開始變更量產并做好識別。
5.3客戶及相關法律提出的環保管制產品的變更:
5.3.1環保管制產品接到客戶及相關法律要求時,由擔當部門組織聯絡其它部門對相關變更內容進行商討,如變更內容可行化時,發行《工程變更通知》通知各相關部門并依通知內容執行;如變更內容無法完全配合時,則請擔當部門與客戶溝通,進行必要的改善。
5.3.2變更實施后,擔當部門責任者依據相關變更資料對實施的狀況進行必要的確認,以及產品的標識區分明確。
5.3.3相關管理標準的變更要以客戶和相關法律的資料來參照執行。、
5.4公司所有的變更均由****提出并聯絡****部,具體見《變更管理流程圖》。
6.相關附件:
6.1工程變更通知
6.2變更管理流程圖
篇2:地產公司項目設計變更程序
地產公司項目設計變更程序
1.目的
為加強對工程施工圖的管理,合理控制設計變更,減少因設計變更帶來的造價增加或延誤施工工期,保證完成項目目標,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集團所開發所有項目各類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
3.術語和定義
3.1設計變更:對原批準的設計文件、圖紙等有關文件的更改變動;
3.2重大設計變更的概念:
3.2.1單體建筑總平位置的調整及因此引起的補勘;
3.2.2建筑造型調整,外立面材質和色彩的定板及調整;
3.2.3建筑高度的調整、樓層標高的調整;
3.2.4建筑結構體系、布局的調整;
3.2.5影響工程進度超過3天的設計變更;
3.2.6室內裝飾材料(磁片、地磚、吊頂面板等)的定板及調整。
3.3設計變更的分類:
3.3.1凡由施工工藝、工序所引起的變更稱為現場變更;
3.3.2凡涉及效果、功能等重大設計修改的變更稱為技術變更;
4.設計變更的執行原則
4.1設計變更必須堅持高度負責的精神與嚴肅的科學態度,尊重施工圖設計,保持設計文件的穩定性和完整性。
4.2未經立項統一的設計變更,一律不得實施;未經批準的設計變更,一律不得辦理;
4.3任何設計變更申報及批復均需經書面或網絡形式上報切確認無誤,無書面或網絡形式確認的設計變更,一律不得實施;
4.4設計變更原則上應由設計管理中心編制,特殊情況下經批準也可委托其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編制;
4.5各種設計變更應從成本費用、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等方面進行論證;
5.設計變更范圍
5.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進行設計變更:
5.1.1圖紙本身有錯;
5.1.2項目定位發生改變;
5.1.3由于環保、地質等方面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必須變更的設計方案;
5.1.4當施工圖設計與現場情況不符時,為符合現場情況而進行變更設計;
5.1.5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工期緊張,為加快工程進度而采取相關措施;
5.1.6在不降低原設計標準質量的前提下,設計變更可降低造價或節省土地;
5.1.7在不降低原設計標準質量的前提下,能解決特殊的技術困難或對縮短工期效果明顯;
5.1.8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有利于提供工程質量標準,提高功效,增進技術進步;
6.設計變更程序
6.1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6.1.1設計管理中心處于對施工圖進行自我完善和補充的目的,在不改變原始功能和不提高原造價的前提下,由設計管理中心自行提出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項目公司經理審核確認后下發;
6.1.2設計管理中心雖處于對施工圖進行自我完善和補充的目的,不改變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價,應事先書面征求公司意見,并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初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項目公司經理確認后下發;
6.2項目工程管理部提出的設計變更
項目工程管理部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由項目工程管理部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并通知設計管理中心,由設計管理中心制作設計變更圖或設計通知,經項目工程管理部確認后下發;
6.3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要求變更施工圖
6.3.1相關人員應先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報項目工程部審批;
6.3.2項目工程部審批后通知設計管理中心做設計變更;
6.3.3設計單位根據變更申請報告的要求進行合理變更,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項目工程部確認后下發;
6.4重大設計變更申請審批
重大設計變更由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提出意見,項目工程部組織可行性論證并形成報告,報公司工程部審核批準后,書面通知設計管理中心進行變更;
6.5設計變更審查注意事項
6.5.1確屬原設計不能保證工程質量要求,設計遺漏或確有錯誤以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6.5.2一般情況下,即使變更要求可能從技術、經濟角度看是合理的,也應全面考慮。應將變更以后所產生的效益(質量、工期、造價)與現場變更往往會引起施工單位的索賠等所產生的損失加以比較,權衡后再做決定;
6.5.3工程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總預算的范圍之內,若卻需變更但有可能超預算時,更要慎重;
6.5.4設計變更應簡要說明變更產生的背景,包括變更的提出單位、主要參與人員、時間等;
6.5.5設計變更必須說明變更原因,如工藝改變、設備選型不當,設計者考慮需要提高或降低標準、設計漏項、設計失誤或其他原因;
6.5.6相關單位對設計圖紙的合理修改意見應在施工之前提出;
7.引用流程
無
8.相關記錄
8.1《GJ-GC-C*001-BD001設計變更申請單》
8.2《GJ-GC-C*001-BD002設計變更通知單》
8.3《GJ-GC-C*001-BD003設計變更完成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