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準制訂修訂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公司企業標準化工作,規范公司企業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有關規定,企業主導產品生產必須有依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特制訂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制(修)訂實施管理辦法。
第二條 企業標準有以下幾種:
1.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沒有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需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
2.為提高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需制定的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
3.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標準;
4.工藝、半成品和方法標準;
5.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
第三條 企業標準是對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是公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
第四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制(修)訂的企業標準,包括企業軍用標準。
第二章 企業標準的制(修)訂原則
第五條 企業標準制(修)訂的原則:
1.落實***,有利于公司產業可持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滿足循環經濟發展
的要求;
2. 該項產品已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制定的企業標準應嚴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3. 制定的企業標準要以顧客關注為焦點,既要體現公司產品的技術水平,并盡可能滿足顧客的需求,又要便于組織檢查驗收,盡可能考慮不增加生產成本或檢測成本;
4. 凡屬開發新產品的項目,在新產品開發立項時,項目負責人應將該項目所需配套的檢測方法研究列入新產品研究內容中。新產品開發項目鑒定時,應提交該產品的技術標準和相配套的檢測方法。
5. 通過鑒定的新產品技術標準和檢測方法,由科技部及時轉交生產質量部,生產質量部以此作為組織生產和質量控制的依據。在新產品開發項目鑒定后半年內由該項目負責人提出,生產質量部下達相應的“企業標準” 制定任務。
6. 對現有產品仿制的項目,可用國標、國軍標、行標加以規范的,在項目鑒定時,可以不再制定技術標準,但必須提交對該產品的“適用標準的書面說明”及配套“檢測方法”。
7. 對尚無規范的新老產品,各部門必須于每年的10月底將尚無規范的產品名細表報生產質量部,由生產質量部分批統一組織相應“企業標準www.zonexcapitaltr.com”的制定和審定工作。
8. 為鼓勵公司員工積極提升公司技術水平參與制(修)訂企業標準和提高標準評審的專業性,標準審定會采用專家評審制,一般由該行業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的五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審,以提高標準評審的專業性。
9. 修訂的企業標準自發布實施之日起自動代替原標準。
第六條 企業標準的編寫按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及《有色金屬工業國家、行業標準編寫示例》的要求編寫。企業軍用標準的編寫按上級歸口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編寫。
第三章 企業標準制(修)訂程序
第七條 各部門于每年10月底之前將本部門下年度需要制(修)訂的企業標準計劃(包括標準名稱、制定或修訂、標準起草人、工作內容、進度安排),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生產質量部。
第八條 生產質量部對各部門提出的計劃進行匯總,經與科技部確認后報公司領導批準,于下一年一月底之前下達制(修)訂任務書。
第九條 對于需制定產品標準、分析方法標準的科研項目,由科技部在項目立項后,書面通知生產質量部,由生產質量部負責組織制(修)訂標準。
第十條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生產質量部可臨時下達公司急需制(修)訂的標準項目。
第十一條 生產質量部根據工作進度的安排,一般在六月底對各項標準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標準草案稿完成后,由標準起草人提交生產質量部,生產質量部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后,由生產質量部反饋給起草人,起草人修改完善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由起草人正式提交生產質量部,并由生產質量部組織專家召開審定會進行審查,標準起草人必須按照按審定會專家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在審定會召開一個月后完成報批稿上報生產質量部進行審核。經生產質量部審核合格后,由生產質量部上報公司領導批準、發布、實施,產品標準報標準化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 企業標準的使用
第十三條 企業標準貫穿于公司產品實現的全過程,作為生產、檢測、驗收、供貨的依據,在公司內部必須嚴格執行。若公司以外的人員或單位需借閱或復制,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生產質量部負責人批準,在生產質量部登記后方可提供。
第五章 企業標準制(修)訂費用
第十四條 標準制定完成后,由公司對每項標準的起草人給予300元~400元的標準制訂勞務費或視具體情況下撥一定的制(修)訂經費,如果是修訂標準則根據標準實際完成情況以及標準起草人工作量大小在制定發放標準基礎上酌情發放。標準化評審專家的評審費由公司按評審標準50元/項計發。
第十五條 企業標準制(修)訂任務必須按進度完成,如當年度確實不能按期完成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滾動進入下一年度繼續進行,待標準制(修)訂完成后再下發標準制(修)訂勞務費。
第六章 企業標準制(修)訂的考核
第十六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逐步建立本部門的產品標準(檢測中心應積極開發或制訂相應配套的分析方法標準),三年內消除產品生產無標準的情況,并以此作為崗位 目標之一。
第十七條 各部門企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納入公司各部門綜合績效考核體系。按《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質量考核辦法》執行。
第
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實施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并同時代替ZG-01-20**《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實施細則》及*/SPM—GL—15—20**《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 本實施管理辦法由生產質量部負責解釋。
篇2:企業標準制訂修訂實施管理辦法
企業標準制訂修訂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公司企業標準化工作,規范公司企業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有關規定,企業主導產品生產必須有依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特制訂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制(修)訂實施管理辦法。
第二條 企業標準有以下幾種:
1.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沒有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需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
2.為提高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需制定的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
3.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標準;
4.工藝、半成品和方法標準;
5.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
第三條 企業標準是對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是公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
第四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制(修)訂的企業標準,包括企業軍用標準。
第二章 企業標準的制(修)訂原則
第五條 企業標準制(修)訂的原則:
1.落實***,有利于公司產業可持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滿足循環經濟發展
的要求;
2. 該項產品已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制定的企業標準應嚴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3. 制定的企業標準要以顧客關注為焦點,既要體現公司產品的技術水平,并盡可能滿足顧客的需求,又要便于組織檢查驗收,盡可能考慮不增加生產成本或檢測成本;
4. 凡屬開發新產品的項目,在新產品開發立項時,項目負責人應將該項目所需配套的檢測方法研究列入新產品研究內容中。新產品開發項目鑒定時,應提交該產品的技術標準和相配套的檢測方法。
5. 通過鑒定的新產品技術標準和檢測方法,由科技部及時轉交生產質量部,生產質量部以此作為組織生產和質量控制的依據。在新產品開發項目鑒定后半年內由該項目負責人提出,生產質量部下達相應的“企業標準” 制定任務。
6. 對現有產品仿制的項目,可用國標、國軍標、行標加以規范的,在項目鑒定時,可以不再制定技術標準,但必須提交對該產品的“適用標準的書面說明”及配套“檢測方法”。
7. 對尚無規范的新老產品,各部門必須于每年的10月底將尚無規范的產品名細表報生產質量部,由生產質量部分批統一組織相應“企業標準www.zonexcapitaltr.com”的制定和審定工作。
8. 為鼓勵公司員工積極提升公司技術水平參與制(修)訂企業標準和提高標準評審的專業性,標準審定會采用專家評審制,一般由該行業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的五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審,以提高標準評審的專業性。
9. 修訂的企業標準自發布實施之日起自動代替原標準。
第六條 企業標準的編寫按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及《有色金屬工業國家、行業標準編寫示例》的要求編寫。企業軍用標準的編寫按上級歸口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編寫。
第三章 企業標準制(修)訂程序
第七條 各部門于每年10月底之前將本部門下年度需要制(修)訂的企業標準計劃(包括標準名稱、制定或修訂、標準起草人、工作內容、進度安排),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生產質量部。
第八條 生產質量部對各部門提出的計劃進行匯總,經與科技部確認后報公司領導批準,于下一年一月底之前下達制(修)訂任務書。
第九條 對于需制定產品標準、分析方法標準的科研項目,由科技部在項目立項后,書面通知生產質量部,由生產質量部負責組織制(修)訂標準。
第十條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生產質量部可臨時下達公司急需制(修)訂的標準項目。
第十一條 生產質量部根據工作進度的安排,一般在六月底對各項標準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標準草案稿完成后,由標準起草人提交生產質量部,生產質量部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后,由生產質量部反饋給起草人,起草人修改完善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由起草人正式提交生產質量部,并由生產質量部組織專家召開審定會進行審查,標準起草人必須按照按審定會專家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在審定會召開一個月后完成報批稿上報生產質量部進行審核。經生產質量部審核合格后,由生產質量部上報公司領導批準、發布、實施,產品標準報標準化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 企業標準的使用
第十三條 企業標準貫穿于公司產品實現的全過程,作為生產、檢測、驗收、供貨的依據,在公司內部必須嚴格執行。若公司以外的人員或單位需借閱或復制,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生產質量部負責人批準,在生產質量部登記后方可提供。
第五章 企業標準制(修)訂費用
第十四條 標準制定完成后,由公司對每項標準的起草人給予300元~400元的標準制訂勞務費或視具體情況下撥一定的制(修)訂經費,如果是修訂標準則根據標準實際完成情況以及標準起草人工作量大小在制定發放標準基礎上酌情發放。標準化評審專家的評審費由公司按評審標準50元/項計發。
第十五條 企業標準制(修)訂任務必須按進度完成,如當年度確實不能按期完成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滾動進入下一年度繼續進行,待標準制(修)訂完成后再下發標準制(修)訂勞務費。
第六章 企業標準制(修)訂的考核
第十六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逐步建立本部門的產品標準(檢測中心應積極開發或制訂相應配套的分析方法標準),三年內消除產品生產無標準的情況,并以此作為崗位 目標之一。
第十七條 各部門企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納入公司各部門綜合績效考核體系。按《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質量考核辦法》執行。
第
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實施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并同時代替ZG-01-20**《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實施細則》及*/SPM—GL—15—20**《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 本實施管理辦法由生產質量部負責解釋。
篇3:物業公司客服部收費績效考核辦法
物業公司客服部收費績效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體現公司按勞分配的原則,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收費率,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考核范圍
2.1考核對象
公司、分/子公司的各客戶服務中心連續工作滿二個月以上的員工,試用期人員不列入考核范圍。
2.2考核區域
2.2.1涉及考核區域面積為:(客戶服務中心經理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填寫);
2.2.2不涉及考核區域面積為:(客戶服務中心經理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填寫);
2.2.2.1房產公司未售房屋不列入個人考核范圍,列入年度考核范圍;
2.2.2.2首次集中交房區域所應收物業服務費用及代收代支費用不列入考核范圍,但列入全年考核指標范圍;
第二章 績效考核規定
第一條考核內容
1.1物業服務費、車輛服務費(機動車、非機動車)、代收代支、往年欠費收取、其他經營收入及成本控制;
1.2車位出租、商鋪及其他房屋出租;
1.3接待來訪、檔案管理、各部門協調配合、突發事件處理、業主及委托單位滿意度;
1.4公共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節能降耗;
1.5秩序維護及車輛交通管控;
1.6綠化養護、衛生保潔;
1.7培訓、儀容儀表、人才儲備及員工流失率;
1.8報銷及報單、倉儲管理;
1.9合同執行跟蹤情況、外委單位的監督管理情況;
1.10以上服務品質考核詳見附件一;《客戶服務中心品質考核細則》。
第二條考核標準
2.1物業服務費指標分配及參與考核人員
2.1.1客服部:完成全年收費任務的%,參與收費人員為人(編制核定);
2.1.2維修組:完成全年收費任務的%,參與收費人員為人(編制核定);
2.1.3安全組:完成全年收費任務的%,參與收費人員為人(班長、主管);
2.1.4環境組:完成全年收費任務的%,參與收費人員為人(班長、主管);
以上合計參與收費任務的人員共人,其余人員(計人,含行政辦公人員等)可協助收費,但不列入單獨獎勵的范圍,按統籌獎勵。
2.2考核基數(以金額為統計標準)
2.2.1物業服務費用(包括儲藏間、已售地下停車位等):按收費率完成%為考核基數;
2.2.2代收代支費用:按季度收支金額完成 100%為考核基數;
2.2.3地面停車服務費:按預算收費額定元為考核基數;
2.2.4地下車庫未售車位數:個,按出租率完成%為考核基數(根據客戶服務中心實際情況額定);
2.2.5非機動車停車服務費:按預算收費額定元為考核基數;
2.2.6其余指標,以20**年年度預算最終確認的全年收支額為準;
2.2.7前期介入的項目發生的前期費用(地產公司支付部分按合同約定執行):按100%為考核基數;
2.2.8人力資源成本按照年度預算核定的元為考核基數。
2.3考核標準
2.3.1經濟指標考核-------收入部分(不含代收部分)
2.3.1.1物業服務費:以全年收費額完成元為考核基數;
2.3.1.2以季為考核單位,全年的收費指標分解到每個季度:
序號收費項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備注
1物業服務費元%元%元%元%
2地面停車費元%元%元%元%
3地下停車費元%元%元%元%
4非機動車停車費元%元%元%元%
5其他業務收入元%元%元%元%
6有償服務收入元%元%元%元%
合計
第三條考核方式
3.1考核流程及時間
3.1.1收集數據:下季度第一個月3日前,考核數據提供方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數據;
3.1.2提交考核表格: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客戶服務中心經理按照工作審批單流程提交審核;
3.1.3公布考核結果:下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考核小組向員工公布績效考核結果;
3.1.4核算薪酬:下季度第一個月15日,考核小組根據員工季度考核得分確定員工季度績效工資,并將發放方案統一交付財務部。
3.1.5第一季度考核時間:3月31日-4月15日;
3.1.6第二季度考核時間:6月30日-7月15日;
3.1.7第三季度考核時間:9月30日-10月15日;
3.1.8第四季度考核時間:12月31日-次年1月15日;
3.1.9年度考核每年開展一次,考核時間為12月31日-次年2月15日。
3.2評定
3.2.1公司成立考核小組,小組成員:總經理、財務總監、運營副總經理、品質副總經理、財務經理、總經辦經理;
3.2.2指標分解,考核小組與被考核對象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予以合理分解;
3.2.3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公司→分、子公司及客戶服務中心經理→主管;
3.2.4考核周期按年度進行,超出該考核年度收取的費用不計入當年度考核業績,計入下一年度的業績考核;
3.2.5考核獎金及績效工資于本考核周期結束后的次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條績效考核獎懲辦法
4.1績效工資及構成
4.1.1涉及績效考核工資的人員:客戶服務中心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主管、班長、客服管理員、維修工、內勤、收費員;
4.1.2月績效工資額定及構成:
客戶服務中心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主管客服管理員班長、維修工、內勤、收費員
1000元/月600元/月400元/月200元/月100元/月
個人工資計提500元/月、公司激勵獎500元/月,合計1000元/月的績效工資個人工資計提300元/月、公司激勵獎300元/月,合計600元/月的績效工資個人工資計提200元/月、公司激勵獎200元/月,合計400元/月的績效工資公司激勵獎200元/月,合計200元/月的績效工資公司激勵獎100元/月,合計100元/月的績效工資
4.2考核規則
4.2.1季度內完成考核目標的,績效工資于次季度第一個月15日之前全額發放;
4.2.2季度內未完成考核目標的,當季度績效工資暫時不予發放。在年終考核時完成全年度預算目標的則該季度績效工資發放70%;
4.2.3年終完成全年預算考核目標的,正常發放年終獎金(十三薪、績效獎金、超額完成部分的獎勵);
4.2.4年終未完成個人全年考核目標的,績效工資及年終獎不予發放,同時未完成定額指標進行淘汰;
4.2.5考核期間內離職的人員或違反公司制度被公司解聘的人員一律不予發放績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