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遺留物品處理程序
1.部門員工拾到或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時,必須立即上報,并將客人失落的物品上交房務中心保管和處理。
2.房務中心接到撿獲人的報告和上交的物品時,應及時記錄物品的名稱、數量和特征、撿獲地點和撿獲人姓名。
3.由房務中心文員填寫"客人遺留物品登記本",與撿獲人雙方簽字認可,遺留物品編號存放。
4.客人遺留物品要妥善保管,加強檢查,嚴禁擅自挪用,價值高的物品,應放入保險箱內保存。
5.當客人來認領失物時,須請客人提供物品名稱、數量、特征和遺失時間等線索,核對以上線索跟所撿的物品一致,由客人寫下收條后,將遺留物品交還客人,并在"客人遺留物品登記本"上注明該物品已領及領取的日期,客人所寫的收條歸檔存查。
6.客人遺留物品的保管時間是:價值小于100元的物品為3個月,價值大于100元的物品為1年,如超過保管期限,由房務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閱后,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將總經理批復歸檔存查。
簽署人: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篇2:公寓房務部遺留物品處理程序、規定
公寓房務部遺留物品處理程序、規定
綱目:遺留物品處理程序及規定
目的:
1、上交:不管在酒店任何地方撿到客人的東西必須交客房服務中心保管。
2、登記:客房服務中心將填寫遺留物品單,登記時間、地點、物品名稱、撿拾者姓名,將它保留在遺留物品倉庫。
3、發放:通常我們會在6個月之后對價值100元以下的物品發放給拾獲者,對價值100元以上的物品,在通過2年以上的由房務部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閱后做相關處理,并將總經理批復歸檔存查。
4、客人遺留物品保管時間:價值小于100元的物品為6個月,價值在100元以上的物品為1-2年。
5、客人認領物品手續:如有客人認領遺留物品,必須登記客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物品名稱、及客人的簽字,將認領表格交財務部存檔。
6、撿拾者領用手續:凡發還給拾者的,必須登記并由其簽名存檔。
7、拾遺處理方法:在客人結帳時,如果發現客人的物品在房內,就立即通知前臺,看客人是否還在,如果在,馬上告之客人,及時還給客人;如果客人已走,必須將此遺留物品收好并將名稱、數量登記在做房表上通知主管,下班交給客房辦公室。如果是貴重物品,立即交給辦公室并告知領班;其中如有證件、飛機票、火車票,由樓層主管交值班副經理保管,以便同客人盡快取得聯系。
8、拾遺規定:任何人不得私拿遺留物品,一定要在當天上交,如有違反將視為盜竊。
本人已詳細閱讀及清楚了解上述在本崗位上所需履行之遺留物品處理程序及規定,并將認真貫徹與執行。
執 行 人 :
主 管: 日期:
部門經理: 日期:
總 經 理: 日期:
篇3:酒店客人遺留物品處理程序
(一)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時,及時報告
1、在客房范圍內,無論何地拾到客人的物品,都必須盡快交到客服中心;
2、如服務員在檢查走客房時發現了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跟總臺聯系,將物品交還客人;如客人已經離開,則應及時上繳樓層領班;
3、服務中心服務員在收到客人遺留物品時,都應記錄在“客人遺留物品登記表”上,寫明日期、房號、拾到地點、物品名稱、拾物人姓名和班組;
(二)分類
1、貴重物品:珠寶、信用卡、支票、現金、相機、手表、商務資料、身份證、回鄉證、護照等;
2、非貴重物品:眼鏡、日常用品等;
(三)保存
1、所有遺留物品都必須保存在失物儲藏柜里;
2、貴重物品與非貴重物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應專人管理;
3、貴重物品存放時間為一年半,非貴重物品保留時間為半年,開啟的食物、飲料及藥品保留時間為三天;
4、超過保留期的物品,由客房部經理會同有關部門同一處理;
(四)認領
1、認領方式:A、直接認領;B、請人代為認領;
2、問清有關問題,無誤后,請認領人簽字,并留下聯系電話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