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三)
1、園內一切財產均為國家公共財產,愛護公物保管好財產,是每個教職工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2、園內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總帳、分類帳,財產管理員每學期期末要核對帳目一次。
3、園內固定資產實行班級和各部門托管制度,各部門、各班級必須認真執行財產保管細則。
4、因無視規章制度造成丟失、損壞,由使用部門負責填寫財產損壞,丟失情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賠償或處分。
5、園內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借給私人使用,特殊情況應由主管園長批準,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與財產保管員辦理手續。
6、凡是出園的物品,必須經領導批準同意,否則傳達室人員有權拒絕出門或扣留物品。
7、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持單位介紹信,經領導批準方可借用。
8、不論單位或個人借物或歸還物品都要當面點清數目,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9、職工工作調動、退休、離職時,如有借物,必須如數歸還,方可辦理工資轉移手續。
10、所保管物品要心中有數,物品有帳,新購入的物品憑發票入帳。成品改造或原料加工成品,要及時報銷入帳,每年清查帳物一次。
11、保管物品做到不風吹日曬、雨淋、發霉、蟲咬等,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結,月底備下月用品,開學前一周,采購下學期物品,做到有計劃供應。
12、發放日用物品到各班級,實行每學期包干制,必須收物人簽字,各班自行支配使用,無特殊情況不得超計劃領用。
13、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大型玩具、場地設備、屋舍家具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填單申請更換、修理。
篇2:學校財產校產管理制度
校產管理制度
一、凡撥進或購進物品屬固定資產,必須由專人驗收入冊,由專人保管,領用學校物品辦理登記。
二、凡借出學校的財產,必須經校長同意,并寫借條,明確歸還時間,遺失或損壞一律要按價賠償。
三、調離學校的人員,凡有借用學校物品的必須及時歸還或移交后,方能辦理調離學校手續。
四、貴重物品要小心保管、使用,不要隨便.拆御,無意損壞酌情賠償,有意損壞要按價賠償。
五、每年暑假前全校清點校產一次。
篇3:A中學財產物品管理制度
E中學財產物品管理制度
(1)學校所有教學、生活設備、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圖書、儀表、房產均受本制度的制約。
(2)凡教學、辦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須購置的物品一律按計劃執行,做到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月有執行計劃,經校長審批后,安排采購。
(3)年級(教研組)、辦公室向學校領用教學、辦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圍,由處室組負責人簽署意見或報告,經總務處主任批準后,辦理領用手續。
(4)倉庫、圖書室、實驗室、體育器材保管室存放圖書、器材要做到科學化、規范化、條理化,入庫存放圖書、實驗儀器器材、物品等必須做到建帳、建卡,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倓罩魅我洺=M織人員對倉庫進行盤點清理。
(5)在校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副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6)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 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班級財產分塊主管為部門主任及年級組長,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音、體、美、航模室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www.zonexcapitaltr.com責人;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總務主任;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為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田徑場(含籃球場)財產負責人為教務處主任;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7)總務處協助財務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室、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8)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