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稽核制度5
稽核制度是指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對有關帳證進行審核、復查的一種制度。
1、會計憑證稽核:原始憑證所記載經濟事項的內容、單價、數量、金額等是否一致;原始憑證是否合法、真實、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齊全;應用的會計科目是否正確,記帳憑證是否連續編號;記帳憑證所附單據張數是否正確等。
2、會計帳簿的稽核:校核會計帳簿的登記是否以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為依據;會計憑證的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等是否逐項記入帳冊;記帳憑證上的簽章是否齊全、記帳符號是否注明;是否順序、連續登記;是否按規定過次承結帳帳頁;總帳與明細帳是否相符等。
3、會計報表的稽核:審計會計報表是否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會計報表是否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帳簿記錄進行編制;數字是否真實、計算是否準確、內容是否完整;有關責任人的簽章、單位公章是否齊備等。
4、稽核人員發現不真實的會計憑證、弄虛作假、隱瞞篡改會計記錄的行為,應立即加以制止并責令限期改正,及時報告財務責任人和單位領導。
5、審核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財務收支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對稽核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糾正。
6、審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并與帳面記錄進行核對,確定帳實是否相符;不符時應責令有關人員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篇2:公司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公司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財務制度體系,加強本公司的會計基礎規范工作,維護《會計法》法規的順利實施,特建立本公司會計內部稽核制度。
1、本公司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業務進行事前審核和事后復核,實現會計監督,以充分發揮會計的職能作用。核算單位規定會計人員一崗多人的,制單人不得兼復核,一人多崗的可以兼任。
2、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復核和監督
2.1由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復核。入帳前應根據公司制定的預算標準,審批資料,付款程序,文件其他規定,復核共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及準確性。
2.2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就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3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本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3、對會計帳簿的管理監督
3.1對所有會計帳簿根據其性質不同指定專人登記,并定期檢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是處理,做到帳證、帳帳、帳實、帳表相符。
3.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對實物、款項的監督
4.1堅持“管錢不管帳,管帳不管錢”的原則,出納人員除現金、銀行日記帳外,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出納員應嚴格執行《會計法》中的現金管理制度,登記銀行存款帳、現金日記帳,對會計憑證進行序時登記,做到日清月結,及時與銀行核對,月末會同會計人員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4.2由倉管員或辦公室指定專人對財產物資進行登記管理,嚴格執行財產的收發領用制度,建立財產物資臺帳,并分別注明購買日期、產地、金額、數量、存放地點、保管人等。
4.3對財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4對超出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5認真執行財產清查制度,分清責任,保護公共財產的安全,完整。
5、對財務收支的監督、審核
5.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5.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5.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5.4對認為是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規定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請求處理。
5.5對嚴重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的財務收支,應當向主管單位或者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報告。
6、對其他經濟活動的監督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以及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的經濟活動實行監督。
7、配合搞好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
必須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機關等單位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篇3:公司財務內部稽核制度
公司財務內部稽核制度
一、會計憑證的審核
1、根據自制和外來原始憑證,由各會計核算員審核后,編制收付款會計憑證,憑證編制好后,交財務監察員審核,財務主管不定期地審核收付款憑證,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登賬。
2、次月初,各會計核算員將編制好的轉賬憑證,經監察員審核后,交成本核算員統一編號,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登賬。
3、月底最后一天,出納員根據現金日記賬的最后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二、會計賬簿的審核制度
1、根據科目流轉額,財務主管檢查每月借貸發生額,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2、每季度末將明細賬打印一次,各會計核算員根據自己的業務范圍,清理債權債務。
3、各往來單位的債權債務,每季度清算,如不能及時清回,向財務主管匯報。
4、財務主管每季度將所有會計帳簿審核一次,查出問題,及時糾正。
三、會計報表的審核制度
1、會計報表由明細帳在微機中直接賬轉表,其賬轉表的參數由成本核算員編制、修訂。
2、會計報表均由成本核算員編制、打印后,交財務主管審核,經審核無誤后上報分局。
四、銀行存款、現金的審核制度
1、支票印鑒由兩人保管,財務監察員保管支票公章,財務主管保管段長私章,每日工作完后分別鎖入各自的辦公抽屜。
2、銀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匯等空白憑證及備用金,由出納員負責保管,每日工作完畢后,由出納員全部鎖入保險柜內,并配給出納員大保險柜壹個。
3、財務科長及工資核算員每月不定期檢查兩次庫存現金,并作好記錄。
4、出納員每月做到現金日清月結,月底最后一天,應將現金關賬,現金日記賬余額與實際庫存余額核對相符。
5、每月經濟業務終了,次月3日前,出納員要編制銀行調節表,并交財務主管審核后,送交資調分中心。
五、其他會計資料(如文件、補充資料、臺賬)統一由財務主管審核或財務主管指定專人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