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短期投資決策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短期投資的管理,建立有序、有效、可靠的短期投資決策機制及高效的運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短期投資是指:企業以短期贏利為目的,對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資本市場工具進行的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投資。
第二章 短期投資的決策權利及管理體系
第三條 短期投資的決策權利
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占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20%以內資金的風險投資,超過上述權限的風險投資,董事會應以專項報告的形式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第四條 短期投資的實施權責:
一、董事會及其所屬戰略委員會
1、研究確定公司短期投資的經營戰略;
2、研究決定公司短期投資的合規性及操作策略;
3、審批短期投資的方案。
在董事會閉會期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第2、3項權限。
二、總經理辦公會
1、負責組織實施董事會及其所屬戰略委員會決定的有關計劃、方案及策略;
2、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董事會及其所屬戰略委員會確定的方針,負責制定短期投資的投資計劃、投資策略及投資目標;
3、研究確定短期投資的分散程度和投資比例;
4、負責短期投資業務的日常指導、協調、監督與檢查。
三、投資發展部
投資發展部是短期投資計劃的擬定者與執行層,在總經理或分管領導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擬定短期投資的投資計劃、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
2、負責組織實施短期投資計劃;
3、負責建立完整的www.zonexcapitaltr.com投資操作記錄檔案;
4、負責建立短期投資業務的保密制度;
5、對短期投資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并及時向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進行報告;
四、財務部
財務部應配合投資發展部執行投資計劃,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短期投資賬戶的資金安全;
2、按投資計劃的要求及時進行資金劃撥;
3、負責投資收益的核算和帳務管理。
第三章 短期投資的決策程序
第五條 短期投資的決策程序由下往上,一般程序為:
一、投資發展部負責分析宏觀經濟動態、證券市場走勢,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作出投資方案,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二、總經理辦公會在討論通過前述方案后,以專項報告的方式提交董事長或董事會所屬戰略/投資發展委員會審議。
第六條 短期投資方案經董事長或董事會及所屬戰略/投資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由分管領導負責監督投資發展部進行實施。
第四章 風險控制及管理
第七條 總經理在接到投資發展部關于投資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報告時,應及時召開辦公會,決定繼續或終止投資計劃,并應于決定作出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向董事長報告備案。
第八條 各項投資報告及會議記錄均屬內部資料,非經董事會秘書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制度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試行,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豆径唐谕顿Y決策制度》即日起廢止。
第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篇2:房地產可行性研究和投資決策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資決策的控制,加強投資管理,保證公司在投資決策上的科學性、可靠性和高效益,防止投資決策的隨意性、盲目性,降低投資風險。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資決策。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主持項目投資決策會議;
3.2項目分管領導負責向總經理報告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的結果,負責指導可行性報告的編制。
3.3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收集所需資料。
3.4財務與資產經營部、工程部負責提供所分管的可研報告所需資料,對可研報告從部門角度提出意見。
4.控制程序
4.1 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前期準備工作
4.1.1 由策劃與營銷中心根據市場調查結果和收集的有關信息,進行投資項目的預選。
4.1.2 依據Q/TZH-WI-003《市場調研管理辦法》的規定,由策劃與營銷中心對預選項目的土地規劃資料、周邊地塊價格、房價等情況進行調查,形成資料匯編。
4.1.3 財務與資產經營部依據項目規模制定資金用款計劃,編制資金流量表。
4.1.4 依據Q/TZH-WI-004《政策法規收集管理辦法》的規定,由策劃與營銷中心收集整理項目的有關政策法規。
4.1.5 策劃與營銷中心根據資料匯總情況,編制項目建議書。對擬建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說明,初步估算項目的投資效益,進行綜合分析,論述建設的必要性。
4.1.6 項目建議書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財務與資產經營部、工程部經理會簽后,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4.2 項目可行性研究
4.2.1策劃與營銷中心依據項目建議書對擬建項目進行經濟、技術方面的分析論證和多方案的比較,提出科學、客觀的評價意見。
4.2.2 可行性研究主要內容:
4.2.2.1項目開發必要性分析:
a.項目是否符合政府房地產業政策、地區規劃;
b.通過市場調查和預測,對市場供需情況及項目競爭能力進行分析比較;
c.分析項目建設規模是否合理。
4.2.2.2 項目開發條件分析:
a. 項目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城鎮規劃和國土管理的要求;
b.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是否到位,交通運輸是否有保證;
c.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是否符合項目建設要求;
d.拆遷工作是否可行,周圍環境是否有利于項目建設。
4.2.3 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財務與資產經營部配合,進行建設項目基本經濟數據的測算與評估,根據預測數據對項目的投入、產出效益、償還貸款的能力等財務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并計算評價項目經濟效益的各項指標,主要內容包括:
a.總投資的測算,分析投資構成比例是否合理,有無高估冒算或漏項少算的情況;
b.資金籌措方式和項目分步用款計劃是否合理、得當;
c.各種稅金的計算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稅種和稅率;
d.項目費用的鑒別和估算;
e.項目利潤預測。
4.2.4 項目財務效益分析
由財務與資產經營部負責進行項目的財務效益分析,主要內容包括:
a.編制項目財務效益分析表,主要有:貸款償還期計算表、財務平衡表、財務現金流量表等;
b.財務動態分析指標的計算,主要有:財務內部收益率、財務凈現值、貸款償還期等;
c.財務靜態分析指標的計算,主要有:投資利潤率、投資利稅率、投資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
d.根據各種計算指標,參考定性分析,作出財務分析效益評估結論。
4.2.5策劃與營銷中心依據項目的建設要求,對不確定性進行分析:
a.盈虧平衡分析,包括生產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虧平衡點;
b.敏感性分析,包括工期延長、投資增減、主要原材料價格升降,生產能力利用程度等因素變化的敏感性分析;
4.2.6 策劃與營銷中心根據項目開發中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進行風險分析,預測項目開發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并提出采取回避風險的有效措施。
4.3 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編制,或經總經理批準后,委托有資質的咨詢單位承擔可行性研究,提出科學、客觀的評價意見。
4.3.1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項目開發的必要性分析;
b.項目開發條件分析;
c.基本經濟數據的測算與分析;
d.項目財務效益分析;
e.項目不確定性分析;
f.項目分析結論。
4.4 項目開發的決策作為公司需重點控制的業務活動,在充分進行市場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進行。
4.4.1由策劃與營銷中心組織,總經理主持,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充分的論證,必要時,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聯系專家,進行決策咨詢和進一步的論證。
4.4.2 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報集團公司進行最終決策。
4.5 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修改,嚴格《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執行,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及時將修改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4.6 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決策中涉及的有關文件資料和質量記錄,由策劃與營銷中心依據《文件控制程序》及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收集、保管和歸檔。
5.支持性文件
5.1 Q/TZH-WI-003《市場調研管理辦法》
5.2 Q/TZH-WI-004《政策法規收集管理辦法》
5.3 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
篇3: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投資決策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投資決策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資決策的控制,加強投資管理,保證公司在投資決策上的科學性、可靠性和高效益,防止投資決策的隨意性、盲目性,降低投資風險。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資決策。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主持項目投資決策會議;
3.2項目分管領導負責向總經理報告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的結果,負責指導可行性報告的編制。
3.3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收集所需資料。
3.4財務與資產經營部、工程部負責提供所分管的可研報告所需資料,對可研報告從部門角度提出意見。
4. 控制程序
4.1 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前期準備工作
4.1.1 由策劃與營銷中心根據市場調查結果和收集的有關信息,進行投資項目的預選。
4.1.2 依據Q/TZH-WI-003《市場調研管理辦法》的規定,由策劃與營銷中心對預選項目的土地規劃資料、周邊地塊價格、房價等情況進行調查,形成資料匯編。
4.1.3財務與資產經營部依據項目規模制定資金用款計劃,編制資金流量表。
4.1.4依據Q/TZH-WI-004《政策法規收集管理辦法》的規定,由策劃與營銷中心收集整理項目的有關政策法規。
4.1.5策劃與營銷中心根據資料匯總情況,編制項目建議書。對擬建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說明,初步估算項目的投資效益,進行綜合分析,論述建設的必要性。
4.1.6項目建議書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財務與資產經營部、工程部經理會簽后,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4.2 項目可行性研究
4.2.1策劃與營銷中心依據項目建議書對擬建項目進行經濟、技術方面的分析論證和多方案的比較,提出科學、客觀的評價意見。
4.2.2 可行性研究主要內容:
4.2.2.1項目開發必要性分析:
a.項目是否符合政府房地產業政策、地區規劃;
b.通過市場調查和預測,對市場供需情況及項目競爭能力進行分析比較;
c.分析項目建設規模是否合理。
4.2.2.2 項目開發條件分析:
a. 項目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城鎮規劃和國土管理的要求;
b.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是否到位,交通運輸是否有保證;
c.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是否符合項目建設要求;
d.拆遷工作是否可行,周圍環境是否有利于項目建設。
4.2.3 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財務與資產經營部配合,進行建設項目基本經濟數據的測算與評估,根據預測數據對項目的投入、產出效益、償還貸款的能力等財務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并計算評價項目經濟效益的各項指標,主要內容包括:
a.總投資的測算,分析投資構成比例是否合理,有無高估冒算或漏項少算的情況;
b.資金籌措方式和項目分步用款計劃是否合理、得當;
c.各種稅金的計算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稅種和稅率;
d.項目費用的鑒別和估算;
e.項目利潤預測。
4.2.4 項目財務效益分析
由財務與資產經營部負責進行項目的財務效益分析,主要內容包括:
a.編制項目財務效益分析表,主要有:貸款償還期計算表、財務平衡表、財務現金流量表等;
b.財務動態分析指標的計算,主要有:財務內部收益率、財務凈現值、貸款償還期等;
c.財務靜態分析指標的計算,主要有:投資利潤率、投資利稅率、投資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
d.根據各種計算指標,參考定性分析,作出財務分析效益評估結論。
4.2.5策劃與營銷中心依據項目的建設要求,對不確定性進行分析:
a.盈虧平衡分析,包括生產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虧平衡點;
b.敏感性分析,包括工期延長、投資增減、主要原材料價格升降,生產能力利用程度等因素變化的敏感性分析;
4.2.6 策劃與營銷中心根據項目開發中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進行風險分析,預測項目開發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并提出采取回避風險的有效措施。
4.3 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編制,或經總經理批準后,委托有資質的咨詢單位承擔可行性研究,提出科學、客觀的評價意見。
4.3.1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項目開發的必要性分析;
b.項目開發條件分析;
c.基本經濟數據的測算與分析;
d.項目財務效益分析;
e.項目不確定性分析;
f
.項目分析結論。
4.4 項目開發的決策作為公司需重點控制的業務活動,在充分進行市場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進行。
4.4.1由策劃與營銷中心組織,總經理主持,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充分的論證,必要時,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聯系專家,進行決策咨詢和進一步的論證。
4.4.2 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報集團公司進行最終決策。
4.5 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修改,嚴格《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執行,由策劃與營銷中心負責及時將修改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4.6 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決策中涉及的有關文件資料和質量記錄,由策劃與營銷中心依據《文件控制程序》及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收集、保管和歸檔。
5.支持性文件
5.1 Q/TZH-WI-003《市場調研管理辦法》
5.2 Q/TZH-WI-004《政策法規收集管理辦法》
5.3 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