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公司資產管理辦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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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資產管理辦法(四)

  1.本辦法所稱資產系指公司擁有的實物資產,主要指固定資產與存貨。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器設備、通訊設備、辦公設備、工具器械、食堂設備等。存貨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備的各種物品,包括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2.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內部轉移、報廢、轉讓、變賣、出租、抵押、贈送、盤盈、盤虧等應履行登記和報賬手續。

  3.實物管理部門

  (1)房屋建筑物、電氣設備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 機器設備、工具設備、辦公設備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 所有物品檔案材料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歸檔。

  (4) 財務中心指定專人(暫由出納崗位兼任)就各公司資產進行匯總管理,主管會計應定期進行盤點,并就盤點情況做出書面報告,財務中心不定期派人抽查。

  (5) 每年財務中心安排專人進行專項財務檢查時,資產核實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

  4.固定資產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資產管理部門管理,財務中心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關系,予以分類編號,并粘貼標簽。

  5.固定資產購置及登記

  (1)購置手續

  各公司、業務部門因工作業務需要,添置固定資產,應提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審批,按審批后的標準、數量,由商務部具體執行。購置后由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驗收簽字,報財務中心結算。

  (2)登記

  財務中心在入賬同時,應同時登記“固定資產卡片”,逐項目填列,并請驗收人、保管人簽字,由財務中心存檔保管。

  6.固定資產修理

  各公司固定資產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修理完畢,經驗收合格,財務中心予以付款。

  7.固定資產減損報廢

  固定資產由于減損而報廢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報廢申請單,注明報廢原因,送財務中心簽注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財務中心據此進行相應財務處理。

  8.存貨的購進

  業務部門根據業務需要購進原料、商品等,應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由采購部門執行。財務中心根據合同約定進行付款。

  9.存貨的入庫

  購進的存貨,入庫前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1)核對實物規格、型號、生產單位是否與合同一致。

  (2)觀察包裝是否完好。

  (3)清點實物數量。

  (4)完成品質檢測。

  (5)填制“入庫單”,記錄實物賬卡。

  10.存貨的出庫

  (1)根據公司領導指令發出存貨前,領貨人必須填制“出庫單”。出庫單是報告存貨保管人已按發貨指令將存貨發出,并辦妥交接簽字手續的程序性憑據。凡未辦理出庫單手續者,一律不得發貨;禁止以白條抵庫。

  (2)出庫單以存貨保管人為主體,分年度編號和按順序標號。

  (3)按規定填寫出出庫單全部內容,空白行應蓋“以下空白”章,或劃線。

  (4)存貨發出并經清點完畢,應蓋“存貨已發出”章。

  11.存貨的倉儲

  (1)存貨存放地點應符合防火、防盜、防潮、防塵標準,大宗商品倉儲如有貨架應達到安全要求。

  (2)倉儲商品應嚴格按照規定存放,有條件的應分類掛卡。

  12.保管人員應履行以下基本職責:

  (1)應妥善保管公司資產。

  (2)若資產存放于公司倉庫的情況下,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并保持庫房的清潔、衛生,庫容整齊。

  (3)向公司申請配備適當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杜絕隱患。

  (4)經常核對賬、卡、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理。

  13.存貨減損處理

  (1)存貨在保管期間,由于各種原因發生毀損、變質、溢缺,應認真填制“毀損報告單”,上報審批。

  (2)根據審批意見,存貨保管人員作減少實物處理,財務中心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財務處理。

  14.實物賬冊管理

  (1)存貨明細賬是記錄實物的收入、發出、結存情況的重要賬冊,應按品種、規格登記,并妥善保管,年終裝訂成冊,至少保管5年;

  (2)記賬應有合法憑證,憑證應完整,并遵守以下規則:

 ?、俑鶕霂靻斡浭杖?,根據出庫單記發出,有關資料作為其附件,分別按順序編號,作為記帳索引號,按月裝訂成冊,以便月后查詢。

 ?、谫~面不準撕毀,遇有差錯,可以劃紅線加蓋私章校正。賬面記帳嚴禁挖、補、刮、擦和用涂改液。

 ?、圪~面記錄采用永續盤存制,每次發生增減變動,及時結存余額。

 ?、軉⒂脦げ?,應在帳簿封面載明公司名稱、年度,在啟用頁上載明帳簿名稱、啟用時間,由記帳人員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公章。

 ?、菡{動工作崗位時,應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簽名或蓋章。

  15.財產盤點方式

  (1)年終盤點

  財務中心會同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于年度終了一個月內對固定資產、存貨、貨幣資金等進行全面

  清查盤點。

  (2)年中盤點

  財務中心會同管理部門于每年6月30日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一次。

  (3)月末盤點

  財務中心會同管理部門于月份終了對公司貴重物品及常用財務進行盤查清點。

  (4)不定期抽點

  由財務中心及公司指定部門,經領導批準,對公司財產進行不定期隨機抽查。不定期抽點,以不預先通知為原則。

  16.盤點人員及其職責

  (1)總盤人:由公司總經理擔任,負責年度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財務總監擔任,負責年中、月份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3)復盤人:由財務總監根據需要指定專人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監督。

  (4)盤點人:由公司財務中心指派專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物流中心指派,負責會點及記錄,與盤點人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6)協點人:由倉儲經理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人員,應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職責及應注意事項。

  17.盤點準備

  (1)盤點編組:由財務中心負責人于每次盤點前,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公司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2)盤點物品準備

  保管部門與保管人應將準備盤點的物品整理準備妥當。存貨應堆放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F金、有價證券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各項財務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盤點期間已收到料件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應分開存放,并予以標示。

  18.盤點實施

  (1)財務中心應就年度、年中,抽查項目、部門、時間等情況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部門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擬訂盤點計劃,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情況外,暫停收發物品。至于生產需用品,經批準可不移動,但應標示出。

  (3)盤點應精確計量,避免主觀臆斷,避免目測方式。

  (4)盤點過程應按指定順序進行,不得遺漏、重復。

  (5)盤點時,會點人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核對無誤的,在表上互相簽名確認。

  (6)盤點完畢,盤點人員應把“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份,一份由保管部門自存,一份送交財務中心,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19.盤點報告

  (1)財務中心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填寫差異原由,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及對策,報總經理簽核。

  (2)盤點報告應于盤點結束后一周內呈報上級核閱。財務中心依據審批后意見進行帳項調整。

  20.盤點工作獎懲

  (1)盤點工作人員要依據規定,盡職盡責,認真做好盤點工作,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給予相應嘉獎。

  (2)違反規定,阻礙盤點的,視情節輕重,由主盤人簽報公司有關部門給予處理。

篇2:某飲食中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  飲食中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中心國有資產的管理,提高全中心國有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資產的效益,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國有資產的購置由采購部負責

  第二條國有資產的管理實行層層負責制

  飲食中心經理負責全中心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學生食堂管理部核算員兼資產管理員,負責全中心國有資產建帳登記卡清查、報廢工作、各校區餐廳經理為所轄單位資產負責人;各餐廳保管員為本單位國有資產保管員。

  第三條各單位購置炊事、用具和機械設備,必須以工作需要出發,并經認真的可行性論證。

  新型或大型設備,事先必須對廠家技術力量、設備的性能、房屋水電等使用條件提出可行性報告,并聘請有關人士或專家進行論證和效益分析寫出書面申請,經中心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后方可購置。

  常規用具設備購置時,為便于使用和維修,更廣泛聽取老用戶意見,在總結、調查、分析、對比的基礎上選擇質優、價廉、適用的產品,并且盡量作到同一類設備同一廠家,統一型號、統一規格,逐步實現設備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第四條購置的各種設備,采購供應部必須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發放和領用。

  驗收中要檢查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相符;質量、性能是否合格,零配件、說明書、技術資料是否齊全,發現問題,立即根據有關規定向責任人提出退換或陪補。

  第五條國有資產必進行建賬、建卡,作到賬、物、卡相符。

  1、建賬和建卡的范圍

  (1)固定資產凡同時具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的機器設備和輔助設備都列為資產管理。

  (2)部分低值易耗品,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如不銹鋼盤、碗、勺等都要建立內部資產帳。

  (3)工具類:如扳手、起子、鋼鋸等。

  (4)錄象帶、錄音帶、影碟、激光唱盤等。

  2、要建立鍋爐、電梯等各種機械設備和電視、微機、錄象機、音響設備、空調機等電器設備的技術檔案。內容包括說明書、電路圖、結構圖、技術規范、合同書、保修卡等。檔案負責人為國有資產管理員。

  第六條關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必須持發票到資產處辦理手續方可報銷。

  2、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品名、www.zonexcapitaltr.com規格、性能、購置日期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

  3、國有資產員負責固定資產卡的保管、檢查和定期盤點,并把固定資產的增、減情況及時輸入微機。

  4、各部門的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使用與保養。

  5、固定資產按使用年限和磨損程度,從成本中提取折舊基金。

  第七條設備及炊事用具的內部調動與外借

  1、各單位的設備,一般不準私下轉借挪用。中心內有單位確需借用,要辦理借用手續,到期資產管理員負責催還。

  2、各單位設備的調動,必須經餐廳經理同意,并報中心經理批準方可。設備調動一周必須輸完上帳、上卡或轉帳、轉卡手續。

  3、中心所有資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要報中心經理批準后方可借出。外借設備必須有借方經手人開條簽字,注明歸還日期。歸還的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八條資產的清查與報損

  1、中心每月組織一次國有資產清查:核對資產賬目、賬物是否相符,閑置設備要回收,對損壞的設備和需報廢的設備要進行檢查鑒定處理。

  2、工作變動的資產負債人或保管員,要在接到正式通知的三天內辦理完資產移交手續。

  3、資產報廢

  (1)有使用年限要求的各類設備、電器、低值易耗品等要嚴格按規定的年限時間報廢。

  (2)固定資產的報廢或清理要由單位領導和專業人員共同鑒定,確保已無使用價值時,報中心批準,并上報資產處,資產處批復后方可從微機中刪除。

  (3)低值易耗品的報廢,要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4)報損的設備要全部上交,各單位不得自行處理。

  第九條損壞設備的處理

  各單位發生設備丟失事故時,必須立即報告,迅速查明原因,并及進行處理。財產損失在500元以下,由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餐廳經理審批,財產損失在500元以上,由本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中心經理審批。

  汽車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按學校車隊有關規定處理。

篇3: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范例

  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國有資產是指學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是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學校國有資產包括國家撥給學校的資產,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三條 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學校合法權益,理順產權關系,優化學校各項資產的配置,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第四條 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活動,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推行實物費用定額制度,促進事業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

  第五條 學校對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監管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學校統一監管,職能部門分類歸口管理的辦法。

  第二章 資產的分類及內容

  第六條 學校的國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一)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家具、課桌椅、圖書等)也納入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等。

  (二)流動資產是指一年內可以變現或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

  (三)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或有助于使用者取得較高利益的資產,包括校名使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四)對外投資是指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或其他單位的投資。

  第三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國有資產實行“國家所有,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體制。學校資產管理實行三級管理,資產管理處是學校資產管理的一級管理部門,它統一對學校資產綜合管理和監督;各職能部門為各類資產的歸口管理單位,是學校資產管理的二級管理部門;各使用單位為資產的具體責任單位,是學校資產管理的三級管理部門。

  第八條 資產管理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校資產的產權管理,負責擬定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的規定和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各類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

  (二)負責全校國有資產管理,對學校國有資產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報學校研究;

  (三)負責組織學校資產清查、評估、產權登記、界定、變動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配合計劃財務處對債權債務、對外投資的管理及對資產呆帳及對外投資的核銷。負責全校教學、科研、行政、產業、后勤等固定資產的統一領導管理。

  (四)負責學校各類設備、家具、材料的采購、驗收、建帳建卡;負責辦理資產的調撥、出租、出借、報損、報廢等日常工作。根據學校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負責采購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全校國有資產數據的收集和統計上報工作,協助財務部門作好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報表工作。

  (六)參與學校對校內外投資項目進行的可行性論證,組織非經營資產轉為經營資產的論證、評估和保值的考核工作,組織資產評估,并對各類資產實施監督管理;

  (七)負責組織協調或解決學校有關產權糾紛。

  (八)負責學校??匚镔Y、進口設備的報批和標準計量、特種設備等管理工作。

  第九條 學校國有資產按資產的www.zonexcapitaltr.com不同形式,分別由校長辦公室、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計劃財務處、資產管理處、后勤與產業管理處、知識與產權管理辦公室、校園規劃與基建辦公室、教務處、體育教學部、圖書館、網絡中心、保衛處、檔案館、宣傳部等職能部門實施歸口管理。(詳見附件1)

  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應貫徹執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根據歸口資產的性質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條 學校各資產使用單位為三級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維護、保養、妥善管好本單位所使用的各類資產,做好帳卡和技術資料的管理。

  (二)配備專職(或兼職)資產管理員,積極配合學校資產歸口職

  能部門以及學校資產管理處的工作,做好資產的計劃、統計、清理以及使用信息反饋等工作。

  第四章 資產驗收及使用管理

  第十一條 各單位新增加資產必須到學校的主管部門辦理驗收手續。對大型項目的資產驗收,須請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參加;對于十萬元及以上大型設備或特殊資產的使用,須確定專管責任人并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職能范圍內的資產宏觀管理,各資產使用責任單位承擔資產的使用管理、增值保值和安全責任。

  第十三條 學校所屬各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資產,須確定一位領導具體負責管理。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和損毀。盤盈、盤虧的各項資產,要如實填報盤盈、盤虧明細表并附分析說明,報送資產管理處匯總,由資產管理處按審批權限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第十四條 校內單位因機構變動或撤銷、合并等,原單位必須到資產管理處辦資產轉移手續,防止資產流失。學校所屬各單位要確定資產管理人員,資產量較大的單位應設立專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動;各單位負責人調動至另一單位,須將原負責單位的資產進行清查核對報資產管理處核查后方能去新單位任職;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調動時要辦理交接手續,提交資產帳目,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才能辦理調動手續。交接手續不清,移交人員不得離崗。人員調動和交接情況必須及時在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十五條 對外出租、出借學校國有資產必須履行申報批準制度,要進行可行性論證,由資產占有單位按隸屬關系逐級上報,并上報資產管理處。五萬元以下資產出租、出借由資產管理處審批;五萬元以上報經分管校長審批,并簽訂相應的協議、合同,同時報計劃財務處備案。所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必須全額上交學校財務,校計劃財務處按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收益分配。未經資產管理處的同意,出租出借的資產不得二次轉租。學校教育用地和用房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和作為貸款抵押。未經資產管理處批準,各占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國有資產的結構及使用性質。

  第十六條 根據資產優化配置原則,為做到物盡其用,對于長期閑置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資產,資產管理處有權調劑處理。拒絕調劑處理的,資產管理處有權建議學校對其緩撥和停撥有關經費。

  第五章 資產的處置

  第十七條 學校國有資產的處置(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是指學校對其占用、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及注銷產權的一種行為,應由資產使用部門向資產管理處提出處置報告,由資產管理處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權限履行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

  第十八條 學校所屬各單位無權直接處置國有資產。需要報廢、報損的資產,必須按隸屬關系逐級申報到資產管理處,并有兩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簽署鑒定意見。五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由各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后報資產管理處審核處理;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由資產管理處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再報教育廳批準后處理;二十萬元以上資產處置報財政廳批準后處理。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及所屬單位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處置時,應提交有關報告、證明及資料。

  第二十條 對在規定標準以內的國有資產轉讓、拍賣,對校辦產業的投入、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企業清算等資產處置,還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由資產管理處聘請或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二十一條 學校及所屬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處置收入均屬學校所有,收入一律交學校計劃財務處,按財政部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國有資產是確保教學、科研等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資基礎,學校非經營性固定資產一律不得用于貸款抵押或擔保;在用的教學科研資產不得用于經營性投資。

  第六章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

  第二十三條 非經營性資產是指學校為完成國家計劃和教學任務,開展工作所占有、使用的資產。經營性資產是指學校在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第二十四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主要方式有:

  (一)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初始投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興辦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二)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合資、聯營。

  (三)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注冊資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興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附屬營業單位。

  (四)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要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進行評估,核定其價值量,并以此作為占有、使用該部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基礎。

  第二十六條 非經營性資產www.zonexcapitaltr.com轉經營性資產,由單位申請,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經資產管理處審批。

  第二十七條 經營性資產對外出租、出借、合資或聯營由經營單位申請,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和資產管理處,經資產管理處審批并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方可對外訂立合同、協議。合同或協議抄送資產管理處。其占用費(收益)必須如期上繳學校財務。

  第二十八條 資產管理處有權對學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企業資產運作、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其資產的國家所有性質不變,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用國有資產開辦集體性質的企業。

  第七章 資產的報告制度和稽查制度

  第三十條 學校各資產實物使用部門,每年應就本部門所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向歸口管理部門提出報告及表冊。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每年應將本部門管轄的資產向資產管理處提出報告及表冊。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占有、使用的資產,由資產管理處按照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報告的報

  表格式及內容作出定期報告,要求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同時對國有資產變動、使用和結存情況作出文字說明。

  第三十二條 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每年定期對各使用單位資產進行年度稽查,學校資產管理處對全校各類資產每年進行資產保全的稽查和監督,發現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及時提出意見并處理。

  第八章 責任

  第三十三條 學校的國有資產是完成學校事業計劃,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發展的主要物資保障,資產管理處、各資產實物管理部門、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都具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都應維護其安全和完整,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條 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資產閑置、浪費的,學校將對閑置資產予以調處,拒絕調處的,按本辦法第四章第十六條處理。

  第三十五條 學校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監察以及審計部門的監督。對不能盡職盡責,放松管理,濫用職權的部門及其領導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一切占有、使用學校國有資產的校內各單位、團體、個人。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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