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藥劑人員必須熟悉識別失效期藥品的各種表示方法,以保證藥品符合規定。
2、效期藥品的請領、采購要做到有計劃,對用量少的品種,不宜多購、多存。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入庫,對接近失效期的藥品要依據臨床需要謹慎地限制入庫。入庫驗收時,要逐一清點,并逐批在單據及微機內記錄其失效期。
3、同類的有效期藥品,按品名規格集中存放,再按失效期先后排列、發放有效期藥品時要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藥"的原則。建立效期藥品一覽表,并掛貼于各部門醒目的地方,庫房計算機及手工帳也要注明效期,以便于計劃、檢查和發放。
4、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發放,報經領導批準后予以核銷處理。
5、發現破損、過期藥品以及吸潮、霉變藥品,及時列出,及時登記,并向科主任匯報。
6、每季度有專人填寫藥品報銷單,準確計算報銷藥品金額,經科主任簽字后送交藥品會計復核銷帳。
篇2:藥業公司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要求,加強公司經營藥品的質量管理,杜絕過期失效藥品的流通,保證人民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近效期藥品是指有效期在半年內的藥品。
二、采購部組織藥品時,應根據市場變化需求,勤進快銷,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三、購進有效期在三個月內的藥品,驗收員應拒收,并填制(拒收單)。如果是客戶急需的藥品應入庫。
四、藥品應按批號堆碼,并在庫內設置近效期藥品一覽表,有效期在三個月內的藥品應掛牌,以便隨時掌握近效期藥品的變化情況。
五、嚴格執行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凡近效期藥品,保管員應每月填寫《近效期藥品報表》,及時報送經理、采購部、銷售部、質量管理部。
六、銷售部應及時對庫存近效期藥品進行銷售,避免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七、已失效或距失效不足一銷售單元用藥期,經質量管理部確認后,保管員將其移入不合格品庫,按不合格藥品管理。
篇3:連鎖藥店不合格藥品和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連鎖藥店不合格藥品和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一、對藥監局和公司質量管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藥品,門店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二、對配送中心配送的藥品,門店驗收員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予拒收,并立即報告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經質量管理部門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三、門店在銷售和養護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藥品,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藥品擴散化。
四、對于顧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門店質管員確認后放入不合格藥品存放處。
五、對有效期在6個月(可自定時限)以內的近效期藥品應及時銷售。臨效期時限應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藥品處理。
六、近效期藥品為重點養護檢查藥品,應每月養護檢查并有記錄。
七、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藥品,均應作好不合格藥品登記和處理記錄。不合格藥品處理應退回公司總部由質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