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崗位名稱:總經理
直接上級:子公司董事會或集團總裁
直接下級:銷售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廠長等
本職工作:負責公司一切發展和生產經營活動
直接責任:
· 確保國家政策法規的執行,依法辦企業;
· 執行董事會或集團的各項決議;
· 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
· 對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
· 對客戶負責。
主要權力: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及董事會決議,具有以下權力:
· 經營決策權;
· 生產指揮權;
· 行政管理權;
· 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命權和聘用權;
· 在預算范圍內的資金調度支配權;
· 在集團的制度框架下擬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 擬定公司機構設置方案并報董事會或集團批準;
· 根據集團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本公司重大投資計劃和生產經營計劃;
· 根據集團有關規劃擬定本公司技術創新規劃和實施計劃;
· 擬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 提出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和融資方案;
· 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總會計師;
· 董事會授予的其它權力。
篇2: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
篇3: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