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醫院術前討論制度
一、凡重大、疑難、新開展及二級以上手術,均需進行術前討論,一級急診手術也要在術前準備時,由手術負責醫師召集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討論。
二、二級以上手術討論應由科主住任主持,參加會議人員由主持者決定,科內所有醫生均應參加,手術者、護士長、責任護士必須參加。
三、大手術討論由科主任主持,手術者須由科主任確定,由科副主任或副主任以上醫師擔任術者。
四、凡風險性較大的手術、新開展手術、診斷未確定的探查手術或病情危重又必須手術時,討論須由科主任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及有關人員參加,由科副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以上醫師擔任術者。
五、討論前,經治醫師應做好充分的術前準備,準備好病歷、醫療影像、各輔助檢查報告及查房用具等,同時將病情事先通知參加討論的人員,疑難病例應提前一天請相關會診科室會診,使大家有所準備。
六、術前討論內容包括診斷、手術適應癥、術前準備、手術方案、術中及術后可能發生的問題及對策、必要的藥品器械和設備的準備、傷病員家屬及單位工作、知情同意等,制定出合適的手術方案、麻醉方案、并發癥的觀察與處理、抗菌藥物應用方案、術后觀察注意事項及護理要求等,確定手術者和助手。
七、經治醫師在術前討論會上,應首先就上述內容筒明扼要地提出初步意見,然后逐一討論研究,參加術前討論人員,應認真檢查傷病員,詳細分析病情及輔診資料,提出對手術方案的看法及術中、術后可能發生的問題及其對策。
八、主持者應根據討論結果,積極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等準備工作,決定手術人選,如重大手術,按照規定填寫重大手術申請單報醫務科審察批準。
九、非急診的大、中級手術的術前討論應在手術前一天完成,會議經過由主治醫師記錄并整理,經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審簽后列入病案和記錄本內。
十、術后小結
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對重大手術應根據手術的情況,盡早地完成術后小結,小結應較全面,總結經驗教訓,以提高技術水平,必要時,術后小結可邀請有關科室人員參加。
篇2:自治州醫院術前討論制度
自治州醫院術前討論制度
一、凡擇期中等以上手術病例,科室必須組織術前討論。
二、按照技術職責權限和范圍,確定手術醫師、助手以及麻醉醫師等。
三、討論一般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醫師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
四、凡危險性較大的手術、新開展的手術、截肢術、診斷未明確的探查手術、手術后病情危重須進行的第二次手術,除術前要仔細討論外,科主任還應選定有經驗的醫師進行手術,并報醫務科、業務副院長批準。
五、討論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案,提出診斷與鑒別診斷、手術指征及術前準備情況,然后由分管主治醫師補充。
六、制定手術方案,預計術中可能出現的意外及其并發癥,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確定術后觀察注意事項、護理要求等。
七、討論時,參加人員應充分發表意見,全面分析,最后盡可能達成統一意見,并作出明確結論。
八、急診手術必須經二線值班醫師或上級醫師檢查共同協商后,確定手術方案、步驟、應對術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的方法,按技術職責權限范圍規定,確定術者、助手等。
九、術前討論意見及結論應及時書寫成《術前討論記錄單》,并及時歸入病案。
篇3:第五醫院術前討論制度
第五醫院術前討論制度
為了確保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病人住院期間在施行手術前《手術分級管理制度》中規定的甲類和特殊手術均應進行術前討論(急診手術除外),乙類手術和其它手術根據病情由科主任決定是否進行術前討論。
一、術前應認真進行討論和周密準備,每次術前討論原則上全科人員參加。如新開展的手術或重大手術則要求麻醉醫師及有關人員要參加。討論時,必須事先做好準備,主管醫師應收集齊備有關材料加以整理(必要時作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參加討論的人員,預作發言準備)。討論時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副主任醫師以上)主持,主管醫師報告病案(包括一切檢查資料),提出診斷、鑒別診斷、手術指征及術前準備情況,然后由主管主治醫師補充。
二、術前討論重點為術前評估、術前準備、手術方案,預計術中和術后可能出現的意外及其并發癥,訂出手術方案、術后觀察事項、護理要求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三、討論時應充分發表意見,全面分析,任何意見均應有充分的理論根據,最后盡可能達到意見統一,并作出明確結論。主持人總結科內討論意見。
四、術前討論記錄由主管醫師書寫。討論須即時記入《科室醫療活動記錄簿》,整理后的術前討論意見及結論記錄須在病程記錄中另立專頁,并標明"術前討論記錄",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審閱、并親筆簽名以示同意主管醫師的記錄。并隨病歷歸檔。
五、術前討論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時間、討論地點、主持人和參加者的姓名、職務(職稱)。病人姓名、性別、年齡、入院時間、擬進行手術時間、最后診斷。參加者發言紀要,重點記錄手術的可行性、術前準備、手術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和手術中及手術后可能發生的危險及意外、防范措施、術后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
術前總結按《病歷書寫規范》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