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采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皮條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篇2:物業園區保安部獎懲條例培訓
物業園區保安部獎懲條例培訓
為了加強園區保安隊伍的建設,提高保安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技能,具體體現獎勤罰懶、按勞分配的原則,經管理處領導批準,在保安員每月工資范圍內實行浮動獎金制度。其評比與獎懲標準如下:
獎金分配檔次:
一等獎:100元人民幣 每班兩人
二等獎: 80元人民幣 每班三人
三等獎: 50元人民幣 每班三人
獎勵標準:
1、值勤中一貫警容嚴整、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2、文明值勤、禮貌待客,收到業戶好評;
3、工作態度端正、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值勤中多次發現、處理不安全因素和隱患;
4、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或奮不顧身排除各種自然災害事故;
5、在各項業務培訓考核中成績優異;
6、考勤中無病事假;
7、助人為樂,拾金不昧價值較高;
8、相互團結,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自覺服從管理;
9、揭發壞人壞事敢于同不良現象做斗爭;
10、其它視情況獎勵。
懲罰內容:
1、違背職業道德,監守自盜、私自抄拿客戶及公司物品;
2、亂搞男女關系,造成及壞影響;
3、屢教不改,工作散漫,目無領導、不服從管理與任務分配;
4、打架斗毆,侮辱誹謗同事、拉幫結派、挑撥同事間關系;
5、玩忽職守,擅離崗位,造成嚴重后果;
6、對業務培訓不認真對待,考試成績多次不及格;
7、拒不執行上級交辦的任務或執行不徹底,臨陣退縮脫逃;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公安機關處理;
9、月考勤累計病事假超過三次的(涉及當班期間的),上班遲到、早退超過三次;
10、偷竊同事財、物;
11、工作中弄虛作假;
12、其它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凡觸犯上述行為之一的,當月獎金全部扣除,并予以辭退,當月工資扣發三分之一。觸犯法律的或給公司造成名譽、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及進行經濟賠償。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不得享受一、二等獎;有下列行為一條以上三條以下(含三條)的,將享受半獎(三等獎的一半);有下列行為三條以上的,當月獎金全部扣除,并視情況從工資中追加處罰。
1、站姿走姿、懶散不端正,屢次糾正仍不見改觀;
2、上班后不按規定著裝、警便衣混穿、警容不整;
3、未經領班允許,不按時交接崗;
4、當班期間睡覺或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不遵守崗位職責,責任心不強,警惕性不高,將無關人員或車輛放入園區,尚未造成后果;
6、值勤中方法不當或使用不文明言語,引發糾紛和投訴;
7、無故不參加訓練和業務培訓或培訓、訓練中不積極;
8、外出不請假或不按時歸隊;
9、在崗上會客;
10、訓練、培訓考核成績不及格;
11、其它視情況處罰。
警衛每月獎金由各班領班評定,警衛領班每月獎金由主管評定。獎懲制度各領班要貫徹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如有特殊情況需重獎重罰者,報管理處批準后執行。
物業保安部
篇3:物業項目保安部工作績效評比獎懲條例
物業項目保安部工作績效評比獎懲條例
一、目的:為了提高隊員的工作熱情和弘揚正氣,激發員工的士氣,確保工作質量。
二、適用范圍:物業管理公司各樓盤保安部
三、工作質量:在績效考核中對違反以下條例者,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扣分(扣分制為1~10分,違規1分扣5元):
1、日常小區工作管理不嚴,對出入人員及車輛等檢查證件不仔細、不認真,對閑雜人員、出入物品不檢查、不盤問、不登記,私自放行或出現不戴證件或沒證件的現象。
2、車庫車輛停放混亂,出現業主不按自行車位擺放或不按保安員指揮擺放的。
3、不按規定填寫值班記錄或記錄不詳細,交班不清楚、不簽名者。
4、各崗位、監控室有領導查崗時不主動敬禮起立、問好者。
5、固定崗當值處理問題時不敬禮或處理完畢后不敬禮者。
6、門崗值班員對來往車輛不主動敬禮指引、打手勢者。
7、當值勤的不使用執勤用語或接聽電話時不使用規范用語者。
8、不尊重住戶,接待住戶未使用禮貌用語,引起住戶不滿,影響公司形象者。
9、見到業主、客人不敬禮或在人行道、乘坐電梯碰到業主時不禮讓者。
10、對崗位區域的公共設施及消防設施不熟悉者。
11、任閑雜人員在小區閑逛及在小區的公共區域躺臥不管者。
12、小區內發現有發傳單人員或各樓層有業務員亂竄不驅逐者。
13、車庫有車輛被損壞或閑雜人員逗留而未及時發現者。
14、監控當值未及時發現報警信號造成損失的,或不按操作規程隨意玩弄監控設施者。
15、巡邏機動人員不按規定匯報巡邏情況,不及時應答,不按規定路線巡邏者。
16、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或不按正常開啟關閉其它配套設施違規操作者。
17、當值時不及時記錄消防報警內容,或不監視圖像做其它事情者。
18、車場有違規停車、修車、洗車漏油現象未及時處理者。
19、因工作失誤使文件未按時發放造成工作延誤或職能部門發出通知但不執行者。
20、未按要求對裝修房間進行協助監管者。
21、不及時驅逐小內區亂貼廣告、設攤乞討等閑雜人員者。
22、未對小區內搬出物品進行登記者。
23、道閘有人為損壞或被車輛撞壞,當值車管員未發現者。
24、進入車庫的車輛有損壞或缺少零件時未按規定向車主指出和沒有登記注明者。
25、當值期間無故走出崗位責任范圍,擅自離崗者。
26、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影響或損失者(如發現業主安裝雨篷、防盜門、防盜窗、太陽能熱水、空調及施工私家花園、私改房屋結構不制止、不及上報者)。
27、對巡邏過程中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不及時答到或作弊者。
28、當值過程中出口傷人,行為不端者。
29、接待業主/住戶問題時不冷靜、不及時,使問題擴大,矛盾激化而被投訴者。
30、對違反公司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知情不報者。
31、遲到、早退、消極、怠工或無故曠工半天者。
四、工作紀律:
1、當班期間不按規定使用執勤用語及規定方式呼叫對方者。
2、利用通訊設備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維護公共設施者。
4、不服從安排,不參加集體活動訓練者。
5、非值班期間私自在崗位上逗留,未經批準私自在小區內閑逛者。
6、私自在崗位上接待親友及找私人電話者。
7、私自帶他人進入花園及向外界泄露公司未向外公布的資料者
。 8、私自動用他人車輛及翻看別人東西者。
9、未經住戶允許,擅自進入住入室內者。
10、無故關掉防盜、監控顯示屏者。
11、上班時吸煙、吃東西、聽收音機、寫信、嬉笑打鬧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不按規定統一集合上下班、崗位交接班,不按時將遺留問題交待清楚,接班隊員未到就擅自下班者。
13、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私自調班、換班、頂班者。
14、上班時間疏忽職守、濫用職權,故意,刁難罵人打人者。
15、酒后上崗或當班打瞌睡者。
16、不服從工作調配,不配合領班及其它崗位工作者。
17、領班不堅持原則,不公平公正處理問題者。
18、不注意工作形象,在工作區域勾肩搭背、追逐打鬧、高聲談笑者。
五、培訓質量:
1、不配合指揮員工作做其它事情者。
2、培訓遲到早退者。
3、培訓時打電話,與其他人聊天者。
4、不按規定參加部門組織的會議、培訓、軍事、學習和其它活動者。
5、參加培訓不認真,故意搗亂者。
6、培訓不積極、不主動,情緒消極者。
7、培訓著裝不整齊者。
六、儀容、儀表:
1、在公共場合穿著制服抽煙、打架或著裝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2、穿戴不按要求或穿戴不規范,未配戴工牌者。
3、不穿襪子、赤腳者,不扣紐扣,卷衣袖褲腿及不戴帽者。
4、留長頭發、蓄胡須,戴飾物者。
5、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6、上班時間衣著不整潔,不注意個人衛生。
7、舉止不文明,不端莊,說話不講禮貌。
8、上班時間精神不飽滿,姿態不端正者
9、染其它顏色的頭發,女保安員化艷妝 ,涂指甲,男性留長頭發者。
10、上班期間作風懶散,不按規定坐崗,將手插入口袋,倚靠物體蹺腿者。
七、服務質量:
1、門崗做登記時不起立、不敬禮、不問好者。
2、見到公司領導及業主不敬禮、不主動問好者。
3、處理問題不敬禮或不用執勤用語者。
4、車輛經過不敬禮,不打指揮手勢者。
5、坐崗時有業主或領導經過,不起立敬禮問好者。
6、應住戶要求,不及時通報本人工牌號碼及姓名者。
7、未按規定處理服務投訴者。
8、不清楚本崗要求或本崗位職責者。
9、在當班期間不使用禮貌用語,粗方穢語與業主發生爭執者。
10、不主動上前詢問業主及客人是否需要幫忙者。
11、拾到客戶業主的物品不主動上交者。
八、工作責任心:
1、上班時作風懶散,紀律性差,工作出現誤差者。
2、領導交辦的事情未及時完成,不匯報者。
3、看到違規者不制止,不理睬者。
4、有其它崗位需要協助幫忙時,不積極主動者。
5、未按規定填寫各類工作日記和寫請假記錄者。
6、不愛護公司財產,浪費濫用公司資源,如不關燈,風扇,空調者。
7、工作失誤、失職,造成后果被人投訴者。
8、被其部門投訴不積極主動配合工作并查實者。
9、配備的工作裝備丟失或人為損壞者。
九、內務整理:
1、地面清理不干凈、不徹底者。
2、床單未拉平,床上擺放雜物。
3、床上有亂放衣物、帽子的現象,不按指定位置擺放,亂掛衣服者。
4、床下鞋子未擺成一字形,不統一者。
5、在規定休息時間內大聲吵鬧,影響他人休息者。
6、不注意維護保持衛生者,亂扔垃圾,隨意吐痰者。
7、有親友來訪時不按要求登記,不遵守來訪登記管理制度者。
8、未經充許私自帶他人留宿者。
9、私自動用他人物品被投訴者。
十、辭退: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予以辭退處理,同時公司會保留追究損失的權力。
1、在30天內超過兩次扣分者。
2、在30天內累計曠工兩個班者。
3、未經批準,私自兼職。
4、不能勝任本職者。
5、工作責任心不強,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者。
6、向顧客索取錢財物或其它報酬者。
7、蓄意損壞公物,有盜竊行為者。
8、辱罵、謾罵、恐嚇、威脅、打架斗毆、散播謠言者,發生不道德行為者。
9、匯露公司保密資料造在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者。
10、因工作疏忽發生重大事故。
11、當發生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后,無故拖延時間不及時趕到崗位或現場者。
12、發生事故不及時匯報隱瞞,虛報,捏造事實者。
13、利用工作之便亂配住戶家中或公司鑰匙或私自為住戶提供有償服務者。
14、刁難、威脅住戶口,索要紅包,小費者。
15、發現火警未按應急規定程序處理者。
16、停車場門口收費時不給票或少給票者。
17、聚眾賭博,上班時間打瞌睡,30天內超過兩次者。
18、在外鬧事,從事非法活動被公安機關收容者。
19、上班時間多次睡覺被發現者。
20、不服從領導,不聽從指揮者。
21、違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不能和公司保持一致,經教育不改者。
22、不團結同事,在外或公司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23、工作失職造成盜竊,令公司受到損失者。
24、工作中威脅、嚇唬上級,搞對抗、拉幫結派者。
25、有其它違紀行為,公司無明確規定影響較大情節嚴重的。
十一、獎勵:(獎勵10分):對以下表現突出者每項獎勵10分;
1、對保安部工作或公司建設提出合理建議并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2、責任心強,發生緊急事件采取措施得力,圓滿完成任務者。
3、愛崗敬業、以身作則,認真監督全班當值情況,能夠按時按質完成任務者。
4、當發現或利用監控設備發現有偷盜破壞異常情況果斷采取措施挽回損失者。
5、為人誠實,工作認真負責,以優質的服務態度多次贏得業主或領導表揚者。
6、舉報隊員監守自盜和重大違法亂紀事件,經調查屬實者。
7、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被公司采納者。
8、拾金不昧,主動將失物交還業主或及時上報者。
9、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任勞任怨者。
保安部:
20**年7月15日